20条律师执业中的墨菲定律
“面包落地的时候,永远是抹牛油的一面着地”,墨菲定律喜欢找律师麻烦,尤其小律师的麻烦....
1.准时到的庭(会议)就会拖,迟到的庭(会议)就会准时开。
2.仔细校稿不会看到错字,稍微偷懒一下,没校稿的文件(或段落)就会出错。
3.越担心的案子越容易出包(Trouble);已出包的案子还会继续出包。
4.越讨厌的当事人越容易找到你。
5.越想躲的法官(检察官)越容易遇到。
6.没看完的卷、没研究好的地方,越容易被老板(或法官)抓到。
7.遇到好的法官(检察官),未必就有好结果。遇到不好的法官(检察官),结果往往会更糟。
8.旧档案(旧卷宗)久久都派不上用场,但一删掉(或移入仓库),往往就会需到它。
9.找实务见解时,找到的偏偏都是不利的判决。
10.有把握的案子很难赢,没把握的案子反而会赢。
11.等庭总是遥遥无期,但只要溜走一下,马上就点呼你开庭。
12.庭期(会议)通常会挤在同一天。越难请假的庭期越常冲庭。
13.当你好不容易安排好假期,就会收到开庭通知。尤其连假时。
14.难得早退时,就会在电梯口遇到老板。翘班时,就会接到老板或当事人的电话。
15.法官(检察官)看不到你想讲的,偏偏看到你不想讲的。
16.计划永远不上赶变化,当你想找时间好好做事时,一定会有事情妨碍你。
17.忙不过来、喘不过气时,新案件、新工作就会一直来。好不容易忙完了,案子、客户又消失了。
18.客户的资料及指示,通常下午五点才会到,而且往往是星期五下午。
19.相同的案例事实,当辩护人就会被起诉,当告诉代理人就会被不起诉。
20.假日要加班时,天气就会特别好。台风假就是不会放在你不想开庭的那一天。
21.事情越急,打印机越容易卡纸,计算机越会当机,网络越会断线。
?t6?????p????越耀眼,就越容易折服芸芸众生。
不是所有的学生都相信上述三招,有大胆的学生质疑我怎么就不用这三招。我不能故作高尚说我不用这三招是因为不屑于“著名”或不屑于这样“著名”,实在是我想“著名”的时候没有人给我指点如何“著名”——已经“著名”的绝对不会将自己“著名”的经验告诉别人,等到我琢磨出“著名”之道时我已经白发苍苍——身处人生下半场再想着“著名”实属老不正经。其实,成功者的经验大多是靠不住的,什么上大学时拉小提琴的时间多于学习的时间之类,不过是炫耀聪明或掩饰阴暗,相信而且模仿这等成功经验等于是找电线杆上小广告上的游医治病。真正有用的常常是未成功者的人生体验,因为内含的是长期的生活观察和经验教训。当然,所谓有用,完全是在功利层面上的,如果加上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因素,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