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多希克斯改进
卡尔多-希克斯改进
卡尔多改进全称卡尔多-希克斯改进,也称卡尔多-希克斯效率(Kaldor-Hicks efficiency),1939年由约翰·希克斯提出,是指如果一个人的境况由于变革而变好,因而他能够补偿另一个人的损失而且还有剩余,那么整体的效益就改进了,为福利经济学的一个著名的准则。
可以这样解释:如果阿甲将自己的某种商品认定为值5美元,而阿乙将其商品认定为值12美元,在此情况下,如果两人以10美元的价格(事实上可以是5美元到 12 美元之间任何价格)进行交易,就会创造7美元的社会总收益(福利)。因为,在10 美元的价位上,阿甲认为他获得了5美元的境况改善(利润),阿乙则认为他获得了2美元的境况改善(消费者剩余)。
卡尔多1939年发表的《经济学福利命题与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论文,提出了“虚拟的补偿原则”作为其检验社会福利的标准。他认为,市场价格总是在变化的,价格的变动肯定会影响人们的福利状况,即很可能使一些人受损,另一些人受益;但只要总体上来看益大于损,这就表明总的社会福利增加了,简言之,卡尔多的福利标准是看变动以后的结果是否得大于失。由此看来,卡尔多补偿原则是一种假想的补偿,而不是真实的补偿,它使帕氏标准宽泛化了。
希克斯补充了卡尔多的福利标准,认为卡尔多原则不够完善,因为它是一种“假想中”的补偿,现实中受益者并没有对受损者进行任何补偿。他认为,判断社会福利的标准应该从长期来观察,只要政府的一项经济政策从长期来看能够提高全社会的生产效率,尽管在短时间内某些人会受损,但经过较长时间以后,所有的人的境况都会由于社会生产率的提高而“自然而然地”获得补偿。因而人们称希克斯的补偿原则为“长期自然的补偿原则”。
如果那些从社会资源再分配中获利的人获得的利益足够补偿那些从中亏损的人利益,那么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就是有效率的,虽然并没有要求产生实际的补偿。如果实际得到补偿,这个变革就是一个现实的帕累托改善。卡尔多-希克斯有效性标准是潜在的帕累托改进。
卡尔多-希克斯效率的意义编辑本段回目录
从社会利益的角度看是有意义的。从理论的角度看,采取卡尔多-希克斯有效性标准是有利于社会福利的增加。按照科斯定理,如果交易成本为零,个人之间的谈判可以保证卡尔多-希克斯效率变成现实的帕累托效率。现实中交易成本为正,就可能使得潜在的帕累托改善无法成为现实的帕累托改善。实际上经济学家一般采用卡尔多-希克斯标准。
与帕累托标准相比,卡尔多-希克斯标准的条件更宽。按照前者的标准,只要有任何一个人受损,整个社会变革就无法进行;但是按照后者的标准,如果能使整个社会的收益增大,变革也可以进行,无非是如何确定补偿方案的问题。所以,卡尔多-希克斯标准实际上是总财富最大化标准。 营业税改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拉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大幕,同年8月营改增试点分批扩大。按照规划,最快有望在十二五(2011年-2015年)期间完成“营改增”。
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
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
根据统计上海市有89%的试点企业在改革后税负得到不同程度的下降,如何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好处,享受结构性减税;如何享受出口服务零税率和免税的优惠;如何应对增值税下的纳税申报、会计核算的挑战,无疑让众多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的企业翘首企盼。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转型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增强服务业竞争能力,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推动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带动扩大就业;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促进科技创新,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卡尔多-希克斯改进
卡尔多-希克斯标准(KALDOR-HICKSIM-PROVEMENT) 如果一种变革使受益者所得足以补偿受损者的所失,这种变革就叫卡尔多-希克斯改进。
卡尔多-希克斯标准(KALDOR-HICKSIM-PROVEMENT)
如果一种变革使受益者所得足以补偿受损者的所失,这种变革就叫卡尔多-希克斯改进。
如果一种状态下,已经没有卡尔多-希克斯改进的余地,那么这种状态就达到了卡尔多-希克斯效率. 与帕累托标准(PARETO IMPROVEMENT)相比,卡尔多-希克斯标准的条件更宽。
按照前者的标准,只要有任何一个人受损,整个社会变革就无法进行;但是按照后者的标准,如果能使整个社会的收益增大,变革也可以进行,无非是如何确定补偿方案的问题。所以,卡尔多-希克斯标准实际上是总财富最大化标准。如前提到的A和B两种状态,可以看做是两个投资项目,如果按照帕累托标准,我们不知道应该选择哪一个项目。选择B项目第一个人同意第二个人不同意;选择A项目,第二个人同意第一个人不同意。但按照卡尔多-希克斯的标准,哪个项目可以带来的总价值或者总利润最大,就投资哪个项目,显然B项目下社会的总收益是1099,大于A项目下的200,所以,应该选择B项目。
这实际上意味着,我们在一项变革中,主要考虑的是社会价值最大化和社会财富最大化,当然这里可能包含着很大的收入分配不公。应该强调的是,如果谈判成本不是很高,卡尔多-希克斯改进都可以转化成帕累托改进。这是我们愿意接受卡尔多-希克斯标准的主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