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原道]中的文德分离考
《文心雕龙·原道》中的文德分离考
作者:罗锐
来源:《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3年第26期
摘 要:《原道》篇中“文德”的惯性并用需打破,实现文德分立。“文德”并用无其他类似语用作为支撑。文应定义为形式,同样德亦应摆脱模糊的“属性”义项而取目的、功效二义。如此,文、德可与原道并驾而成本质—形式—意欲的三一结构。
关键词:形式 意欲 真美善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9(b)-0064-01 《原道》昭示“道文德”之一体而三位结构,典出题目“原道”与全篇首句“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历代注者对句中“文德”之并用严重阻碍这一框架的建构。“文德”必须分离,然后分立而论。
1 “文德”并用存在问题
(1)杨注“„文之为德‟者,犹言文之功用或成效”反驳了范(文澜)注和周(振甫)注中把“文之为德”简化为“文德”之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鬼神之为德也,其盛矣乎!”此两句出《中庸》,与“文之为德”格式一样,然却不能简为“中庸德、鬼神德”。
(2)周振甫并称“文德”为大有二:道之文、自然之道。这回避了“文德”为何的定义困难。就道之文而言,周振甫所言欠妥:“这个„德‟指什么?……即本身所有的属性”。周举“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但这段讲的不是属性,是在讨论“文”,是存在物得以存在所需披挂的形式。周不论把“文”分为“形文、声文、情文”,皆在“形式”概念中回旋。
(3)就自然之道而言,周引“元首载歌,既发吟咏之志、重以公旦多材,振其徽烈”云云多带目的等功利性色彩:上引描绘存在,是静止、单独的;本段所引憧憬目的,是动态、实践性的。两者性质不同,不知所云。
2 “文”定义发凡
(1)“文”应为形式(form)!且说到形式,必有“为何之形式”之问。为何之“文”?为“道”之“文”。如“道”是本质(substance)、本体(ontology)、本源(begining)、真(true),是唯一存在物(being)、存在(existence),那么“道”便须以“文”的形式而进入存在,完成“道、包裹天地、以历万物”(范注)两任务。
就词源学的角度看,“文”本初释“纹路、纹理”之义,比周振甫把“道之文”理解为所谓的“属性”义项更古老、更清晰、易懂,是文为形式的公理明证。
(2)“夫玄黄色杂”一句最后“此盖道之文也”易误解为“文”指具体个别形式。此处刘勰应是借代,以局部代整体,以有限代无限。同样,“仰观吐曜,俯察含章”的“曜、章”等对天地的描述都属于“文”:“文”本身与天“道”永随、同生。世上一切形式均是此“文”之诸般流溢(overflow)而成。
(3)继承形而上的理解。因“道”永恒,故“文”亦永恒。既是永恒,“文”就拥有不变性,“玄黄色杂、山川焕绮”等形式皆不断变换,断不能用“此盖道之文也”就指称和限制“文”的形上内涵。
(4)本体论角度:范注已有“道、包裹天地”而天地万物方生方存。但这并不影响“道”本身超脱万物、独立存在。“玄黄色杂”到高矮胖瘦皆是“文”,但此推论反之则不真!可感事物之形式都是“文”衍生出来的,但是“文”本身不在这一衍生过程中失去其独立性。
(5)认知论角度:“文”从未被创造(created),而仅是在日常写作之中显明(manifest itself)了而已。通过写作,原本隐晦深藏于有形之物中的它显明了自己罢了。观摹其状,物和物之状早已先存。
(6)创作论角度:创作不再指“有”从“无”中提炼,乃是把本就有的、却晦暗难显的东西显现出来而已。在创作中,我们把“文”所事先赋予在所描述之人、之事、之物上的部分鲜明化(vivify)。“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7)人的主体性视角:创作过程中我们获得智慧,通过部分的“文”,得以探究部分的“道”,天地万物的真知就被我们部分地获知。“惟人参之,性灵所锺,是谓三才”把人的主体性提高到与天地这“道”的第一批创造物同等的地位:“玄圣创典,素王述训,莫不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而设教。”
(8)能指与所指:道与文一一对应。作为唯一、最高、纯粹的存在,所指“道”可以用能指真来替换,因为真这个哲学和美学用语能充分表达“道”的内涵。同样,能指美就可替换所指“文”,作为最高实在的真只有一个展现其真的形式,那就是美(即没有所谓最美、好美、很美、何等美之说,乃是美的本体)。除美之外,真已无需任何展现形式了。
3 “德”的定义
(1)“德”之定义当指善这种最高意欲(desire)、最高意志(will),所谓善从美中流溢而出。除善之外,“道”不再需要什么意志了。我认为“德”是一种功效、作用,又是一种需要达求的目标。前者是就实际完成、固有来说的;后者则是就尚未完成、趋动来说的。以上详述,当可确认“文德”分离原则。
(2)德之功效、目的与人匹配。写作中,我们显明“文”的过程,心灵定满溢一种意志或欲求,希望达求某种目的,此目的与宇宙臻于至善的最高目的天人合一。善是独立于行为之外的一实在(entity),它是作为最高存在的意志和情感,随着作为唯一的“道”向外倾泻其存在而衍生,故而天地万物都以善为其最高的意志体现以及最后所要达求的终极目的。 4 结语
文德分离,方便甚大。它回避含糊不清的、对文德的“属性”解释,代之以文为形式、德为意欲的拆分,是适宜的。如此“文、德、道”并列,形成文学世界观的三一结构:真-美-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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