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推动机关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程序化和科学化发展,促进促进机关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一) 第一位接洽来本委(局)办事或来电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 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以内的事,要及时办理,做到随到随办;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给来电来访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 不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委(局)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主动带领服务对象到相应室与有关承办人联系。如承办人不在或一时联系不上,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将服务对象的姓名、联系方法和拟办事项留下,在承办人到岗后予以移交,承办人应尽快主动与服务对象联系办理有关事项。
(四) 对不属于本委(局)办理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细致地向服务对象解释清楚,并积极创造条件,为服务对象指明方向。
(五)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要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不知道”、“没办法”、“不归我管”等服务忌语,不得推诿扯皮。
(六) 因违反首问责任制而导致服务对象投诉的,视情节轻重,将予以口头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当月津贴、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停职检查等处理,单位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检查督促。
二、会议制度
(一)常委会会议制度
1、常委会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原则上一至两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需要,经书记同意后可以随时召开。
2、办公室应提前向委局领导及各室征集会议议题,通知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作好会议准备,并认真做好记录。
3、议事范围主要是:传达上级党委、纪委和市委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研究确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方针、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研究县纪委监察局阶段性的工作安排;讨论确定常委会向县纪委全委会和县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及提请全会审议的重要事项;按照管理权限,研究审议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案件和信访、申诉案件;讨论决定委局机关和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任免、机构设臵等事宜;讨论研究加强常委会班子自身建设和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问题;讨论决定上级纪委、县委交办的重大事项的办理意见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的重要事项;讨论决定委局经费使用管理的重要事项;讨论其他需要审议的重要事项。
4、分管领导及相关室应认真贯彻执行常委会形成的决定和意见。相关室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执行的情况,对于重要情况,分管领导要向书记汇报。办公室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催办、检查,并及时向书记汇报。
(二)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
1、办公会议由监察局局长或委托副局长主持,正副局长、局长助理出席。根据议题安排,信访室、执法室、监察室、审理室等负责人列席。原则上每月月底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办公室应提前向局领导及各室征集会议议题,通知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作好会议准备,并认真做好记录。
3、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政府、监察局和县政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议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规案件的立案、检查、处理、建议,以及申诉案件的复查、复议;研究部署当前行政监察工作;讨论工作其他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4、分管领导及相关室认真贯彻执行局长办公会形成的决定和意见,相关室要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汇报执行的情况。办公室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催办、检查,并及时向局长汇报。
(三)委局机关办公会议制度
1、办公会议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监察局长、副书记主持,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出席。原则上每月底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办公室应提前向委局领导及各室征集会议议题,通知参会人员作好会议准备,并认真做好记录。
3、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和县委、政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常委会的决定、意见和上级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当月各项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讨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其他需要研究的工作。
4、分管领导及相关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办公会的决定和意见,相关室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落实的情况,对于重要情况,分管领导要向书记汇报。办公室负责对组织落实情况进行催办、检查,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包括常委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常委民主生活会由书记主持,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机关党支部书记主持,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例外)。常委班子成员要执行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
2、办公室应提前向机关党员及有关单位征集意见和建议,并于召开前10日报请上级党委、纪委派人参加;通知出席会议的人员作好会议准备,并认真做好记录。
3、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除专题民主生活会外):主要是检查常委班子和个人、支部班子及个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班子自身建设、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检查
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情况;检查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走群众路线情况等。
4、民主生活会要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交真心、用真情,以情换心,以心促情,不得评功摆好走过场。
5、分管领导及相关室认真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全局性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迅速纠正和整改。
参加各种会议的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出入,一般不能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进入会场后自觉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会上不得接打手机;与会人员携带笔记本,认真听讲,作好有关记录,对需要保密的事项,切实注意保密。
三、考勤制度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不旷工。上班期间不打牌、下棋、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网上购物、聊天等。
2、上班期间外出开会、办事或联系工作的,各室人员应向本室主任、室主任应向分管领导报告去向和事由;室全体人员同时外出的,应向分管领导报告去向和事由并告之办公室。委局领导应向副书记或书记报告去向和事由并告之办公室。
3、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按以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①工作人员因事请假一天的,经室主任批准;请假二至三天的,经室主任、分管副书记批准;三天以上的,经室主任、分管副书记同意后报书记批准。室主任请假一天的,由分管副书记批准;室主任请假超过两天的,经分管副书记同意后报书记批准。委局领导请假经书记批准。
②因病请假,须凭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书,请假三天以上的,经室主任同意后报副书记审批。病假超过5天的,需经书记审批。
③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休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假等假期的,经室主任及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书记批准。
④请假一天以上的,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批准后的请假单交办公室管理。
⑤假期期满后,及时向准假领导销假,需要延长的应办理续假手续。
⑥未按上述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擅自休假的,及假期期满后未及时上班的,视旷工处理 。
4、机关工作人员无故迟到、早退,一个月2次以上予以通报批评,4次以上扣除当月津贴100元;无故旷工的,扣除其当日工资。
四、学习制度
1、坚持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为主,以个人自学、专题讲座、现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原则上每月安排两次集中学习交流,采取轮流授课形式,内容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或其他社会科学知识。
2、委局工作人员应准时参加委局组织的集中学习,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事先须向主持学习的委局领导请假。
3、机关工作人员应联系实际坚持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每人每周自学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每人每年完成学习笔记2万字以上,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以上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
4、机关工作人员需要进行学历进修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委局主要领导批准。学习期间要处理好工学关系,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学习费用按照×办字〔2007〕59号文件规定报销。
五、保密工作制度
(一)信访举报工作保密规定
1、收发、拆阅、登记举报信函,实行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翻阅;接待来访人当面举报,分别单独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接听举报电话,防止他人听到举报内容。
2、受理信访举报,必须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和举报内容保密,严禁将举报人的有关情况或举报内容以及办案过程中获取的有关材料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人员。
3、凡举报材料,均列入密件管理。任何人都不得私自摘抄、复制、复印、扣压或销毁举报材料。举报材料需转办的只能转给被举报人所在单位的党政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或主要负责同志处理;向基层一般转摘抄件,若转原件,应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泄露举报人身份;对署实名举报件,按实名举报件规定办理。
4、向举报人核实情况,不要在公开场合进行,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也不要向无关人员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需要向举报人通信许多问题情况时,不要使用印有纪检监察机关名称标志的信封、材料纸。
5、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在新闻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其他有关情况。即使是奖励和表彰举报有功人员,也必须在征得举报人同意后方可公开。
6、在受理和办理信访举报事项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回避:①是被举报人或被举报人近亲属的;②本人或近亲属与被举报问题有利害关系的;③与被举报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举报问题公正处理的。
7、工作人员无意或故意泄露检举、控告情况的,视情节和后果严肃处理。
(二)计算机系统保密规定
1、上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存储、处理、传递涉密文件、资料。 2对涉及秘密文件、案件查处资料和使用案件管理、信访管理软件的计算机,做到专机专用,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不得上互联网。
3、对存储在计算机上的涉密文件,按照“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要进行加密归档,临时性的文件在使用完后要及时予以删除。
4、对软盘、U 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严格借阅、外传手续,不得擅自自带外出,软盘的销毁由专人负责。
(三)办案保密规定
1、办案人员不得将案件情况向无关人员泄露,做到不该说的不说;非该案办案人员和有关领导不得打听案情,做到不该问的不问;案件材料(包括举报材料、证据材料、呈报材料)由专人管理,防止泄密、丢失。
2、初核及立案调查问题,不准向被调查人暴露意图。
3、拟采取的调查手段、措施要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准向被调查人泄露;严禁泄露当事人提供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
4、外出调查一般不准携带案卷,如确需携带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做到:两人专管,卷不离人,严防丢失。
5、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案件内容。
6、移送审理的案件材料,要严格登记和履行交接手续。
7、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案卷材料由承办人负责保管。
8、阅卷笔录、审理笔录等,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
9、案件管理软件及涉及案件内容的移动磁盘由专人专机管理,不得外借和移作他用。
五、印章管理制度
1、委局的印章均由办公室统一妥善保管,严防丢失和滥用。未经委局领导批准,不得在办公室以外的地点存放或使用印章。
2、以县纪委、县监察局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以及填报的报表、审批表等,须经县纪委、县监察局领导签字批准,方可使用印章。
3、以县纪委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公文及有关报表、审批表等,须经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方可使用印章。
4、使用其他印章时,由各室负责人审核并报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5、需要用印的公文、表格等,必须注明份数,严格控制。
6、启用新印章时,旧印章应按规定收回或统一销毁。
7、凡出现私盖印章或因保管不善造成印章丢失的,要追究相关
人员责任。
六、收文制度
1、签收。凡送委(局)机关的文件、机密刊物、信件,收发工作人员应仔细核对件数、号码,确认无误后再签收。
2、登记。原则上上级来文必须登记,县委、县政府来文中涉及全县性重大决策以及与本委(局)业务直接相关的,也要登记。
3、传阅。收文后,要将公文分成办件和阅件,认真填写收文处理单,由办公室主任确定传阅范围,并按职务大小顺序及时送呈委局领导阅处,对急件要及时快传,对要件要专送到人。
4、批办。委(局)领导阅文后要在文件上签上名字和阅文日期,对办件,分管领导应当明确签署批办意见。
5、承办。按委(局)领导批示及时将文件送有关室承办或阅知,承办室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
6、催办。办公室应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了解公文处理情况,对重要的批办件和限期办理的急件,及时催办。
7、归档。办理完毕的文电以及各室落实工作中形成的重要公文、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8、保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七、发文制度
1、起草。起草文件必须符合党的政策和本县实际,坚持一文一事,简明扼要,突出文件主题,精简篇幅。总的原则是“谁负责的工作谁拟文”。综合类文稿由办公室起草,业务类和专项工作文稿由责任室负责起草。
2、审签。以委(局)名义印发的公文诉审签程序:室负责人核稿签字→办公室主任核稿签字→分管委(局)领导审核签字→纪委书记或监察局长签发。
3、编号。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编文号。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或行政监察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权威性的文件,
编印“×纪发”或“×监发”文号,采用《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或《××县监察局文件》的文件头。
4、印制。办公室再次复核,方可排版、送印。
5、盖章。凭委(局)领导的批件盖章。
6、分发。综合类公文由办公室负责分发,其他公文由拟文负责室负责分发。
八、档案管理制度
(一)立卷归档
1、凡是反映委局机关的主要业务工作情况,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立卷归档。
2、本委案件的检查卷宗由纪检监察室立卷,案件审理卷宗由案件审理室立卷,信访卷宗由信访室立卷,及时交档案室保管;文书档案由办公室立卷;各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其他材料、文书、图片及资料,自行整理归档。
(二)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机关公文处理要求,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红墨水、纯蓝墨水等书写材料。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保持完整、系统、正确。
3、保持归档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并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项目编号。
4、案卷题名应确切反映卷内文件内容,并区分保管期限。
5、文件材料的归档须办理移交手续,一般归档一式两份,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归档可一式三份。
(三)档案利用与保密
1、本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需借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2、不得将案卷随意折叠或拆散,严禁随意涂改、挖补档案。
3、外单位人员借阅本委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本委卷宗一般在本委(局)内阅看。需复印本委(局)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需借出本委(局)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4、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必须办理登记、清点手续,并按期归还,不得丢失、损毁。严禁擅自抄录、复制、公布档案。
5、档案人员不得随意谈论涉及秘密档案的内容,不准将档案带至家中和公共场所;
6、机关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清理移交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九、目标考评制度
1、每年初制定工作目标,分解到室,责任到人。
2、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上级对口科室下达的工作任务,积极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实现达标,努力争先。
3、目标考评工作在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者,年终发给目标管理达标奖;未完成的按比例扣除;超额完成的,按目标考评方案规定的加奖办法计奖。所负责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纪委(含上级对口科室)或县委、县政府评先评优的,奖励分管领导和责任室工作人员,国家级奖励2000元/人,省级奖励1000元/人,市级奖励500元/人,县级奖励200元/人;所负责工作受到上级纪委或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则扣除分管领导和责任室工作人员年终奖金200元/人。
十、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会计法》、国家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相关制度。
2、严格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单位资金的日常开支由分管财务的副书记签字审批。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的发票由分管财务的副书记审签,1000元以上的报书记审示,3000元以上报常委会研究决定。
3、严格执行票据管理规定,收支票据一律使用正式票据,支出
票据应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写明支出原因,方可报销。
4、外出学习、出差、办理公务等需预借公款的,须办理借款手续,3000元以内经分管副书记批准,3000元以上报书记批准。在外出学习、出差、办理公务等事毕一个星期之内报帐归还公款。
5、报帐员于每月初汇总上月收支情况,并向书记和分管副书记报告。对所有费用开支均须记录在帐。
6、各类物品的采购均需向办公室申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各室人员到办公室登记领取。凡属政府采购目录项下的,一律报县采购办采购。500元以下的采购物品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审批,500元以上的采购物品报主要领导审批。其他人员不一律不得擅自购买。
十一、接待制度
1、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制度,控制标准,注意节约,热情周到。
2、来客接待,需经分管副书记或书记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超过1000元接待标准的须报经书记同意。
3、凡市级以上及外地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来人,需向主要领导报告,原则上安排在县宾馆接待,也可根据领导意见安排在其他宾馆(酒店)接待。
4、因工作关系,乡(镇)来人确需用餐的,由办公室安排到一般餐馆接待,每人每餐标准一般为30元。在县城办案,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家吃饭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县委食堂吃工作餐,每人每餐标准不超过15元。
5、从严控制陪客人员,原则上对口接待,由办公室通知陪餐的领导和对口业务人员。
6、县政府宾馆以外的接待费用,原则上现金结算,不能现金结算的,每月按时结清。办公室需在每月初将上月接待费用情况,向书记和分管副书记报告。
7、未经请示擅自接待的,一律不予报销。
十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1、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严禁酒后开车,未经领导同意不准私自将车给他人使用。
2、司机要忠于职守,管好本人驾驶的车辆。要经常清洗检修车辆,保持良好车况,注意清洁卫生,发现车辆有损伤或故障等问题应及时向办公室和分管副书记报告。
3、凡保养、年检、维修和购买保险、养路费、用具、零件等,司机要事先提出计划和预算。维修车辆须报办公室和分管副书记同意后才能维修,车辆大修报书记审批。维修后3日内将维修工时和材料单交办公室和分管副书记审阅。
4、单位业务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管派,根据工作轻重缓急来安排。安排下乡的须向分管副书记报告,出县的报分管副书记批准。
5、因特殊情况需私事用车的,须经分管副书记或书记同意,费用按有关规定处理。
6、车辆用油实行刷卡制度。由办公室到石油公司充值,司机到办公室领取油卡加油,并在登记薄上登记、签名。
十三、电脑管理制度
1、所有电脑为单位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
2、明确各室(中心)电脑管理员及职责。电脑室、办公室、廉政办、信访室、纪检室、纠风办的电脑管理员分别是陈金勇、肖丽华、曾锋东、陈义才、刘荣、罗龙辉,书记、副书记的电脑管理员是钟社明;管理员职责如下:
(1)管理所在室电脑,保管相关光盘、U 盘、资料等,严防丢失。
(2)负责所在室电脑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处理问题,保证电脑正常运转,如不能处理,及时报告办公室。
(3)确保计算机有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注意电脑用电安全和防火、防潮,做好电脑桌的卫生清洁工作。
(4)经常检查电脑上保存的文件,严防涉密文件到上网电脑上
使用、保存。
(5)雷雨天气及时断开电源,拔下插座,以防雷击。
3、严禁机关工作人员访问不健康的网站,上网浏览不健康的内容。工作期间禁止利用电脑玩游戏、看影碟、播放观看与工作无关的影像、实时在线聊天等。
4、机关工作人员严禁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计算机,严禁私自拆卸机箱,硬件或应用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管理员联系。
5、严防计算机病毒入侵,其它单位或个人的外部存储设备(如软盘、U盘、硬盘等)不得随意连入计算机,确有必要连入的必须事先进行病毒扫描。
6、要经常清理U 盘的文件资料,保存在U 盘上的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删除,严防泄密。
7、严禁在上网电脑上新建、处理和保存财务报表、信访登记、初核报告、调查报告、事实材料、案审报告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严禁在上网电脑上处理、保存其它涉密文件资料。
8、严禁本单位无关人员或外单位人员操作涉密电脑。
十四、调研信息奖励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书记为组长的调研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全员信息员制度,组建骨干信息员队伍。
2、调研信息要全面反映××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果、新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关注热点、解决难点、展示亮点,为领导机关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参考发挥作用。
3、调研信息实行目标管理。委(局)机关每年在国家级媒体上稿1-2篇,在《××省纪检监察信息》上稿4篇以上,《××廉政网》上稿6篇以上,在《××市纪检监察信息》上稿15篇以上,《××市纪检监察信息网》上稿40篇以上,《××市纪检监察信息(增刊)》上调研文章1篇以上。骨干信息员每人每年完成上稿积分800分以上;一般信息员每人每年完成上稿积分120份以上。
4、实行调研信息奖励制度。凡调研信息被有关媒体采用的,按
稿件积分是多少分就奖励多少元。年终被评为省、市纪检监察信息报道工作先进单位,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并按用稿积分比例分配。年终被评为省、市纪检监察信息报道工作先进个人的,分别奖励600元、400元。
5、积分计算办法:《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用稿600分/篇,《××纪检监察信息》用稿300元/篇,《××廉政网》、《××日报》用稿200分/篇,《××纪检监察信息》用稿100分/篇(专报200分/篇),《××纪检监察信息网》、《赣南日报》用稿60分/篇;中央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其他内部刊物信息用稿分别为70分/篇、50分/篇、30分/篇,县内各类媒体用稿20分/篇。调研文章以同类刊物媒体的2倍计分,综合信息减半计分。
十五、安全、卫生制度
1、各室及其工作人员要强化安全意识,开展安全自查,每天下班前尤其是节假日期间,要关好门窗,关闭电器电源,并作认真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2、因过失发生安全事故的,应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3、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落实。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对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4、工作和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的畅通,便于工作联系和紧急情况的联络。
5、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不得随地乱扔瓜果皮、烟头、废纸等垃圾。
6、各室要保持室内清洁整洁,办公桌上文件资料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7、单位卫生责任区原则上每个星期五下午清扫。干部职工没有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