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三事忠告]的官员道德修养
摘 要:《三事忠告》为元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张养浩所著,由《牧民忠告》、《风宪忠告》、《庙堂忠告》三书汇集而成,是作者从事地方县令、御史及参议中书省事时,以其实际从政经历融合前人思想撰写而成,是一部集理论和实践于一体的吏制专著。《三事忠告》作为一部政论专著,涉及为官的方方面面,除对廉政、勤政、重民等思想的论述外,还对官员道德修养有深刻认识和独到的见解。
关键词:《三事忠告》;张养浩;道德养成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5-0275-02
张养浩生于元世祖至元七年,自幼勤奋好学,先后曾担任过东平学正、御史台掾史、中书省掾属、堂邑县尹、监察御史、礼部侍郎、礼部尚书、参议中书省事和陕西行台御史中丞等职。入仕三十余载,为官清廉、勤政爱民、敢于谏言,天历二年,陕西大旱,已隐退出仕的张养浩,因体恤民间疾苦,心系百姓,又再次入仕出任陕西行台御史中丞,终因积劳成疾,病卒于官任。
一、“善自修”是道德养成的关键
儒家一直推崇和重视自修,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认为要达到治国平天下必须先完善自身,先“内圣”才可“外王”。张养浩自幼受儒家文化熏染,可谓是孔孟的信徒,《三事忠告》一书充分继承了儒家重修身思想,强调为官者要善于自我修身。“仕宦而至将相,为人情之所荣。是不知荣也者,辱之基也。惟善自修者,则能保其荣;不善自修者,适足速其辱。”(庙堂忠告·修身)
张养浩的“善自修”的观点来源于孟子的性善说和老子的“祸福相倚”理论。《孟子·告子》载:“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张养浩也认为人皆有惠及万物的善心,只是资质品性有所不同。他说:“夫及物之心,人孰不有,第材质强劣,有所不同。苟即其所短,而痛自克治,则官无难为,事无不集者矣。”(牧民忠告·拜命)“夫及物之心”肯定人性皆向善,只是“第材质强劣”影响了“及物”的结果,所以极力主张要“痛自克治”实现“及物之心”。
此外,张养浩继承并发扬了老子的“祸福相倚”的理论,提出了“荣辱相依”的观点来论述“善自修”。《老子·五十八章》载:“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张养浩指出“凡在官者,当知荣与辱相倚伏,得与失相胜负,成与败相循环。古今未有荣而无辱,得而无失,成而无败之理也。”(牧民忠告·事长)荣耀与耻辱也是常常相伴,就比如做到宰相的职位,看似是件荣耀的事,其实也是耻辱的开始,所以要始终保持这份荣耀就要“善自修”。
《三事忠告》既强调官员应“善自修”,又指出不同官员修身的程度应有所不同。他认为“官”的修身程度应严于“士”,而有进言职责的官员修身程度应严于一般的官员。尤其是监察官员,担任纠奸锄佞的重要职责,其一言一行是其他官员的表率。《风宪忠告·自律》载:“士而律身,固不可以不严也,然有官守者,则当严士焉;有言責者,又当严于有官守者焉。盖执法之臣将以纠奸绳恶,以肃中外,以正纪纲,自律不严,何以服众?”
基于上述认识,张养浩提出官员自修的具体方法。首先就是要自省。“命下之日,则拊心自省:有何勋阀行能,膺兹异数?苟要其廪禄,假其威权,惟济己私,靡思报国,天监伊迩,将不汝容。夫受人直而怠其工,儋人爵而旷其事,己则逸矣,如公道何?如百姓何?”(牧民忠告·上任)自省是官员自修的第一步,即要对官职及所应承担的责任要有正确的认识,官职是上天所赋予,在其位谋其职,若对应尽的职责不能有清醒正确认识,就容易犯错,是有违天命和有负百姓。
第二,克性之偏。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为官者而言,“利器”应是克制自己短处,改正缺点,才能达到“善其事”。做官的难易程度完全取决于自身是否能“痛自克治”。《牧民忠告·任命》提到:“苟即其所短而痛自克治,则官无难为,事无不集者矣。”性格或习惯上的短处都是应该努力改正的,“弛缓克之以敏,浮薄克之庄,率略克之以详,烦苛克之以大体。”(牧民忠告·任命)如果自己的性格是松弛缓慢的话,就要用敏捷这样的要求来克制,若是虚浮轻薄应用庄重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依此类推。总之,为官者不应放任偏颇的个性而置之不理,之所以无任何功绩都归因于平时疏于“克性之偏”。
第三,戒贪。自古被世人所敬仰和爱戴的官员,必定有一个普遍的共性,即清廉。为官之人应保持“公廉之心”,是《三事忠告》对官员基本要求,因此在官员道德自修的方法上,张养浩十分强调戒除贪念。他认为没有贪欲就能保持廉洁的心灵。并且将廉洁之心与自爱相等同,“不能守公廉之心,是自不爱也。”
此外,《三事忠告》还明确区分“善自修”与“不善自修”,作为检验自修的标准。“所谓善自修者何?廉以律身,忠以事上,正以处事,恭慎以率百僚,如是则令名随焉,舆论归焉,鬼神福焉,虽欲辞其荣,不可得也。所谓不善自修者何?徇私忘公,贪无纪极,不戒覆車,靡思报国,如是则恶名随焉,众毁归焉,鬼神祸焉,虽欲避其辱,亦不可得也。”(庙堂忠告·修身)清廉、忠君、公正、谨慎是“善自修”官员所应具备的品质,反之,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不思报国则是“不善自修”者。可见,张养浩认为一个善于自我修身的官员,无论在律己、事君、处事和待僚均应严格要求,缺一不可。
二、发挥“风宪”的示教作用
人不教而无以为才,古人云:“德教为先。”教育对塑造一个人的品德尤为重要。《三事忠告》中,除重视官员们的自修外,还强调教育在培养官员道德品质上亦不可或缺,并提出应由监察官员承担教育其他官员的职责,主张教主刑辅的道德修养论。“刑罚不足致治,教之而使不犯,为治之道莫尚焉。”(风宪忠告·示教)
实际上,在道德养成的方法上,教育的作用也是儒家一直推崇的,先秦的一些儒家学者极其重视教育。孔子曾提出“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观点,荀子认为教育的关键在于师,更主张老师应在言教和身教上双管齐下。张养浩作为儒家思想的推崇者,与儒家教育的观点有所相同,亦有所不同。相同的是都认识到教育对于道德养成的重要性,而不同的则是对于教育的实施者的区别。孔子和荀子都认为施教之人应为老师,而张养浩丰富的为官经历赋予其对教育实施者问题上独到见解,他认为教育的实施者应是被实施者所畏惧之人,这样教育才能见成效。他说:“大抵常人之情,苟非其所惮,虽耳提面命,则亦不足发其良心。何则?非所素服素畏故也。”(风宪忠告·示教)
张养浩注意到了被教者与施教者的关系,并从人性弱点的角度出发,主张施教之人应是官员们所畏惧的人。而这一点,与南北朝时期的思想家颜之推的观点近似相同,《颜氏家训》中提到,家庭教育对于塑造理想人格的作用无可替代,关键的原因在于被教者与施教者之间亲密的感情基础。可见,两人都从被教者与施教者的关系出发,选择教育的实施者。不同之处在于张养浩认为被教者对于施教者关系应是惧怕和敬畏的。因此,《三事忠告》中主张承担教育一职的人选非“风宪”官员莫属。并且主张“风宪”官员要言教。
“今夫庶司之职,为众所畏服者莫如风宪,诚因临莅于彼,或始上之日会所属而勖之曰:‘彼之官,重者廷授,次者省授,又次则是吏部授,大小虽殊,无非国家臣子。为人臣子,奸污不法,人孰汝容?夫纳贿营私,所得甚少,所丧甚多,与其事败而治,曷若先事而教之为愈哉?吾之此言,虽曰薄汝,实厚汝也;虽若毒汝,实恩汝也。’苟能如是谕之,吾知退而必有率德改行,易凶恶为善良者矣。”(风宪忠告·示教)
意思是如果监察人员到地方巡查时,或上任之初,可以教导提醒官员,大家虽官职有所不同,但奸诈贪婪、不守法纪,是绝不允许的。那么这些官员中一定会有遵守道德、改正行为、弃恶从善之人。
三、《三事忠告》道德修养评析
张养浩对于官员道德养成所提出的两个方面,本人认为是有先后次序的,即自修第一,教化第二。《三事忠告》中指出,官员都应注重自我修身,但监察官员更应严于其他官员。而对于教育的实施者,作者又将这一重任赋予监察官员,足以可见官员道德的养成张养浩更强调先律己再律他。在监察官员发挥示教作用时,也要先做好律己的工作,才能教育其他官员。
《三事忠告》强调官员自修的观点,除继承儒家重修身的思想外,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和自身为官的经历也有着密切的关联。《三事忠告》成书于元中期,除延续了元初期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交织的特点外,政治局面的混乱不堪,社会的动荡不安、官吏腐败现象严重也是这一时期突出的表现。因此,书中强调官员应善于自修,也是在面对无能为力的客观局面时,唯有寄希望于劝告官员提高自律意识,通过修身提高官员道德,以缓解这种不堪的局面,减轻百姓的痛苦。
值得注意的是,在官员道德养成上,《三事忠告》中的观点有着许多可以为今借鉴的思想,如强调官员们通过“省己”、“克性之偏”“、戒贪”等方法上进行自我修身,以及监察官员比其他官员要加倍严于律身,更要承担警示、教育其他官员的责任等,都对今天行政人员的道德养成具极高的借鉴意义和价值。然而《三事忠告》毕竟是封建社会下的产物,故仍存在糟粕的一面,如权力、富贵源于上天以及“鬼神”之说等,有着浓厚的唯心主义色彩。但不可否认的是,在黑暗、腐败现象日趋严重的历史时期,存在着民族歧视和压迫,汉官不受重视的年代,张养浩身为一个汉官通过自身的努力,最后升迁到元代较高官职,且能做到清正廉明、出淤泥而不染,并且体恤广大劳动人民的疾苦,实属不易,是当今从政者应效仿的楷模。对于《三事忠告》的道德修养思想,应以扬弃的态度对待,去其糟粕,取之精华,做到古为今用。
参考文献:
[1](元)张养浩.三事忠浩[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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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雅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