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部的安全职责
项目安全部的安全职责
一、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定期制定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三、协助领导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经常进行自检和抽检,制止违法违章指挥、作业,发现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危机职工生命、健康和单位财产的重大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现场并报告领导;
四、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章和安全规章制度,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开工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按“三同时”原则予以落实;
六、参加对新工入场、复工等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并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职工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八、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工作;
九、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做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十、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预防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预防事故措施;
十一、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和奖罚活动及安全生产经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 十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节日前后的防火、保密、治安保卫检查,加强义务消防人员的领导和训练。
十三、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的合理分布,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十四、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对本企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