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春游.秋游活动安全规定
学校学生春游、秋游活动安全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春游活动的安全,学校特制定《潭中校区春游、秋游活动安全规定》,安全规定内容如下:
1.活动前,各班主任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往返前带班老师必须认真清点人数;并且,出发和返回时,各年级要求按学校规定地点集合,并按照政教处的安排有序乘车,严禁拥挤。
2.带班老师必须教育学生在车上听从统一指挥,严禁任何人向外抛物,严禁将头、手伸出窗外,禁止在车内打闹影响司机驾车。
3.活动出发前,带班老师必须检查每位同学的旅行包,严禁学生带刀具、打火机、弹弓、水枪、有“子弹”的玩具手枪等危险物品。
4.活动前班主任须审查学生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或患有疾病的学生,劝阻其参加本次活动。
5.带班老师要教育学生行走过程中不许打闹,不得私自离队。
6.路途中带班教师不得离开学生擅自骑车、开车,必须跟随学生队伍步行或与学生同乘一辆车,必须随时关注学生的安全,如有意外事故发生,立即向本年级组的行政汇报,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护措施,抑制事态扩大。
7.活动前,带班老师必须对活动场地进行勘察,查找不安全因素,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8.活动前,班主任必须再次进行安全教育,如教育学生不攀爬树木、不爬石头,不到水边玩耍等,教育学生不要离开规定的活动范围,不要私自做主离开队伍或活动地点做其他事情。
9.带班老师必须教育学生活动中一切行为听从老师的安排,遵守游玩时间, 在规定的地点内活动。
10.春游活动中,所有老师必须开启手机并让同学们牢记老师的电话,以便学生有特殊情况能及时和老师联系。
11.活动中,老师不组织有安全隐患的游戏,严禁学生下水、划船、溜冰等,严禁学生做伤害同学、植物、动物或有危险性动作的事情。
12.春游活动结束后,要求学生立即回家,不得在外面逗留。
13.因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带班教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学校
2014年9月15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