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诵比赛评分标准
01-29
初中朗诵比赛评分标准
一、主题内容(2分)
1、内容(1分):题材不限,内容健康向上;充实生动,有真情实意
2、主题(1分):寓意深刻,富有感召力和警世作用
二、普通话(4分)
1、发音(2分):语音准确2分,较准确1.8分,基本准确1.5分,不准确不得分。
2、语速(1分):语速恰当、声音洪亮,表达自然流畅1分,因不熟练,每停顿一次扣0.1分。
3、节奏(1分):节奏优美,富有感情1分;节奏鲜明,基本有感情0.8分。
三、表达(3分)
1、表达(1分):表达自然得体,动作恰当1分,表达较为自然大方,动作设计合理0.8分,表达基本自然,动作较少0.6分。
2、感情(1分):处理得当1分,处理一般0.6分。
3、感召力(1分):富有创意,引人入胜1分;有创意,有一定感召力0.8分。
四、台风(1分)
1、上下场致意、答谢(0.5分)
2、服装得体,自然大方(0.5分)
五、补充说明
1、比赛共设评委5人,采取平均计分。
2、评委打分原则从7分起,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3、朗诵时间掌握在5分钟以内,超过规定时间,以10秒为计时段,在总分中减0.1分,不足10秒按10秒计算,最高减0.5分。
4、鼓励原创(最多加0.3分)和作品包装(最多加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