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认识论
发生认识论
发生认识论(Genetic epistemology)
发生认识论(Genetic epistemology)瑞士心理学家让·皮亚杰于1950年建构的一种研究认识(知识)的结构、发生、发展过程及其心理起源的学说。它反对传统的认识论,把建构主义与结构主义统一起来,以认识论为目标和起点,通过生物学的方法论的类比,采用发生学的方法,建构于主客体相互作用活动之上的儿童发展心理学。它是皮亚杰学派的理论基础,也是欧洲机能主义的重大发展。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是20世纪最重要的心理学成果之一。
发生认识论的研究内容
发生认识论研究的内容:(1)知识(或认识)的心理起源,即知识来源于动作(活动);(2)知识的形成,即主体在与外部世界连续不断交互作用中逐渐建立起来的一系列结构;(3)知识建构的心理机制,即主体通过反省抽象和自我调节这两种机制,促使新的结构经常处于建构之中。
儿童心理发展的基本理论是皮亚杰学派发生认识论的基本理论。它由智慧的本质论、儿童认知的发展观、发展的阶段理论及划分四个阶段等部分构成。它革新了传统认识论的结构、体系和研究方法,把认识论与心理学紧密结合起来,既丰富了科学认识论的内涵,又促进了儿童心理学、认知心理学、思维心理学、心理逻辑学和心理语言学的发展。但尚存在生物学化和科学主义与逻辑中心主义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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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认识论的基本特点
皮亚杰根据以他为代表的日内瓦学派对儿童心理发展的研究和其他学科有关认识论的研究而提出的一种关于认识论的理论。它试图以认识的历史、社会根源以及认识所依据的概念和“运算”的心理起源为根据来解释认识,特别是解释科学认识。因此它具有两个基本特点:
①用发生学的观点和方法研究人类的认识,强调认识的个体心理起源和历史发展。皮亚杰认为,传统的认识论只注意认识的高级水平及最后结果,近现代的认识论则专作认识的逻辑分析或语言分析,这都是不够的,需要研究认识的心理发生加以补充。他主要是从生物学出发,通过心理学的桥梁来达到认识论的结论。 ②发生认识论不是或不只是传统的认识论,而是要对各门科学中的认识论问题进行研究,这就需要各门学科的专家进行合作。因此,发生认识论是跨学科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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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认识论的研究结论
从皮亚杰对认知发展阶段的详细描述中可以得出一些发生认识论的结论。
①人的认识起源于活动及活动内化成为可逆的运算活动(内心活动)。运算是皮亚杰从逻辑和数学中借来的概念,它表明儿童的思维不是杂乱无章而是有组织的。
②在活动和具体运算之间有一个表象思维和直观思维的过渡阶段,其中符号化活动起了重要作用,它使儿童种种的感知运动图式内化为表象,并且学会了语言。
③儿童在没有掌握语言以前,通过同化和顺应以及同化过程的逐步复杂化,掌握了类和关系。语言和思维并非同时发生,但两者的发展是平行的。语言有助于动作的内化和认识的符号化及形式化。当儿童的思维达到运算阶段时,思维和语言就相互联系、相互同化和协调起来。思维结构越精细就越需要更多的语言参加,高级形式的运算结构是用语言来表达的。
④思维并非起源于语言,但智力越发展,语言的重要性也越大。语言是交际工具,能起强化作用,有助于解除儿童的自我中心主义,有利于认识的社会传递。
⑤儿童最初概念是前概念(不能用“所有”和“某些”作定量规定的概念)和前关系(不存在概念的相对性),以后发展到能稳定地区别个体和类。
⑥运算的特征是归类和关系具有传递性和可逆性。最明显的例子是守恒概念的发展。具体运算与形式运算的区别在于前者离不开具体事物,也只能运用于具体事物。儿童对同一问题如用语言叙述很难解决时,便属于初级逻辑思维阶段。这些运算还不能组合成为统一整体。形式运算则能“使形式从内容中解放出来”,此时儿童能提出假设并进行推论,这是高级的抽象思维阶段。
⑦成人思维中的逻辑结构和数学结构起源于儿童行动的一般协调,起源于儿童的归类、系列化和对应的行动。布尔巴基学派所谓的数学母结构(代数结构、序列结构和拓扑结构)在儿童思维的发展中有其自然根源。
皮亚杰认为影响儿童思维发展的4个主要因素是:成熟、自然经验、社会经验和平衡作用。他特别强调平衡的作用,认为不但人的认识,就是人的道德情感都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由主体通过自我调节不断地建构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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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认识论的根本观点
发生认识论的根本观点是要把结构主义与建构主义紧密地结合起来。皮亚杰是一位结构主义者,他认为人的认识是一种功能性结构。这种结构是由人自身建构起来的,它不是客体的简单复写,也不是主体预先构成的或天赋的。他认为任何结构都具有3种特性:整体性、转换性和自我调节性。整体性意味着结构具有内部的融贯性,结构内各成分之间具有有机的联系,而不是独立成分的堆砌或混合。结构及其成分都受某种内部规律的制约,具有与其成分不同的特性,同一成分在不同结构中也具有不同的结构特性。转换性是指结构并不是一种静止的组织,而有一些内在规律控制结构的运动发展,一种旧结构可以转变成为新结构。自我调节性是指结构可以通过自身的内在规律自行调整、自动调节,而不必借助于外部因素,因此结构是封闭的、自给自足的。结构内某一成分的改变必然要引起相关成分的改变,结构可以因转换规律的相互作用而保存下来或变得丰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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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认识论的主体与客体关系理论
关于主体与客体的概念,一般认为,主体指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承担者;客体指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对象,即同认识主体相对立的客观世界。
皮亚杰对主体与客体的理解与上述主体与客体的概念是基本一致的。但是,皮亚杰通过对儿童心理发展的研究,对主体与客体的概念,还提出了一些具有重要意义的观点。
皮亚杰指出,“在心理进化的开始,自我和外在世界还没有明确地分化开来,这就是说,婴儿所体验到的和所感知到的印象还没有涉及到所谓自我这样一种个人意识,也没有涉及到一些被认为自我之外的客体。”“儿童最初的世界是完全以他自己的身体和动作为中心的„自我中心主义(egocentrism)‟,它完全是无意识的(因为还不能意识到自己)。但是,在儿童头18个月的过程中,发生一种好比„哥白尼式‟的革命,或者更简单地说,发生一种普遍的„脱离自我中心‟的过程,使儿童把自己看作是由许多永久客体(即以空间——时间状态组成的永久客体)组成的世界中的一个客体。”即在儿童心理发展的初期,有一个从主体客体不分的“非二元论的(adualistical)”状态到形成主体和客体观念的过程。
皮亚杰发现,在儿童心理发展的过程中,活动的协调是使儿童逐渐去除“自我中心”,形成主体和客体观念的动力和原因。当儿童发展到一定智力阶段(18到24个月)时,儿童通过在物体的位置改变后仍然能够找到这个物体的活动,知道物体从一个地方消失时并非不存在,开始意识到自身是活动的来源,于是儿童的活动得到了协调。这样,客体就获得了一定的时空永久性,这又引起了因果关系本身的空间化和客观化,主体和客体的观念就逐渐分化出来了。“当年幼儿童不再把一切事情都归于自己的状态和自己的行动时,他开始以一个永久客体的世界(这个世界是按照它本身的空间——时间位移群[group of displacement]并按照客观化的与空间化的因果关系所构成的)来代替一个变动不居的„动画片‟般的世界(这世界既无空间——时间的一致性又无外部物质的因果性)。”皮亚杰指出,主体只是“通过自由地调节自己的活动来肯定其自身的存在,而客体则只是在它顺应或违抗主体在一个连贯的系统的活动或位置的协调作用时才被建构成的。”所以,主体活动的协调,“既是主客体之间发生分化的根源,也是在实物动作水平消除自身中心化过程的根源”,“主体的解除自身中心化和客体的建构是同一个整合活动的两个方面。”
皮亚杰认为,他的这一发现的意义并不限于儿童的心理发展,这一发现对于科学认识论,对于正确地理解主体和客体的特性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皮亚杰看来,认识论意义上的真正主体,是具有自我意识即有认识能力并能以动作作用于客体的人。主体的第一个特性是具有自我意识。然而,不是一切人都是主体,新生婴儿是人,但是没有自我意识,不能把自己同周围世界区分开来,还不是主体。只有具有自我意识的人,才能成为认识关系的主体。主体的第二个特性是能够发生动作。主体要与客体建立认识关系,认识客体,必须作用于客体,与客体形成相互作用的关系。在这个关系中,主体是认识活动的能动者。皮亚杰指出,“主体是功能作用的中心。”“主体只是作用于客体的多种动作的集合,这些动作依照客体的性质进行改造,也改造了主体。”
在皮亚杰的思想中,客体既是主体认识和作用的对象,也是主体认识活动产物,又是主体认识的极限。客体的第一个特性是主体认识和作用的对象。客体是与主体相对而言的,“客体只有在其与主体发生关系时才存在”,只有当主体作用于某个对象时,这个对象才成为主体动作和认识的客体。客体的第二个特性是主体认识活动的产物。在客体成为主体的认识和动作的对象之前,“客体肯定是存在的,客体又具有结构,客体的结构也是独立于我们之外的。”但是,“客体首先只是通过主体的活动才被认识的”,“客体只是通过被建构才被发现的”,主体正是通过自己不断地活动和建构,来丰富自己对客体的认识和形成对于客体的观念的。客体的第三个特性是主体认识的极限。正因为客体是通过主体的活动和建构被不断地认识和发现的,所以主体的认识活动,就是一个不断地由少到多,由片面到全面,由表层到深层把握客体的过程。因此,主体只能逐步地接近客体,“客体只是由不断的接近而达到,也就是说,客体代表着一个其本身永远不会被达到的极限。”
对于皮亚杰的主体和客体的观点,有不少学者做过细致的研究。对于皮亚杰关于主体的观点,研究者们议论不多,基本上持同意的态度。然而对于皮亚杰关于客体的观点,议论就比较多了。其中一个较有共
同性的看法是,皮亚杰的客体概念具有两种意义:一种意义上的客体是指实际存在的客观实体;另一种意义上的客体是认识论的客体,即客体是由主体建构而成的。有的学者认为,皮亚杰是从本体论和认识论两个不同侧面来论述客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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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认识论与一般认识论的关系
由于发生认识论的研究方法所具有的实证科学主义的倾向,对于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是属于哲学意义上的认识论还是属于科学认识论,在皮亚杰研究者中引起了一场争论。如皮亚杰《结构主义》一书的译者们就认为发生认识论“只能是科学认识论而不是哲学认识论,它是哲学认识论的前奏,但还不是通常所说的哲学认识”。 这其实是对发生认识论的一种误解。大家知道,发生认识论研究的对象是认识的形成与发展及其规律:认知结构发展的平衡理论、认识的实质等问题,正是哲学意义上的研究。至于皮亚杰,特别强调认识论与各门科学之间的相互意义,这正是皮亚杰的杰出之处。这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也是一致的。对于这个问题,皮亚杰回答得很清楚:“我们主要关心的是跟那些对他们自己那门科学的认识论感兴趣的科学家建立联系”。 皮亚杰实际上是在申明科学认识论和科学家对于发生认识论的重要意义。
我们分辨发生认识论不是一种“科学认识论”,但我们并无意于抹杀它与一般认识论理论的区别。 首先,我们分析一下发生认识论对于传统认识论的态度。皮亚杰从其研究认识的出发点和方法论上对传统认识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批判。在研究认识的出发点上,他指出:“传统认识论只顾到高级水平的认识,换言之,即只顾到认识的某些最后结果”。而“发生认识论的目的就在于研究各种认识的起源,从最低的认识开始,并追踪这种认识向以后许多各个水平的发展情况,一直追踪到科学思维并包括科学思维”。这就是说,传统的认识论在研究的起点上是违背认识发展的内在逻辑的,在研究对象上是片面狭隘的。他还指出,先验论者甚至经验论者都认为“认识从属于预先存在于主体和客体中的一些形式”,先验论“实际上目前在某些情况下已回到了天赋论”。在研究方向上,“它是就知识而研究知识,是局限于知识本身的范围内去研究知识而不考虑其发展”,因而其根本研究方向是形而上学的,是错误的。在研究认识的方法论问题上,皮亚杰指出:“经验论者的意图是把对认识的分析放在研究认识的心理发展这个基础上”,这无疑是合理的,但“可惜的是他们接受了思辩心理学”,而放弃了真正的科学的心理分析方法,而且更忽视了逻辑研究方法的重要性。发生认识论正是在批判地继承其合理性因素的基础上的。至于先验论者,由于他们能够直接进入本质,而完全置认识发生和发展的心理学机制和生物学机制而不顾,他们的方法实际上已是非常严格意义上的逻辑方法,而更接近于天赋说。
其次,我们再来讨论一下发生认识论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关系问题。关于认识,列宁是这样来下定义的:“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成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对于皮亚杰来说,认识则是主体对客体的相互作用的过程,这种相互作用以认知结构为中介。“首先是存在着主体到客体、客体到主体之间起着中介作用的一些中介物(知觉或概念)”,即皮亚杰更加强调主体的能动作用。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发生认识论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致性。对于实践观,发生认识论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本相同,皮亚杰在论述认识通过同化或适应而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已至少评价了实践的重要性,只不过他使用的是另一个带实证科学(心理学)色彩的“活动”概念。他说:“我们只有作用于对象并改变它时,我们才认知对象”。在真理论问题上,我们如果将皮亚杰的论述同列宁的有关论述相比较的话,我们只能充分肯定它们的一致性。在论述到思维过程与真理的关系即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关系时,皮亚杰是这样论述的:“客体……具有永远被接近,但又永远达不到的极限性质”,“客体只是不断的接近而被达到,也就是说,客体代表着一个其本身永远不会被达到的极限”。而关于同一问题,列宁则有如下的论述:“人不能完全把握=反映=描绘全部世界,它的„直接整体‟、人在创立抽象、概念、科学的世界图景时,只能永远接近这一点”。
也就是说,由于认识即人类的思维是一个创造性不断发展的过程,因而真理也是不断发展的。主体总是创造性地、不断地、向前地、发展地、愈来愈接近现实世界,接近客观真理。在讨论这个问题时,皮亚杰使用了一个富有启示性的概念——建构:即主体通过认知结构及自身机能的自我调整而对客体的同化或适应的永恒的发展过程。在这种意义上,皮亚杰认为:“认识是一种继续,不断的建构”。在谈到建构在认知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时,皮亚杰指出:“客体首先通过主体的活动被认识的,因此客体本身一定是被主体建构成的。”“客体只是通过被建构成才被发现的;换句话说,我们能够逐步地接近客体,但是没有把握终会达到客体”。由于建构概念在其发生认识中所具有的这样重要地位,因而在某种意义上,皮亚杰将其发生认识论称为建构主义。
当然,发生认识论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区别,甚至比他们的一致性更为明显。在方法论上,它们的区别体现在:发生认识论的研究方法是实证科学方法(特别是心理分析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研究方法是社会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在基本倾向方面,皮亚杰过于强调认识发生和发展的自然机制(心理学前提和生物学前提),而对认识发展的社会机制的重视和阐述都是不够的。而马克思主义认为,认识的发生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实践在认识的发生和发展中具有至上的意义。那么,我们可以这样来表述它们的区别:在各个问题上,发生认识论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本上不存在对立的倾向。只是皮亚杰作为一个自然科学家,更重视对认识的发生与发展进行实证的科学考察。尽管他注意到了社会因素的重要性,但却难于而且也不愿对之进行更为深入的考察。而对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来说,由于其创始人是职业的社会革命家,对认识的社会实践性的理解和阐发自然要较皮亚杰准确,而对于认识的自然机制则难于作更深入、全面的考察。列宁的《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也许就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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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认识论对我们的几点启示
通过上面的考察,我们基本上已明了皮亚杰关于认识论研究的基本看法。这诚如他自己所言:“至于认识论,它同时要求有先进的逻辑学发展,明确的心理学论据和对科学成长日益具有技术性的分析,它已经开展了从来没有的专门研究,其中最重要的研究今天是由有关的科学家而不是职业哲学家们进行的(如有关数学基础的理论,微观物理学的实验等等)”。如果我们将其作为对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点启示的话,他实际上是提醒我们注意科学认识论的研究对于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重要性。而且提醒我们应充分地意识到科学家在认识论研究中的地位。他在这方面的经验,对我们无疑是具有启发意义的,“发生认识论的任何研究,不论它所涉及的是儿童某一方面认识(数、速度、物理、因果等)的发展,还是科学思想的一些相应分枝中某一分枝的某种演变,都以研究科学认识论中的专家们的合作为先决条件,即以心理学家、科学史家、逻辑学家、数学家、控制论专家、语言学家等的合作为先决条件”,这也许正是发生认识论的研究中心所能作出如此成就的原因之一。
发生认识论对于我们的第二点启示,则是其方法论的启示。发生认识论的研究方法是具体科学的分析方法与逻辑方法的结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研究方法则是社会历史的分析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对于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来说,更多地吸收科学分析的方法,坚持科学分析方法、社会历史分析方法和逻辑分析方法的统一,则无疑是一条有效的途径。
在如何把握个体认识研究和整体认识研究的关系上,发生认识论的研究成果,对我们无疑是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的。皮亚杰以其历史考察方法为线索,对个体认识的发生和发展,所进行的富有成效的考察,对丰富和补充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研究,几乎是必不可少的。但在此,我们不得不指出:皮亚杰在对个体发生进行心理学、生物学考察时,却忽视了研究整体发生即社会认识论的研究所应有的地位,对于我们来说,这自然是一项大有前提的工作。
皮亚杰发生认识论的“跨专业性质”,似乎是印证了恩格斯在关于不同科学之间的“接触点”上“可望取得最大成果”的指示,使认识论的研究展现出一片兴旺的前景。
结构主义
在心理学史上,最早从结构的角度研究心理学的是格式塔学派。它主要寻求知觉的结构(格式塔或完形),否认感觉甚本元素的存在,强调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皮亚杰接受了格式塔学派的一些观点,但反对其天赋论,指责该学派不关心知觉结构的起源问题。他试图表明:结构具有普遍的调节功能,对人的经验和行动有控制作用,个体心理的连贯性是少数具有普遍性的结构的表现。 皮亚杰的所谓结构与格式塔学派的完形结构有所不同。皮亚杰的结构不是指什么事物或信念,而是可以应用于事物、信念或个体心理空间任何其他东西的几套连贯的心理操作或心理活动。例如,当物体形状改变时对物质守恒的信念并不是结构,而达到这种信念的那套心理操作(运算)才是结构。皮亚杰并没有宣称,全世界所有8岁的儿童都自发地发现了物质的守恒,而只是说,儿童构成了一套能够作出这种发现的心理操作或运算,当他们遇到运用这套运算就能够解决的问题时,他们就解决了问题。
皮亚杰的结构主义的另一特点是:他不仅试图证明在某一发展阶段大量不同的行为表明了同一结构的存在,而且力图证明,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的结构是如何变化发展的。这说明皮亚杰的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发展的或发生学的结构主义。这是他与其他结构主义者不同的地方。 皮亚杰对于行为主义也是有所取舍的。他反对行为主义的联想主义、元素主义,不赞成行为主义否认意识的存在的观点,但同意从行为开始研究。行为主义也不是不承认元素构成结构,但那种结构只是元素之和,并不具有皮亚杰所说的3种特性。 结构主义与系统理论也有区别:系统理论承认任何事物都具有结构,但关心的只是分析一个系统内部诸结构之间的相互关系;结构主义却要求努力寻找出一个具有更大普遍性的结构,而那些看来互相独立的结构都是这一大结构的不同表现。当然,系统理论与结构主义并不矛盾,两者是互相补充的。
建构主义
关于建构主义,皮亚杰在理论上似乎说得不多,只说它是一种类似于辩证法的过程,即由正题而到反题,最后达到合题,但他强调的并不是对立面的斗争和统一、否定之否定或质量互变,而是平衡作用。他着重的是:思维的结构是主客体的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主体不断地自行建构而成的。因此,他既反对外因论,又反对内因论,而主张内外因结合论。在心理学中他反对经验主义的联想论,也反对预成论或天赋论,主张后成论,即人的认识是出生以后内外因相互作用及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但皮亚杰所谓的互相作用有别于心理学上一般所说的遗传与环境的相互作用。首先,他认为智力并不是具有某种可以测量出“分量”的东西(他认为标准化的智力测验“在教育上是十足的灾害”),而是一种必须加以描述的结构,对其功能作用也必须加以理解。其次,一般认为遗传和环境只是影响智力形成的两种固定不变的因素,彼此并不互相影响;而皮亚杰却认为它们都是“向量”,对智力形成的影响经常在变化,这种变化视主体所具有的认识结构而定。他进而认为,环境并不是偶然对儿童发生作用、引起反应的刺激,而是儿童主动地寻求他可以对之进行有意义的反应的东西,主动性属于儿童。环境的作用不是某种“非此不可”的特定的东西,而是可由不同的东西代替的。儿童能够通过经验看出他在某一时期的智力发展所必需而他又能够吸取的东西。所谓建构就是儿童自己必须一再构成形成其智力的那些基本概念和逻辑思维形式。皮亚杰强调儿童创造观念。而不是发现观念,认为观念并不是预先就存在于世界上,等候儿童去发现,而是儿童自行创造的。这使他既区别于经验论,又区别于先验论。皮亚杰的一本书就名为《儿童对现实性的建构》。
但皮亚杰的建构主义比一般持儿童中心论的教育家走得更远。它超过了一般逻辑主义,也不只是用逻辑模型去描述儿童心理发展的各个阶段,而是主张每一发展阶段的逻辑的功能作用决定了下一阶段的认识结构。因此,有人用逻辑决定论来描述皮亚杰的思想。从而可以把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归纳为:相互作用论、建构作用和逻辑决定论。 编辑本段学习的作用
这是发生认识论所探讨的一个关键问题。先验论认为儿童的认识都是决定于一些预成的结构,与学习无关。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关于学习的基本观点,可以归纳为:①学习在结构的功能作用和发展成长这一较大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②对某种特定行为或内容的学习,只有当存在相应的结构时才能发生。个体对客观世界所采取的行动,其本身就是结构的操作活动,在这个过程中,他把新的信息同化于已有的结构,有时甚至要改变原有的结构。③结构根据某种规律而成长发展。认识成长的功能不在于产生作为现实的、可验证的复本行动图式,而在于产生越来越强有力的逻辑结构,使个体能用越来越灵活而复杂的方式作用于现实世界。 编辑本段心理发生学
皮亚杰承认有独立于主体以外的客体,从这一点来说,他是唯物的,但他并不完全赞同反映论。他把人的自然经验分为物理(实物)经验和逻辑数学经验两种,认为物理经验反映了客体的客观属性,而逻辑数学经验反映的却是主体的活动方式,并不是客体属性,他把这方面的抽象称为反身抽象或反省抽象。皮亚杰关于认识的心理发生学,本质上是从生物学出发的,认为心理、认识是人对现实的一种适应。所谓适应包括同化和顺应两个方面。同化是把客体纳入主体已有的行动图式之中,也就是对刺激输入的过滤或改变。图式指行动的组织或结构,是行动中可以通过不断重复而得到迁移或概括的东西,例如用棍子去推动一个客体。顺应则是主体改变其已有的行动图式或形成新的行动图式以适应客观世界的变化。同化在于丰富和加强主体的行动,使其行动图式起量的变化;顺应在于保证行动的灵活性和有效性,使行动图式起质的变化。两者相反相成。儿童的智力行为依赖于同化和顺应两种功能从最初不稳定的平衡过渡到逐渐稳定的平衡。在皮亚杰看来,没有平衡就没有发展。但平衡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适应就是平衡水平的不断提高,平衡—不平衡—平衡的过程就是适应的过程,也是认识结构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皮亚杰根据多年的实验研究,把儿童的智力发展分为4个阶段:感知运动阶段、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和形式运算阶段。不同儿童达到各阶段的年龄有个别差异。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国家的儿童达到各阶段的年龄也可能不同,但各个阶段的先后次序是不变的。每一阶段既是前一阶的延伸,又有新的结构出现,它们之间不是量变,而是具有质的差别,但又表现出功能上的连续性。每阶段都是一个统一整体,虽有主要的行为模式,标志这一阶段的行为特征,却不是一些孤立的行为模式的总和。前一阶段的行为模式总是整合到下一阶段中去,而且不能前后互换。每一行为模式渊源于前一阶段的结构,由前一阶段的结构引出后一阶段的结构,前者为后者作准备,且为后者所取代。各阶段之间不是阶梯分明,而是具有一定程度的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