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纪检委员"的建议2
03-04
关于评选“优秀纪检委员”的建议
为提高纪检委员工作积极性,完善对纪检委员日常工作的监督与评估,增强分院纪检部和纪检委员之间联系与协作,协助分院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现提出方案,对工作负责,认真积极,班级出勤情况良好的纪检委员进行表彰,评选“优秀纪检委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数量:
大一、大二、大三各评选两名“优秀纪检委员”。
二、评选时间:
根据本年度(12-13年度第1学期与12-13年度第2学期)各班纪检委员日常工作情况。在本学期末,评选出12-13年度“优秀纪检委员”。
三、评选细则:
1. 纪检委员自身是否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不能无故旷课(旷会)、迟到,无违规违纪行为。
2. 每周纪检本上交情况,纪检本记录是否清晰明确,具有真实性。
3. 是否管理好每周上交的假条,对假条进行监督和保管。
4. 积极配合查课人员的工作,及时给出班级人数和请假条,准确统计班级到勤情况,并且如实的记录到纪检本上。
5. 学习与工作之间能否协调共进,做到均衡发展。
6. 服从上级或者老师的安排,积极参加分院(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评选方法:
首先,纪检委员自身有旷课(旷会)或违纪行为,取消评选资格。根据纪检部日常对纪检委员工作情况的记录,挑选出日常工作完成较好,积极配合分院纪检部日常查课统计工作的纪检委员,对照各周班级出勤情况以及相关评选细则评出“优秀纪检委员”。
五、奖品设置:
每名“优秀纪检委员”奖励分院统一定制的笔记薄一本,奖状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