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书
广西武鸣县安宁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变性淀粉、3万吨木薯食用酒精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广西武鸣县安宁淀粉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902号
编制时间:二〇一三年九月
目 录
目 录....................................................................................................................................................I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概况及相关背景;
项日名称:广西武鸣县安宁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变性淀粉、3万吨木薯食用酒精项目;
建设地点:广西武鸣县罗波镇商业城(旧陆斡村叉口);
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61657.313m2(折合62.486亩);
建设性质:已建(未办环评手续);
广西武鸣县安宁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武鸣县万泉淀粉厂”,由罗波乡企业办公室筹建。1994年武鸣县计委以武计字〔1994〕53号文同意项目建设。1995武鸣县计委以武计字〔1995〕13号文同意项目建设,武鸣县环保局对3000吨酒精生产线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审批。
1998年镇政府决定将淀粉车间和酒精车间对外进行个体承包,广西武鸣县安宁淀粉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了万泉淀粉厂的淀粉和酒精车间。2003年自治区经
1074号文同意年产1万吨复合变性淀粉生产线项目建委以桂经贸投资函〔2003〕
设。
2004年9月经武鸣县人民法院裁定,广西武鸣县安宁淀粉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并购万泉淀粉厂,企业彻底完成集体企业到民营企业的改制。2004年起安宁公司对食用酒精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2006年生产能力达到年产3万吨食用酒精;2007~2008生产期建成投产年产2万吨变性淀粉生产。
目前,企业建设有一条年产2万吨食用变性淀粉生产线、一条年产3万吨木薯食用酒精线,一条年产1100万m3沼气提纯、压缩生产线,全厂配套有机废水
2009年,年产3万吨食用酒精线获原自治区经委确认符合污染源综合处理项目。
产业政策。同年,年产2万吨食用变性淀粉生产线技改项目获得武鸣县经贸局备案。但由于企业历史遗留等问题,年产2万吨变性淀粉和3万吨木薯食用酒精生产线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其余生产线和配套工程均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经核查本项目经原广西经委(桂经轻工函1024号)和武鸣县经贸局(武经贸字34号)确认符合国家产业政〔2009〕〔2009〕
策,项目位于武鸣县木薯淀粉酒精产业5个核心区中的罗波镇,符合“南宁市木薯淀粉酒精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企业生产规模、排污、清洁生产水平等指标符合“南宁市木薯淀粉酒精产业发展规划”主要任务的要求,根据自治区
1278号),为本工信委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桂工信企业函〔2013〕
项目补办环评手续。
1.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项目投资
1.2.1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等。
主体工程包括:淀粉生产线(淀粉原料仓库、堆棚,淀粉生产车间,淀粉烘干车间,成品仓库);酒精生产线(酒精原料棚,蒸煮糖化车间,发酵车间,室外发酵罐,蒸馏车间)。
公用工程包括:锅炉、供水。
辅助工程包括:全厂变压器,配电室,五金仓库、化验、机修。
储运工程包括:酒精储罐、煤棚等。
环保工程包括:调节池、厌氧罐、好氧池,废渣压滤棚,水膜除尘器、烟囱等
1.2.2生产工艺
1、木薯酒精生产工艺
酒精生产由粉碎、液化、糖化、发酵、蒸馏等工段组成,可以鲜木薯或木薯干片为原料。以鲜木薯为原料采用脱皮、除砂、清洗、破解、粉碎工艺;以木薯干片为原料采用风选风送、除铁、一级粉碎的工艺,不需要清洗;经碎解调浆后,鲜木薯和木薯干片采用相同的工艺进行后续生产。
①粉碎工段
薯干粉碎:采用风选风送、一级粉碎、湿法除尘工艺。
鲜薯粉碎:采用降噪、节能型粉碎机。
②液化、糖化工段
采用中温连续蒸煮、连续液化、连续糖化工艺。
③发酵工段
采用单浓度、双流加、耐高温及耐酒精活性干酵母连续发酵工艺。
④蒸馏工段
采用源于法国奥高布殊,目前国内先进的四塔差压蒸馏工艺。
木薯食用酒精生产工艺流程采用中温连续蒸煮、糖化和发酵方式,与采用间歇发酵方式生产的企业相比较:a.设备始终处于稳定运行状态,省去了酒母工段,极大地减少了发酵辅助时间,设备利用率提高20%以上;b.连续发酵使得酵母菌和醪液充分接触,增加发酵效果,提高出酒率;c. 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降低人工操作不当造成的能源损耗。
蒸馏工艺采用4塔差压蒸馏方式,通过充分利用固定冷热源之间的过剩温差,使每个塔的塔釜和塔顶之间温差减少,从而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损失量。多塔压差蒸馏技术的运用,彻底改变了塔釜加热消耗大量蒸汽、塔顶用大量冷却水降温的落后生产方式,有效地降低蒸馏系统的能耗量,是生产食用酒精的主流技术。
2、木薯变性淀粉生产工艺
木薯变性淀粉生产过程,分别以鲜木薯和原淀粉为原料。原淀粉为原料采用湿法工艺经醋酸酐酯化反应加工制成变性淀粉。以鲜木薯为原料直接生产的醋酸酯复合变性淀粉,在淀粉葡萄糖单体上引入2个或2个以上新基团,扩大了醋酸酯变性淀粉的应用领域。从鲜木薯原料开始,直接到产成品木薯变性淀粉,避免了从原淀粉到变性淀粉生产的中间环节,这样既可以节省能源又可以提高产品得率。本工艺不仅能拓展变性淀粉的应用领域,满足产品应用行业快速发展的要求,还可以带动相关行业的产业升级,促进技术进步。本工艺路线是目前国内外木薯变性淀粉生产较为先进的工艺技术方案的综合,它有如下特点:①通过改变pH值、温度、搅拌速度、化学助剂等条件,将传统的两步法反应改为一步法反应,使得两种反应可以同时在淀粉链上进行,缩短了生产流程。②变性淀粉浆的纯净度、灰份、斑点等质量指标均可达到或超过优质淀粉的指标;③能耗、功耗较低。生产工艺技术处于国内同类行业较好水平。
原淀粉为原料生产变性淀粉工艺包括:投料、调浆、反应、稀释、筛分、分离、脱水、气流干燥、包装成品;鲜木薯为原料生产变性淀粉工艺,包括清洗、碎解、筛分、分离、反应、稀释、精筛、分离、脱水、气流干燥、包装成品等。
1.2.3生产规模、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年产2万吨变性淀粉、3万吨木薯食用酒精。
采用源于法国奥高布殊,目前国内先进的四塔差压蒸馏工艺。
木薯食用酒精生产工艺流程采用中温连续蒸煮、糖化和发酵方式,与采用间歇发酵方式生产的企业相比较:a.设备始终处于稳定运行状态,省去了酒母工段,极大地减少了发酵辅助时间,设备利用率提高20%以上;b.连续发酵使得酵母菌和醪液充分接触,增加发酵效果,提高出酒率;c. 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降低人工操作不当造成的能源损耗。
蒸馏工艺采用4塔差压蒸馏方式,通过充分利用固定冷热源之间的过剩温差,使每个塔的塔釜和塔顶之间温差减少,从而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损失量。多塔压差蒸馏技术的运用,彻底改变了塔釜加热消耗大量蒸汽、塔顶用大量冷却水降温的落后生产方式,有效地降低蒸馏系统的能耗量,是生产食用酒精的主流技术。
2、木薯变性淀粉生产工艺
木薯变性淀粉生产过程,分别以鲜木薯和原淀粉为原料。原淀粉为原料采用湿法工艺经醋酸酐酯化反应加工制成变性淀粉。以鲜木薯为原料直接生产的醋酸酯复合变性淀粉,在淀粉葡萄糖单体上引入2个或2个以上新基团,扩大了醋酸酯变性淀粉的应用领域。从鲜木薯原料开始,直接到产成品木薯变性淀粉,避免了从原淀粉到变性淀粉生产的中间环节,这样既可以节省能源又可以提高产品得率。本工艺不仅能拓展变性淀粉的应用领域,满足产品应用行业快速发展的要求,还可以带动相关行业的产业升级,促进技术进步。本工艺路线是目前国内外木薯变性淀粉生产较为先进的工艺技术方案的综合,它有如下特点:①通过改变pH值、温度、搅拌速度、化学助剂等条件,将传统的两步法反应改为一步法反应,使得两种反应可以同时在淀粉链上进行,缩短了生产流程。②变性淀粉浆的纯净度、灰份、斑点等质量指标均可达到或超过优质淀粉的指标;③能耗、功耗较低。生产工艺技术处于国内同类行业较好水平。
原淀粉为原料生产变性淀粉工艺包括:投料、调浆、反应、稀释、筛分、分离、脱水、气流干燥、包装成品;鲜木薯为原料生产变性淀粉工艺,包括清洗、碎解、筛分、分离、反应、稀释、精筛、分离、脱水、气流干燥、包装成品等。
1.2.3生产规模、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年产2万吨变性淀粉、3万吨木薯食用酒精。
固定职工250人,榨季临时招聘50人。榨季(每年11月至次年2月,生产100天)利用鲜薯生产变性淀粉、食用酒精;非榨季期间(每年3月至次年10月生产200天)利用木薯干片生产食用酒精,外购原淀粉生产变性淀粉,全年生产300天。
1.2.4项目投资
截至2012年8月,项目累计投资5,875 万元,其中:淀粉生产线投资 890万元;酒精生产线投资 880万元。项目环保投资共 4,105万元。其中废气治理 350万元;废水治理3,405万元;固废治理190万元;噪声治理160 万元。技改追加环保投资645万元,主要用于废水进一步处理、改进废气处理系统及臭气处理设备等,占总投资的9.89%。资金筹措方案是:由建设单位自筹。
1.3 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经核查本项目经原广西经委(桂经轻工函
〔2009〕1024号)和武鸣县经贸局(武经贸字〔2009〕34号)确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位于武鸣县木薯淀粉酒精产业5个核心区中的罗波镇,符合“南宁市木薯淀粉酒精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企业生产规模、排污、清洁生产水平等指标符合“南宁市木薯淀粉酒精产业发展规划”主要任务的要求。根据自治区工信委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桂工信企业函〔2013〕1278号),为本项目补办环评手续。
根据《武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武鸣县‘十二五’主要工业产业发展规划》, 本项目产业属于该县规划鼓励和扶持发展的传统优势产业,是该县工业产业的发展重点;本项目废水和废渣的回收处理综合利用方式,符合纲要积极探索发展相关环保技术,着重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思路;配套的生物燃气项目符合大力发展能源产业的要求。本项目符合《武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武鸣县‘十二五’主要工业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位于罗波镇商业城,根据《武鸣县罗波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项目位于罗波镇次要发展轴上,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性质符合武鸣县罗波镇总体规划的要求,为罗波镇大力扶持,重点推进发展的企业。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2.1.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通过两期监测对比,企业停产期间评价区域各测点各监测项目的小时平均浓度及日平均浓度监测值均低于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较好,区域空气环境以可吸入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企业生产时,评价区域各监测点环境负荷均有一定的增加,其中,旧陆斡村TSP和PM10污染物浓度明显增大,TSP污染物占标率达到78%,较企业停产时增加50%,PM10污染物占标率达到83%,污染物占标率较企业停产时增加38%。其余各监测点各监测项目的1小时平均浓度及日平均浓度监测值均低于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污染物占标率均较小,项目生产对其环境影响不大。
2.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一、二期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停产时,无名小溪各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水作标准要求。罗波河5个断面各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香山河3个断面枯水期各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丰水期除悬浮物外,其余监测指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I类标准。总体而言,评价区域河段总体水质一般。二、三期结果对比分析表明,企业正常生产排水后,无名小溪和罗波河废水汇入口下游500米河段地表水环境负荷增大,而罗波河下游2.5公里和香山河河段水质变化不大。各评价河段水质均能满足其环境功能要求。
2.1.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内上游和下游地区的地下水质量良好,各项指标基本均能达到GB/T14843-9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中游地区荷妹、茶柳、桥雷屯民井水、敢向岩溶潭及罗波潭地下水水质
均能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定活屯民井水硝酸盐氮未能达到
III类标准,该民井位于厂区上游,超标原因为居民生活《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用水长期通过第四系粘土覆盖层垂直入渗污染地下水;厂区附近4个钻孔监测点均出现亚硝酸盐氮超标,位于清水塘下游的钻孔点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出现超标。平布地泉水质量较差,其原因是当地村民在泉水出口围塘养鸭子,使地下水中的氨氮浓度超标。综上所述,评价区域上游和下游地区地下水总体质量良好部分民井以及厂区原氧化塘和清水塘周边部分监测点出现超标现象,以无机污染为主,属于点状污染,说明多年来项目废水储存于未经防渗处理的氧化塘和清水塘对周边区域地下水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离项目较远的取样点(厂址地下水流向侧向1km外)、下游村屯以及罗波潭取样点地下水水质仍能达到GB/T14843-9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未受项目生产影响。
2.1.4声环境质量现状
由于企业位于国道旁,评价区域厂界噪声环境现状质量一般,项目生产或停产区域噪声均出现超标现象,项目生产后噪声影响加重,敏感点和厂界噪声普遍超标,超标主要原因是受国道交通噪声、项目东北面约150m处的水泥砖制品厂设备噪声及西南部的沼气纯化厂的设备噪声叠加影响所致。目前企业噪声设备改造正在进行,必须加强整改力度,对主要噪声源进行消声隔离等措施,降低生产设备噪声的影响。
2.1.5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由于评价区域已经经过开发,项目场地基本平整,场地地势平缓,且长期受人类频繁活动影响,未见到大型野生动物。评价区内人类活动干扰频繁,植被以次生植被及人工种植植被为主,无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类和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生态环境一般。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2.2.1环境空气
本次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以厂内锅炉烟囱为中心点,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
2.2.2地表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拟引管排至厂区东南面约1.3km外的无名小溪,经罗波河,最后汇入香山河。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包括:无名小溪——项目废水排放口至下游与罗波河交汇口长约1.2km河段;罗波河河段——无名小溪与罗波河交汇口至下游罗波河与香山河交汇口长约3.5km河段;香山河河段——罗波河与香山河交汇口至下游长约5km河段。
2.2.3地下水环境
以厂区在内的有补、迳、排的一个较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为调查范围:北至里李村、西至巴益水库的硅质岩隔水边界、南面至香山河界排泄边界、东至陆元村包括了本单元补给边界,调查总面积约为38.64 km2。厂区位于水文地质单元的径流区。
2.2.4声环境
项目厂址周边200m范围。
2.2.5 生态环境
项目厂址周边500m范围。
2.2.6环境风险评价范围
以项目风险源酒精罐为中心半径为3km的圆形区域。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3.1.1环境空气
(1)有组织排放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1台20t/h沸腾锅炉和1台4t/h手烧炉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技改后,锅炉烟气采用水膜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共用一座45米高烟囱排放。技改后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42.87t/a,烟尘排放量为36.17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7.16t/a。锅炉烟气
中的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2)无组织排放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木薯渣、酒精糟、淀粉黄浆废水厌氧过程中会产生沼气、发酵过程中会产生CO2、煤堆场产生的粉尘和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木薯渣池、污泥压滤间等会产生异味、臭气。
企业目前配套建设有生物燃气工程,设置沼气净化及回收系统等,沼气回收量1100万m3,其中约500万m3用于本项目锅炉燃料,剩余的外售。发酵过程中会产生的CO2经洗涤后直接排放。通过加强燃煤堆场管理,保证煤堆表面含水率,控制燃煤堆场粉尘。通过对臭气源采取封闭、及时清理堆存的易发臭的废弃物等措施,以抑制臭气的产生和扩散。3.1.2废水排放
项目榨季生产所需新鲜水量为:115.84m3/h,循环用水量为601.73m3/h,工艺水循环利用率83.86%,废水排放量为112.2m3/h;非榨季生产所需新鲜水量81.68m3/h,循环用水量为586.96m3/h,工艺水循环利用率87.78%,废水排放量为59.07m3/h。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鲜薯洗涤水、酒精糟液和淀粉生产黄浆水。其中高浓有机废水包括:酒精生产的酒精糟液和淀粉生产的黄浆水。目前已配套建设有“厌氧+二级好氧”工艺日处理7000 m3木薯变性淀粉、木薯酒精等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技改对项目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整改后,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榨季废水排放量为2692.8 m3/d ,非榨季废水排放量为1417.68 m3/dB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55.28t/a、15.48t/a和1.26t/a。,COD、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与《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新建企业标准(即
≤22mg/L,总磷
CODcr≤100mg/L,BOD5≤28mg/L,氨氮≤10mg/L,总氮 ≤1mg/L,SS≤46mg/L)。3.1.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木薯清洗产生的木薯皮、淀粉生产筛分后排出的木薯渣、酒精废液经厌氧发酵后的排糟、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和锅炉灰渣,均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可回收综合利用,分别在厂内
设临时堆场,堆场均做硬化设置雨棚;另外厂内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3.1.4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木薯粉碎工段、淀粉精制工段、酒精液化、发酵工段、酒精精馏工段、锅炉间、水泵房、污水处理站等各种设备运行噪声,生产设备噪声源强在85~110dB(A)。对高噪设备尽量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隔音降噪措施经整改消声降噪后生产设备噪声源强在70~90dB(A)。
3.2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厂区周边半径3km范围内无需特殊保护的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等敏感区域和目标。
本项目厂区周边半径3km范围内的各种环境保护目标有村屯17个,合计3324户。其中离项目厂区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旧陆斡村,旧陆斡村村址位于厂区北面,210国道北侧,最近居民楼离项目北厂界约50米。此外,有部分附近居民为了交通便利在210国道南侧路边建有住宅,根据调查,目前建有6户共28人,另外在建2户,该部分民房临近项目厂界西北角,离厂界最近距离约10米。根据罗波镇总体规划,该部分区域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且由于项目建厂较早,该区域居民均为厂区建成投产后移居至此。
厂区周边村屯多以罗波镇自来水厂的供水为饮用水源,该水厂水源为罗波潭,位于罗波镇中心,属于地下河出口形成的水潭,根据武鸣县环境功能区划罗波潭出水口及周围1000米范围内为饮用水源地。项目周边无自来水供应的村屯以自打井(地下水)为饮用水源。项目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
表1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情况一览表
3.3项目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
3.3.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
①通过对企业停产和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在现有的废气处理措施正常运行下,各敏感点大气污染物浓度均能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项目生产排放的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使评价区域空气质量降级;但旧陆斡村大气环境负荷明显增加,主要以颗粒物污染为主。
②由预测结果可见,正常排放情况下,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颗粒物浓度值均能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对评价区域及各敏感点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大,区域空气质量不会降级。旧陆斡村受企业无组织粉尘排放影响,小时和日均颗粒物浓度占标率较高,应加强厂内无组织粉尘源日常管理,通过定期洒水保持堆存燃煤的含水率等措施,减小无组织粉尘的排放。事故排放下,各敏感点榨季和非榨季SO2小时浓度均能达标;旧陆斡村、覃韦和陆斡村TSP浓度超标,最大超标1倍,环境影响严重,需杜绝事故排放。
③本项目产生恶臭对周围最近敏感点旧陆斡村有一定影响,通过对臭气源进行加盖封闭,设置臭气收集处理设施,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固体废物,厂区种植树木等措施可有效控制臭气的产生和扩撒。
④经过计算,本项目对主要的无组织污染源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废水100米和100米,处理调节池、木薯渣池和燃煤堆场的卫生防护距离分别是50米、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超出西北厂界最大距离3米,超出西南厂界最大距离28米,超出东厂界最大距离97米,厂界外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均无居民点,要求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新建学校、医院和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设施。3.3.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
由现状监测结果比较可知,废水经过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标准》(GB27631-2011)和《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的表2标准要求后外排,罗波河水质能达到IV类水质标准要求,香山河水质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要求,不会对罗波河和香山河水体水质产生较大不良影响。
但若废水未经有效处理发生事故性排放直接入河,由于酒精废水的CO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极高,枯水期会对排放口下游罗波河、香山河水体水质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罗波河、香山河全河段COD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所以建议项目废水在排入地表水体前,增设清水池,当项目废水发生事故排放时,将废水截留在清水池内,并迅速采取措施,将废水排入事故应急池,必要时停止生产,杜绝未达标废水排放对地表水体造成不利的影响。3.3.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
厂区厂址为一缓丘坡地,上覆分布第四系,岩性为溶余堆积粘土,厚5~12m,其渗透性能差,为弱透水含水岩组。项目厂区地表均进行了水泥硬化,废水处理设施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底部均采取混凝进行防渗,根据整改要求,改变废水排放方式,同时加强集排水构筑物和排污管道的日常管理维护,强化环境风险应急管理,项目出现地下水通过地下溶洞、裂隙排放、下渗的可能性小。经水容量测算废水经过处理达标排放前提下,发生突发的废水外泄事故,受到污染的地下水水质仍符合Ⅲ类水标准,对水质影响较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企业多年生产未对周边村屯及罗波潭地下水水质照成太大的影响。
3.3.4声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
项目营运期正常运行情况下,敏感点1#旧陆斡村昼间噪声叠加值未超出(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但夜间噪声叠加值超标0.5dB(A),超标原因受交通噪声及技改项目设备噪声影响所致。
建设项目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未超出(GB12348-2008)《工业企2类标准,但项目西部、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东部和南部厂界外有小部分区域夜间噪声贡献值超标,超标原因是技改项目设备噪声影响所致。但该超标区域面积不大,而且超标区域内没有居民点等敏感点,技改项目设备噪声对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有一定影响。技改项目须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木薯粉碎车间、淀粉车间离心机和1#好氧池曝气机的源强,进一步减轻项目噪声对敏感点旧陆斡村的影响。
3.3.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根据厂区总平布置,锅炉灰渣堆场位于厂区东南部,污水处理站污泥和酒糟渣暂存场位于厂区西北部,木薯皮堆场厂区西北部,木薯渣池位于厂区中部。厂界最近距离的环境敏感点为旧陆斡村,有几户居民位于厂址西北面厂界边缘,处于各固废堆场的下风向或侧下风向,距离污泥和酒糟渣压滤间、锅炉灰渣250m、210m,其中污泥和酒糟渣压滤间离敏感点堆场、木薯渣池分别约为67m、旧陆斡村较近,对敏感点旧陆斡村有一定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在整改过程中须严格按照GB18599 -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固废处理处置措施,合理设置堆场并及时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酒糟渣等。
3.3.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
项目建设破坏了局部的自然地形地貌,改变地表覆盖层,使局部生态系统发生一定的改变;项目建设对区域的动、植物物种多样性有一定的影响,但项目占地面积较小;总体而言其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较小。
3.3.7社会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
技改项目位于广西武鸣县罗波镇商业城(近旧陆斡村),项目已投产多年,经济效益较好,为当地的支柱企业,对发展地方经济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为当地提供200个就业机会,社会效益明显。企业与周边居民关系融洽,多年运行期间未与周边群众发生矛盾纠纷。不存在拆迁安置问题,无拆迁安置影响。
3.4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对项目锅炉麻石水膜除尘设备进行维护改造确保其除尘效率,同时对脱硫设备进行改造采用双碱法脱硫,烟囱高度加至45m,锅炉烟尘、二氧化硫可达标排放。对调节池进行加盖封闭处理,增设臭气处理设备,对污泥压滤间四周设置挡栏封闭,同时加强固废堆场的管理,及时清运堆存的固体废物。
(2)项目实施节水和工艺水回用措施,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项目废水排放量,降低了项目废水处理成本。在“厌氧+二级好氧”工艺日处理7000 m3废水系统的基础上,增设2个厌氧反应罐,采用全混合连续流搅拌厌氧发酵工艺(CSTR),对好氧工艺进行改造,在好氧进水前增加高效沉淀池,采用改良的AB工艺,选用高效稳定的曝气设备,保证废水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和《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1-2001)表2标准。合理布置给排水管道,全厂实现雨污分流,标明清、污、雨水管及走向。改变废水排放方式,将处理达标废水拉管排入厂区东南面约1.3km处的无名小溪,经罗波河最后汇入香山河。
(3)项目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木薯渣压滤脱水后贮存于渣池内,作生物沼气主要原料;木薯皮加石灰沤制后作有机肥料;锅炉煤渣和灰渣用作制砖;木薯洗涤废水沉沙用于铺路;废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脱水作为有机肥料外销。各固废临时堆存均按规范进行场地硬化、搭建雨棚,设置雨水排水沟等。
(4)重要设备噪声区域与其它生产、生活区域隔开;对空气动力所产生的噪音,主要采用了合理的流速、流线和导流,并对产生噪音较大的蒸汽管道采用了保温隔音措施;锅炉增加排空消声罐;对机械噪音,主要选用机械设备噪音较低的产品,对曝气机等设备采用隔离措施;其它设备尽量采用减震、隔声、消
声等有效措施;重点对离居民点和办公区较近的木薯粉碎工段粉碎机、淀粉精制工段离心机进行降噪隔离,减小对周边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5)建立健全企业环保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行为,完善环境管理计划和风险应急预案,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6)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均在国内广泛应用,技术成熟,从实际运行及类比国内同类企业运行效果看,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上是可行的。企业环保投资4105万元,本评价要求增加的环保投资为645万元,同时还应保证监测、人员培训等费用10万元/a。
3.5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3.5.1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
本项目的主要原料使用、生产过程及“三废”处理产生的危险性物质有乙醇(酒精)、杂醇油、硫酸、氢氧化钠、二氧化碳等4种,环境风险类型确定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燃烧)、爆炸等三种类型。其中乙醇储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乙醇储罐爆炸事故概率为8.7×10-5次/罐·a,在假设条件下:乙醇储罐爆炸事故暴露于死亡半径内基本无人员,对厂界外环境现有居民区造成死亡危险的风险性较小;乙醇储罐发生完全泄漏厂界外最近居民区造成急性中毒的风险性较小。项目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均已通过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建设单位在进一步完善上述的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后,可降低各种事故的发生,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3.5.2风险防范措施
为将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几率降至最低,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总平面布置遵照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结合厂区地形和周边环境进行设计, 厂址与周围居民区、环境保护敏感目标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与周围工企业交通干道等设置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距离。根据厂区生产特点和环境情况,在厂区布置中,各车间、工序按生产性质进行分区,界区间形成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通道。
(2)项目涉及的硫酸、氢氧化钠、酒精、杂醇油等危险物质由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危险品库房的储存库房结构完整、干燥、通风良好;危险品避免阳光直射、曝晒,远离热源、电源、火源。硫酸储罐周围设有围堰,地面及围堰用防渗、防漏、防腐蚀材料修筑,围堰外设引流沟,引流沟用防腐、防渗材料。酒精储罐按规范设置有围堰、防火堤,防火堤的高度为1.3m,有效容积2466m3,大于酒精储罐2000m3(单罐)。酒精废液厌氧罐区地面已水泥固化,罐区周围有水泥围墙,罐区地势由东向西倾斜,一旦酒精废液泄漏,可将废液引入西面的应急池。
(3)企业应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对厂区的重大危险源从技术上尽可能配套远程控制系统,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通过远程控制系统,切断泄漏源,从源头上进行控制。项目在爆炸危险区域必要部位设置压力表、安全阀、爆破板。项目在储罐区设置高液位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泄漏自动检测仪、液位差压式远传显示器、酒精计量罐可燃气体排空设置阻火器。在排污总口设置在线监测仪,用于监测所排废水中的流量、pH、COD等指标。
(4)主要生产装置采用DDZ 控制系统,主要工艺参数实行自动控制,降低操作人员直接接触酒精等有毒化学品的机会。糖化、发酵生产厂房采用敞开式结构,酒精蒸馏车间采用开大窗封闭式结构,通风良好,减少酒精、二氧化碳等有毒气体的积聚。生产上尽量采用密闭设备,对排入大气的二氧化碳加装一定高度的排空管;对存在酒精蒸气或其它气体的储存装置,加装呼吸阀;加强设备的维修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杜绝污染源。
(5)在厂区西部设置一个容量为30000m3;事故应急池能满足事故发生时的最大废水产生量的储存要求。在正常情况下应保证该事故应急收集池不能存放废水或其它污水,下雨时积聚的雨水应及时排空,当发生各种可能引起水污染的事故时可保证泄漏或消防、冲洗废水能迅速、安全地集中到事故应急收集池,然后逐步进入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必要的处理,不致发生事故排放,污染环境。3.5.3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目前广西武鸣县安宁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有《广西武鸣县安宁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广西武鸣县安宁淀粉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环境突发
事故应急预案》,其中《广西武鸣县安宁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在武鸣县安监局备案,该应急预案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HJ/T169-2004的要求编制,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等。
3.6 清洁生产及选址结论
本项目酒精生产线清洗系统、单位产品耗电量、酒精糟液综合利用率、冷却水循环利用率、单位产品取水量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平;其他指标均能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水平。此外,本项目的组织机构、环境审核、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以及相关方环境管理等指标与酒精制造业清洁生产标准环境管理要求基本相符。本项目淀粉生产线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基本能达到国内淀粉生产行业较高水平,但物耗、能耗尚有很大的清洁生产潜力。
拟建项目位于武鸣县罗波镇的南西面,符合武鸣县总体规划和罗波镇总体规划;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质量影响不大,空气和地表水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项目选址可行。从工艺流程、物料运输、厂区景观、环境保护等方面分析,项目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可行。
3.7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经过计算技改项目投产后环境保护收益与费用之比为1.71,说明项目的环境保护投资不仅拥有环境效益,保护了当地环境,而且还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因此,从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角度,本技改项目的环境保护投资时可行的。
3.8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3.8.1环境监测计划
依据本项目各组成部分各自特点和要求,建立完整的监测体系进行监测。监测计划见表2。
3.8.2环境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应当根据实际特点,制订各种类型的环保制度,并以文件形式规定,形成一套厂级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如:
① 各种环保装置运行操作规程(编入相应岗位生产操作规程),各种环保设施检查、维护、保养规定;
② 各种污染防治对策控制工艺参数;
③ 环境监测采样分析方法及点位设置、厂区及厂外环境监测制度;
④ 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计划和环境监测年度计划;
⑤ 固废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⑥ 绿化工作年度计划;
⑦ 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⑧ 厂区交通、道路、上下水道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⑨ 环境保护指标考核管理办法;
⑩ 厂内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及奖罚办法。
目前企业已落实的环保制度有各种环保装置运行操作规程、各种环保设施检查、维护和保养规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境保护指标考核管理办法和厂内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及奖罚办法。
4公众参与
本次公众参与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主要采用的方式有发布公告、访谈、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于2012年7月4日在安宁淀粉公司周围各村屯张贴公告,第二次公告于2012年12月7日在广西环境保护厅网站发布,同步在罗波镇、旧陆斡村等主要居民点张贴
根据项目范围、内容以及区域的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确定本次公众参与的核心公众群为:旧陆斡村、陆斡社区、万全屯、罗波社区、岽周屯等安宁淀粉公司周边村屯的居民;武鸣县发展和改革局、武鸣县经济贸易与信息化局、武鸣县环保局等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随机调查人员。此次调查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50份,已回收144份(其中村庄132份,政府部分12份),回收率96.0%。调查表内容。问卷调查于环评报告初稿完成,第二次公告发布后,通过现场访谈发放调查表和周边村委组织发放调查表的形式进行。
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的结果显示,了解本项目的群众比例占81.82%。对于当地现状环境问题,18.94%的群众认为项目周边噪声污染较重,14.39%的群众认为当地空气质量较差,7.58%的群众认为土壤受到了污染,只有0.76%的群众认为当地河流受到了污染;对于厂区仍需改进的“三废治理措施”,9.09%的群
众认为规划实施应加强噪声防治措施,7.58%的群众认为应该改进废水治理措施,3.03%的群众认为应该改进废气治理措施,只有0.76% 的群众认为应该改进固废处置措施;100%的群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对于本项目是否会对当地的环境状况造成影响的问题,83.33%的团体公众认为影响不大,16.67%的团体公众担心项目对当地影响较大;83.33%的团体公众赞成本项目建设,16.67%的团体公众认为应该在完善环保措施的条件下进行项目建设。。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广西武鸣县安宁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变性淀粉、3万吨木薯食用酒精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南宁市木薯淀粉酒精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用地符合武鸣县罗波镇总体规划。项目未批先建,本次系补办环评手续。项目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生产出的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武鸣县的社会经济起到促进作用。项目是对原有木薯淀粉和酒精生产能力进行改造升级,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原则,采取的环保设施处理效果良好,环境风险措施可行。建设单位应进一步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加强运行期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同时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可将环境影响减至环境可接受程度。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环境可行。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武鸣县安宁淀粉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武鸣县罗波镇商业城(旧陆斡村叉口) 邮编:530112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1-6082107 传真:0771-6082107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2902号)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邮编:530022
联系人:劳工 联系电话:0771-2289760 传真:0771-5331497
E-mail:[email protected]
公众意见篇章
1 公众参与调查的目的
公众参与是通过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个人、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实地调查,从而了解公众对项目内容、发展规模及区域主要环境问题的了解和认知程度使公众关心和参与项目实施的环境保护决策,并能充分发表意见,让项目实施时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为管理部门的环保管理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了征求广泛的公众意见和建议,使项目生产时的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本次环评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
2 公众参与调查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主要采用的方式有发布公告、访谈、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于2012年7月4日在安宁淀粉公司周围各村屯张贴公告(见图2-1),第二次公告于2012年12月7日在广西环境保护厅网站发布(见图2-2),同步在罗波镇、旧陆斡村等主要居民点张贴(见图2-3
)。
图2-1 第一次公示照片
图2-2 第二次公示
3 公众参与调查范围及对象
根据项目范围、内容以及区域的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确定本次公众参与的核心公众群为:旧陆斡村、陆斡社区、万全屯、罗波社区、岽周屯等安宁淀粉公司周边村屯的居民;武鸣县发展和改革局、武鸣县经济贸易与信息化局、武鸣县环保局等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随机调查人员。此次调查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50份,已回收144份(其中村庄132份,政府部分12份),回收率96.0%
。
调查表内容见表3-1。问卷调查于环评报告初稿完成,第二次公告发布后,通过现场访谈、发放调查表和周边村委组织发放调查表的形式进行。
主要公众代表的年龄、受教育水平、职业等情况见表3-2。
表3-1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公众填写部分)
表3-2 被调查人员组成表
4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4.1公告的反馈意见
从公告发布至收集意见的截止日期,均未收到公众以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任何形式发回的反馈意见。
4.2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结果及反馈意见
(1)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结果
村庄及政府部门调查表的统计分析结果分别见表4-1、表4-2。
表4-1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群众)
表4-2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政府部门)
(2)结果分析
综合表4-1和表4-2统计结果分析可得,了解本项目的群众比例占81.82%。对于当地现状环境问题,18.94%的群众认为项目周边噪声污染较重,14.39%的群众认为当地空气质量较差,7.58%的群众认为土壤受到了污染,只有0.76%的群众认为当地河流受到了污染;对于厂区仍需改进的“三废治理措施”,9.09%的群众认为规划实施应加强噪声防治措施,7.58%的群众认为应该改进废水治理措施,3.03%的群众认为应该改进废气治理措施,只有0.76% 的群众认为应该改进固废处置措施;100%的群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对于本项目是否会对当地的环境状况造成影响的问题,83.33%的团体公众认为影响不大,16.67%的团体
公众担心项目对当地影响较大;83.33%的团体公众赞成本项目建设,16.67%的团体公众认为应该在完善环保措施的条件下进行项目建设。
(3)回访调查
通过对当地居民的回访,就居民较为担心的臭气污染问题进行了调查,建议业主将产生臭气的几个渣池遮掩将臭气扩散减至最小,并将措施耐心地向当地居民解释,使得当地居民更了解本项目的技改情况和将要采取的环保措施。
综上所述,广西武鸣县安宁淀粉有限公司3万吨/年食用酒精、2万吨/年变性淀粉技改项目已经得到公众的一致认可,为项目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此外,随着环保宣传力度的加大,人们的环保意识得到加强,越来越多的群众开始关注环境问题,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参与调查表反馈意见、建议及采取的措施在公众参与调查中,通过发布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对本项目评价区域各阶层人员的调查情况了解到,大部分群众对该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采纳情况见表4-3。
表4-3
公众意见、建议及相应措施
5 调查的结论
公众参与的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已经得到了社会各阶层人士的高度关注和公众的一致支持。广西武鸣县安宁淀粉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能带动当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展,但同时也要求建设单位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要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