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网络课程制作合同
10-27
合 同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1. 合作模式
1.1 乙方在2015年10月20日前为甲方完成《网络课程》的制作。
1.2 甲方支付网络课程制作报酬 元给乙方。
2.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向乙方提供《网络课程》内容素材,与乙方协商待网络课程的形式。
2.2 甲方拥有本网络课程的所有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乙方不拥有本网络课程的任何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2.3 如果乙方录制的网络课程达不到本合同附件《网络课程制作要求》的质量要求,或者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网络课程的制作工作,则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报酬给乙方。
2.4 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网络课程后,十日之内须将全部报酬支付给乙方。
3.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课程素材以及本合同的要求,按时提交符合本合同附件《网络课程制作要求》规定的网络课程。
3.2 乙方承诺,网络课程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3 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网络课程的制作,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报酬给乙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附件1:网络课程制作要求
1、网站页面设计
2、网页横幅设计
3、网站文档编辑
4、网页版面调试
5、网页图片及flash 编辑
6、网站资源传输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201 年 月 日 日期:20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