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抵押协议书
篇一: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抵押
借款合同
借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职务:
地址: 电话: 借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职务:
地址: 电话: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
立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借款。甲方以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物按当月市场价值的 %计算,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
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
甲方已确认收到乙方发放贷款金额为:
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元(¥ )。
(2)、借款期限:
该借款自 年 月___日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利率及
计息方法:借款利率按每月百分之___ __( %)计算。利息从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
算,按月结息,乙方应每月按时偿还利息,借款到期时还清本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
项
1、抵押物名称:__
2、所在地点:___ __
3、抵押物价值总金
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
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
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
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严格按照
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甲方抵押价值低
于本合同要求时,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
乙方有权追偿已借出的借款本息。
3、甲方保证在抵押
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
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
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不按期付
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违约金
按每天借款利率的双倍计算。
4、甲方如不按期付
息还本,甲方同意用甲方抵押物抵偿贷款本息(抵押物按当月市场价值 %计算)。甲方抵押
物归乙方所有,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
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
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
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
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
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
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
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
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达成协议
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双方达成协议后,在补充条款里注明,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六条:补充条款
第七条:本合同生
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章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甲方: (章 )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二: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抵押借款合同
抵 押 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
于______年____月 日签定的
(以下称主合同)的
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
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
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
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
一并抵押给乙方,
特此声明。
第一条 甲方用作
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
,其房屋建筑面积:
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房产证号 :
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主合
同(借款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
人为:
____________________;债权人为: ,此抵押
期限自______年
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
评估机构 评
估,上述房地产价
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
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
押率为百分之
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
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
债权债务,概由甲
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经
济赔偿金
元,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
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
误造成经济损失的,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
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
保证抵押房地产完
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
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
原状或提供给乙方
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
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
地产不得重复设定
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其相应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
甲方如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如发
生分立、合并,由
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
有权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的权利。
第九条 本合同生
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
除合同,需要变更
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
效。
第十条 本合同在
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
办法解决或共同向
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在抵押
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
必须及时告知乙方,
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优先偿还乙方的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 抵押期
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
又未能同乙方达成
延期协议的,乙方有权自行处分该抵押房地
产,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干涉。乙方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
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
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
未尽事宜,须甲乙双方协商之后进行补充,
补充条款与本合同
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甲乙双方在此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后,依
法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
一式三份,总计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 双方商
定的其它事项:
。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公民身份证号码: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三:房屋抵押借款协议(私人)
私人
房屋抵押借款协议
出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借款给乙方,
为避免不必要有损失和风险,约束双方共同遵守
诚信,现甲、乙双
方一起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借款协议。
一、借款金额、利
息及期限:
甲方一次性借款现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人民币 (年
月至年。借款期内不计利息。一年期满,乙方应一次性将借款归还甲方。
二、其它事项:
借 据
今借到 人民币 万元整,期限壹
年,是实。本借据
连同协议一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公证处签字:
借款人: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即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即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
以其所有的财产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
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第二条 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____ 月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止。共计: ________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 甲方以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权证号
为 ),房屋建筑面积 ,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
方提供担保 ,本约抵押借款的房屋应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即办理房屋他项
权利证)。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担保范围:本金、
利息及违约金)
第四条 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乙方
收执。
第五条 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 借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八条 抵押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第九条 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
刁难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届满不清偿,乙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十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
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
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
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
款本息为止。
第十三条 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产交易中心办抵押权证一份。
第十五条 签章生
效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
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年
____ 月____日
篇四:借贷抵押合同(最新)
合同
编号:
借 贷 抵 押 合 同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合同种类:民间借贷合同
特别提示:本合同涉及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请仔细审阅后签署。 本合同签
约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
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种类:个人借贷。
第二条 借款用途:
借款人保证不用于非法活动。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四条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实际放款日和还贷日以
借款收据注明的日期为准,利息从实际放款日起计算。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借款利息:
月利率为百分之 ( %),年利率为百分之 ( %)。若逾期付息或还本,每
天按借款额的万分之五计算逾期利息。在法院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后,逾期利息双倍计算,
即每天逾期利息为万分之十。
第六条 付息还款
方式:采用按 付息,到期还本的方式,共分 期付息,每期利息 元。
第1期付息日为 年 月 日,第2期付息日为 年 月 日,以此类推。
最后一个月( 年 月 日)付清本金。
第七条 提前还款:
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期限在3个月以内,除按实际使用
天数计息外,需额外再支付1个月利息;如实际用款期限超过三个月的,需额外再支付15
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还款,除按实际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另行支付20天的利息,作
为贷款人的补偿。
第八条 借款人承
诺:
1、 保证按期及时
偿还借款利息和本金,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付息
义务;
2、 当出现危及借
款安全的情况时,借款人最迟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天内书面通
知贷款人,并保证
借款本息的偿还。
第九条 贷款人承
诺:
1、 保证资金来源
合法;
2、 保证在取得抵
押物他项权证当天向借款人发放约定的借款。
第十条 提前收回
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
不得提前收回借款。若因生计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收回借款的,应提前30天告知借款人,
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借
款安全的情况,贷款人有权在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即视借款人根本违反合同,随时要
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使上述权利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金用
于非法活动;或违反其它承诺;
2、借款人、抵押人
在任意一期付息、还本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付清该期应偿还之借款本息;
3、借款人、抵押人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宣告失踪、死亡,其债务共有人不承担债务或者继承人、受遗赠人或
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
4.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5.借款人拒绝或者
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借款人向贷款人
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资料;
7.借款人连续两期
未按时偿付利息,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8.借款人和抵押人
恶意串通套取贷款,损害贷款人利益的。
第二章 抵押条款
第十一条 为确保上述债务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产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青岛市 区 路 号 单元 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合
法房产(产权证号: __________ )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的担保。
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
第十二条 本合同
项下所抵押房地产经借贷双方确认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 元整。 第十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借贷双方
须持有关证件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证由贷款人领取并保管。若因
借款人或抵押人的过错导致抵押不成或抵押登记被撤消,借款人或抵押人必须无条件地返还
借款本金,并承担违约责任、逾期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抵押担
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出借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诉讼费、贷款人律
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执行费、差旅费、搬运费等。
第十五条 本合同
期限内,借款人对抵押房产(抵押一年及以上)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贷款人保管,
贷款人为此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第十六条 抵押人
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无论何种原因,若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
押人应在30天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七条 抵押人
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变卖、馈赠和抵偿债务等。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抵
押人可以将抵押物转让,但转让所得价款,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
第十八条 若贷款
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贷款人认为抵押物价
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十九条 若发生
本合同第十条所列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借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提前处分
抵押物,并从处分所得价款中优先收回全部借款。
抵押物变卖后,应
首先偿还贷款人的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见本合同第十四条);如果贷款
人为抵押人另行租赁住房,贷款人有权从变卖所得中,扣除该租金。
第二十条 抵押撤
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抵押人偿清全部款项的当天,协助抵押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
抵押撤销手续。
第三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 本合
同生效、终止和变更。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抵押人或第二担保
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清偿完毕之日
终止。若合同需要变更,应达成书面协议。若因签约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部分条款
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也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的
权利。
第二十二条 债权
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以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
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借款人不得将其还款、付息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三条 执行
本合同所需服务费、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若签约当事人任
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该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抵押
房产出租的处理。如果上述抵押房产在抵押前已经出租给第三人的,借款人必须保证该抵押
事项已征得第三人的同意,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第三人必须无条件地搬出房屋;如果上述
抵押房产在抵押后出租给第三人,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第二十五条 违约
责任
1、 贷款人不能按
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如期发放借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
部借款本金20%
的违约金。
2、 借款人不能按
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如期还清贷款的,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
部借款本金20%
的违约金。
3、 因借款人或抵
押人的过错,导致房地产抵押不成或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
或抵押人向贷款人
支付借款本金20%的违约金。
4、 因贷款人的过
错,导致抵押人不能如期撤销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向
抵押人支付全部借
款本金20%的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签约
各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签约各方若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守约方将依法向抵
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逾期利息以及其他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借款
人、抵押人变更联系地址时,必须五天内告知贷款人。在借款人、抵押人事先没有告知贷款
人之前,贷款人或法院按照本合同写明的联系地址向对方发送法律文件,到达借款人、抵押
人的联系地址时为送达,借款人、抵押人不能签收或拒绝签收,不影响送达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 借贷
双方约定:贷款人放款、借款人付息还本均通过银行结算的方式进行,借贷双方以共同确认
的银行结算账户上的资金存、付记录,作为履行本合同放款或付息还本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本合
同及其附件,包括:借贷抵押合同、借款收据、共同还款确认书、抵押人声明、第二住所担
保书、服务协议、借贷双方银行结算帐号等。 第三十条 本合同签约各方已对本合同所
有条款的含义及产生的权利、义务完全明确,无异议,无异义。
第三十一条 本
合同一式四份,贷款人、借款人、抵押登记处、居间代理人各执一份(借款人与抵押人共执
一份,由借款人领取并保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借款人: 开户银行: 帐号:
贷款人: 联系电话:
抵押权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抵押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 年 月 日签订于青岛市
篇五:汽车抵押借款合同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
编号: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
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及利息
1. 借款金额:人民
币 元,大写: 。
2.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利息:按照月利
率 %,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 借款的支
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
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
款收到条。
2. 借款的偿还:本
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
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
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
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
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 发动机号:
第六条 抵押物的
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
保管
2. 甲方必须连同
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
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3. 在抵押期间,乙
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抵押物的
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
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
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
置抵押车辆。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八条 费用的承
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
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
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生
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
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借款人) (章)
乙方:(出借人) (章) 年 月 日
附件1
抵押汽车价值协议
书
一、抵押汽车概况
1.品牌及车牌号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二、评估价值
抵押人以上述车辆
作为借款担保抵押给出借人,根据抵押双方协商一致,对抵押物现有价值估算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三、协议双方签章
抵押人
抵押权人
年 月 日
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现住地址:
身份证号:
受托人: 性别:
现住地址:
身份证号:
一、委托人自愿将车牌号为 的车辆(发动机编号为: ,车架编号为: )委托受托人对外出售,并与买受人办理上述车辆的买卖及过户手续。
二、上述车辆的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超出部分归受托人所有,委托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三、受托人在办理上述车辆的买卖及过户手续中所签置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四、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办理完上述手续为止。
委托人对该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五、在委托期间,六、本委托书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