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股权转让协议
出资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上列甲、乙双方于2006年11月29日于 签
订《 农贸市场产权售让合同书》,约定
两集体经济组织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 农贸市场整体转让给甲乙双方,作价1066.8万元(大写:壹仟零陆拾陆万捌仟元整)。2007年1月4日,甲、乙双方经由
代表参与签订《补充说明》,确定甲、乙双方合资
购买 农贸市场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554.736万元(大写:伍佰伍拾肆万柒仟叁佰击拾元整),占有所收购农贸市场52%的出资股权;乙方出资512.064万元(大写:伍佰壹拾贰万零陆佰肆拾元整),占有所收购农贸市场48%的出资股权。为便于收购农贸市场的引资开发,现经双方诚信平等自愿协商,甲方将其应占的52%农贸市场收购出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双方为此达成如下出资股权转让协议:
一、甲方将其应占的 农贸市场收购52%出资股(已出资312万元,尚未出资242.36万元)转让与乙方作价469万元(大写:肆佰陆拾玖万元整)。
二、甲方转让乙方受让的上述出资股权作价款469万元,
甲方已出资款312万元和应占的股权价值款157万元整。
三、甲方尚未出资给 的农贸市场收购款242.736万元(大写:贰佰肆拾贰万柒仟叁佰陆拾元整),既不再出资支付给 也不计入甲、乙双方的439万元出资股权转让价。
四、按照《补充说明》应由甲方出资支付 的尾款242.736万元农贸市场收购款,转由乙方负责向 支付并承担相应债务责任。
五、乙方依本协议约定应支付甲方的469万出资股权转让价款须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乙方付清出资股权转价款后,取得 农贸市场收购的全部出资股权,甲、乙双方不再存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六、乙方付清469万元出资权转让款后,甲方及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农贸市场售让合同的变更手续,乙取得 农贸市场全部产权,有关 农贸市场债权债务及与农贸市场转让受让相关债权债务关系,概与甲方无关,一切由乙方单独负责承担。
七、自本协议生效之时起,甲方与 农贸市场转让 有关农贸市场转让受让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自行解除,转由乙方全部单独享有承担,甲方如受到相关责任追究,应全部转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代表签字且乙方付清出资股权转让价款469万元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效力等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出资投权转让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协议签订履行地:
协议签订时间:
月日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