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放射学杂志
《中华放射学杂志》稿约
中华放射学杂志编辑部
《中华放射学杂志》为中华医学会主办的放射学专业学术期刊,以广大放射学工作者为主要读者对象,报道放射学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以及对放射学临床有指导作用、且与放射学临床密切结合的基础理论研究。本刊的办刊宗旨是: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贯彻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反映我国放射学临床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促进国内外放射学学术交流。本刊实行同行审稿制,所收稿件均经相关专业专家评审。
一、本刊欢迎论著类、病例报告、急诊经验、综合报道、经验介绍、技术交流、讲座、综述、会议(座谈)纪要、临床病理(病例)讨论、读片集萃、国内外学术动态、医学见闻等类型的稿件。述评、专论及专家论坛等稿件主要为约稿。
二、对来稿的要求
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论著类、综述、讲座等一般不超过5000字,病例报告、简报等不超过1500字。并作以下说明:(1)利益关系陈述:所有作者必需陈述,是否在研究过程中或得到的研究结果受到了某机构或厂商的影响。科研基金资助的课题必需注明科研基金机构全称和资助号。(2)知情同意书陈述:所有被研究人员(志愿者和病人)必需签署研究知情同意书。(3)动物研究的伦理陈述:所有研究人员必需提倡人道地进行动物实验,必需严格遵守动物实验的各项伦理条例。
2.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
3.作者:投稿时作者姓名须另页书写,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常用联络电话、Email地址注于同页。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均需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对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指定通信作者;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志谢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有证明信。
4.摘要:论著类文章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3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笔者”等主语。考虑到我国读者可参考中文原著资料,为节省篇幅,中文摘要可简略些(200字左右),英文摘要则相对具体些(400个实词左右)。英文摘要须单列一纸,除上述要求外尚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省市名称及邮政编码,并在邮政编码后加列国名。作者应全部列出,当作者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例如:LIN Xian-yan*, WU Jian-ping, QIN Jiong.*Department of Pediatrics, First Hospital, Beij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034,China
5.关键词: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有:(1)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2)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3)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还原为全称,如“MRI”应标引为“磁共振成像”。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各关键词之间用“;”分隔。
6.医学名词: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7.图表:每幅图(包括线条图)表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图片请用Word文档的插入功能按照图序插在文后,图片请适当压缩,以免文档太大影响网络发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本刊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如t值、P值等),则在这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图片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直接注在图片上,并插在文内相应位置。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的部位。大体标本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所有图表的题目、栏头、说明等中文部分均要加上相应的英文,格式如下:
(1)参考文献格式:原为英文文献者不必再翻译成中文文献。中文文献,同时用中英文双语著录。
例 王平,王建华, 颜志平,等. 超顺磁性氧化铁标记大鼠骨髓基质细胞经门静脉移植MRI活体示踪的研究.中华放射学杂
志,2006,40:133-138.
WANNG Ping, WANG Jian-hua, YAN Zhi-ping, et al. In vivi MR
imaging of nanometer magnetically labeled bone marrow
stromal cells transplanted via portal vein in rat liver. Chin J Radiol, 2006,40:133-138.
(2)图片说明格式:
例 图1 大鼠肝外胆管缺血再灌注24 h TUNEL 标记的阳性成纤维细
胞(箭头)(HE ×40)
图2大鼠肝外胆管缺血再灌注24 h Fas 表达阳性的成纤维细胞(箭
头)(HE ×40)
Fig1 The positive fibroblasts markered by TUNEL in extrahepatic
bile duct of rats at 24 h after ischemia/reperfusion
(arrowheads)(HE ×40)
Fig2 The positive fibroblasts with expression of Fas in
extrahepatic bile duct of rats at 24 h after
ischemia/reperfusion (arrowheads)(HE ×40)
(3)表格中表题、栏头格式:
例 表1 大鼠肝外胆道缺血再灌注后成纤维细胞TUNEL标记结果 Table 1 The fibroblasts by TUNEL in extrahepatic bile duct of rats after ischemia reperfusion
组别 TUNEL阳性指数(%)
Groups (TUNEL positive index(%)
对照组(control groups)
试验组(test groups)
8.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如ng·kg·天应改为ng·kg·d;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采用ng·kg·min的形式,不宜采用ng/kg·min的形式。在叙述中,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括号内写旧制单位数值,但如同一计量单位反复出现,可在首次出现时注出法定计量单位与旧制单位的换算系数,然后只列法定计量单位数值。但血压计量单位恢复使用
毫米汞柱(mm Hg),在首次使用应注明mm Hg与千帕[斯卡](kPa)的换算系数。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如吸光度(旧称光密度)的符号为A,“A”为斜体字。
9.数字:执行GB/T 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超过4位数字时,每3位数字1组,组间空1/4汉字空,如“12,329.476,56”应写成“12 329.476 56”。但4位数字时不空,如“1234.5678”不写成“1 234.567 8”。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写成5~95%。百分数的公差应写作(50.2±0.6)%,不宜写作
50.2%±0.6%,不得写成50.2±0.6%。公差的表示,参量及其公差均需附单位,当参量与其公差的单位相同时,单位可只写1次,即加圆括号将数值组合,置共同的单位符号于全部数值之后。例如:“75.4 ng/L±18.2 ng/L”,可以写作(75.4±18.2)ng/L,不得写作“75.4±18.2 ng/L”。附带长度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 cm×3 cm×5 cm,而不写成4×3×5 cm。 3-1-1-1-1-1-1-1
10.统计学符号:按GB 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常用如下:①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x(_) (中位数仍用M);②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③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④t检验用英文小写t;⑤F检验用
2英文大写F;⑥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⑦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⑧自由度用希
χ2文小写ν;⑨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值、q值等)。
以上符号均用斜体。
11.缩略语:文中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如该缩略语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缩略语不得移行。
12.参考文献:按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尽量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确需引用个人通讯时,可将通讯者姓名和通讯时间写在括号内插入正文相应处。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
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末。有关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及其他注意事项请参阅本刊1997年第1期第4页《我刊关于引用参考文献格式的新规定》,具体书写格式根据上级指示将不断有一些小的变化,故请注意参考本刊近期所引文献的格式。
13.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例: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9637050);“八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85-20-74)。
14.本刊从2006年11月起正式实行网络投稿,请按说明步骤操作投稿,并可随时在网络上查询您的投稿处理情况。
15.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并在2年内拒绝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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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来稿在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请自留底稿,对不采用的稿件本刊将不予退稿,但回函阐明编委会退稿意见。来稿一经接受刊登,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权授权书,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出版接受刊登的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授权书请在本网站下载。
四、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五、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不足1500字文稿每篇20元,超过1500字文稿每篇40元,第一作者为中华医学会会员者减半(需附会员证复印件)。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版面费和彩图印制工本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确有困难者可申请减免。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论著类文章赠当期杂志1册及抽印本20册,短篇赠当期杂志1册。
六、本刊录用的所有稿件,均以纸载体和光盘的形式同时出版。
七、本刊联系地址: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中华放射学杂志编辑部。邮政编码:1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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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华放射学杂志稿约网络版.doc
发表于: 2006年9月2日 18:45 作者: 中华放射学杂志 | 评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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