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社会生活泛政治化的经济根源_贾国雄
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社会生活泛政治化的经济根源
贾国雄
内容提要: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出现了各种政治运动连绵不绝一种泛政治化倾向,这一现象产生的根源实际上存在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中。首先,计划经济体制中行政指派的代理人行使“委托人”权利的这种委托—代理关系缺失经济机制制约,只能通过政治和道德机制来加以制约。其次,过分强调“精神激励”这种单一的激励手段造成了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学习“榜样”运动的广泛开展。最后,由于“精神激励”力量的软约束不足以解决计划经济体制中的各种问题,最高决策者通过发动政治运动对不合格代理人进行清理和政治惩罚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关键词:计划经济体制、泛政治化、根源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经济基础是上层建筑赖以存在的根源,是第一性的;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的表现,是第二性的、派生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特别是政治上层建筑的存在以及与之相关活动都能从经济体制中找到其根源。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出现了一种泛政治化倾向——各种政治运动连绵不绝,广大群众疲于应付。许多学者对于这一现象的产生往往从政治体制、政治意识形态或者领袖的个人意志方面寻找原因,虽然也能解释一些政治现象,但并未真正找到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社会经济生活泛政治化的根源。因为,这一根源实际上是仍存在于经济关系之中,具体地说,就是那个时代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中。
一
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的权力体制是集权式的,用毛泽东的话来说就是“大权独揽,小权分散”。从中央到地方,强调的是党的“一元化”领导,很多时候实际上是第一书记说了算,个人领导远远强于集体领导。在政经一体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各级党政官员实际上也是各级经济主管官员,同时,各种生产单位的领导人也都是国家官员,国家与各级官员之间都存在一种实质性的委托—代理关系。只要委托—代理关系存在,信息不对称就一定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代理人往往通过行政任命方式得到国有资产的实际管理权,而没有在经济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和责任,(尽管有许多关于义务与责任的文字,但由于“免费投票权”使得这些义务与责任成为一纸空文。)再加上所有者的虚位,所有者将面临代理人的道德风险。
虽然政府行使经济职能,但它不是一般意义的经济组织,而首先是行政组织。对政府官员不可能象其他代理者(如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代股份公司的经理们)那样实行报酬和经营后果直接挂钩的制度。政府成员的收入是稳定的,不会因所管企业经营得好或不好而增减。这样就不可能借助经济激励机制把代理者目标与所有者目标联结起来。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成员的目标主要转到非经济方面,如行政升迁等。计划经济体制中管理经济的各级官员(代理人)都是上级(委托人)任命,作为管理者的代理人所拥有的对部门的控制权来源于上级。虽然按照官方说法,这些官员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但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仍然具有“经济人”的许多特点,他们也会自觉不自觉地从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出发来考虑问题。而根据计划经济体
制集权化的结构特点,确保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基本条件是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和赏识。所以,他们在做决定的时候,总是首先考虑到上级的意思,尽可能投上级领导之所好。这样就必然会形成“上有所好,下必甚之”的情形。1在这种情况下,当上级领导的决策正确时,当然能确保这种决策能得到有力的贯彻,而当上级领导决策失误时,那也就无法指望下级在执行中来加以纠正了。实际上,如果中央最高决策出现了错误,它不但不能在下级的执行中得到纠正,反而会使这种错误得到放大,最终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运动中出现的疯狂及其严重后果就是这一问题的明证。2更为致命的是,由于下级代理人对上级领导“投其所好”的自利行为,上级领导特别是最高领导层赖以决策的信息很多已经被“过滤”得适合其口味。这种经过层层过滤的信息的客观性与真实性可想而知的,最高决策层依靠这样的信息来作出决策,即使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其正确性也必然大受影响。
因此,一旦行政指派的代理人作为“委托人”,这种委托—代理也就缺失了经济机制制约而只剩下政治和道德机制的制约了。3这也就成为社会经济生活泛政治化的一个重要根源。
二
一种经济体制是否有效率,一个重要的因素就在于能否调动体制内的劳动者与管理者的积极性,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与激励的强度正相关。一般来说,劳动者受到的激励不外乎两大类: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如果一种体制能让这两种激励机制都能发挥很好的作用,它也就能充分的调动起劳动者的积极性。那么,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能否使两种激励机制都发挥良好作用呢?
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激励是最常见也是最有效的激励方式。然而,计划经济大工厂时代的中国,党和国家的领袖毛泽东却对物质激励方式不以为然。他曾多次严厉批评“物质刺激”、“利润挂帅”的管理方法。毛泽东之所以反对“物质刺激”,现实的原因是当时中国物质财富缺乏,需要尽可能的把仅有的物质财富用于生产积累而不是个人消费。当然,也有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毛泽东一方面担心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过多地强调“物质刺激”会带来私有制的复兴。在他看来,强调“物质刺激”必然使一部分人(特别是拥有权力的官员们)变得相对富有,当这些人的个人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他们就会希望利用这些财富去为自己创造更多的财富,并且通过法律与制度来加以保障。这样,剥削与剥削阶级就会重新产生。新的贫富分化与新的剥削阶级的产生不但会使革命者为之奋斗的共产主义理想无法实现,还会导致整个公有制基础瓦解。更重要的是,反对“物质刺激”还是从降低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成本来考虑的。过多地强调“物质刺激”可能造成私有财产的增加,从而使私有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即使是一定范围内存在的私有制经济也会增加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成本。因为民众有了自己可以控制的生活来源,他可以不再完全依赖集体和单位为生,民众对于公有制的否决权就会显著强1毛泽东1958年起草的《工作方法六十条》中提出:“生产计划三本账。中央两本账,一本是必成的计划,这一本公布;第二本是期成的计划,这一本不公布。地方也有两本账。地方的第一本就是中央的第二本,这在地方是必成的;第二本在地方是期成的,评比以中央的第二本账为标准。”这样就为计划的层层加码打开了一个重要的缺口,中央两本,地方又搞两本,下到基层,同一个指标就有六七本账了。这种情况下,中央经济决策的错误,其后果是被放大到可怕的程度。
2这种纵向委托—代理关系中的投其所好行为可能产生一种放大效应,横向的评比竞赛又是另一种放大效应。“省和省比, 市和市比, 县和县比, 社和社比,厂和厂比,矿和矿比,工地和工地比。”“评比不仅比经济、比生产、比技术,还要比政治,就是比领导艺术。”(《工作方法六十条》)纵横两种放大效应的叠加最后产生了“大跃进”时期的非常离谱的浮夸风。
3潘华、钟献兵《国有企业:信息、代理、激励与监督》企业经济2003.8
化。民众可以在公有制的体制内通过家庭小经营与大而无当的公有制经济竞争。周其仁认为,在农村集体经济中,“如果集体经济的公有化程度高到农民家庭的全部收入都来自集体生产,我们有理由相信,农民甚至连消极劳动的可能性都很小。”“集体经济的公有化程度越高,其成员的偷懒意愿可能越低,至少劳动的机会主义态度达到一个限度(与生存水平有关)时就会趋于收敛。因为此时劳动者自发的互相监督机制会起作用。农民在一个高度集体化经济里,甚至连通过消极劳动对体制行使否决权的可能性都是很微弱的。”1因此,要使建筑在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长期存在并有效运行,政府必然会采取各种措施使生产资料公有制变得更加牢固,更加纯粹。于是,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私有成分的合作社被改造成为“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通过“包产到户”来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改革道路也被阻止,“利润挂帅”、“奖金刺激”等利用价值规律来管理企业的思路被严厉批判,“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割资本主义尾巴”运动出现……
既然物质激励的方式被否定,那么,计划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就只能指望“精神激励”这种单一的手段了。根据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对其生产关系的定义,在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中(尽管划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人与人的关系是同志式的、平等的、互助的关系;人们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人们的目标也应该是一致的,即尽可能地发展生产,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经济和文化需要。这实际上构成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基本假设:社会主义的劳动者都应该是“大公无私”的新人(这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学与西方主流经济学最主要的区别之一)。这一基本假设也决定了公有制基础之上的计划经济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是精神激励而非物质激励。正是基于这一基本预设,那个时期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针对不同的人群大力宣传和推行着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对国家干部,要求他们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不谋私利,主动地、不计报酬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可以从当时的党政文件中大量看到)。对于国营企业的职工,则要求他们从“国家的主人翁”和“企业的主人”的立场出发,按照工人阶级应该具有的道德标准,即最先进,最有远见,最有纪律,最大公无私,最富有牺牲精神,为国家和全民族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眼前利益。对于集体经济中的农民,要求他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应该具有极大的生产积极性,关心集体、热爱劳动、互相帮助,甚至将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的道德思想。2
如果上述对干部、工人、农民的道德要求能够真正得达到,或者基本达到,那么,我们可以预期计划经济体制是能够高效运转的。上世纪50年代前中期,也就是“一五计划”期间,由于新中国刚刚建立,总体上来说,共产党高效廉洁,人民群众意气风发,全国上下表现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极大热情,这一时期的道德风尚比较接近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的预期,所以,还处在确立过程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一时期的运行还比较良好。但是,由于受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从更长期的时段来看,对于社会主义劳动者的精神道德水平的期望值与现实情况仍有较大的差距。
实际上,一些问题在建国后不久就有暴露:不仅在1952年的“三反”运动中揭露出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业中一定程度的存在着与社会主义道德不一致的观念和行为,就是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国营企业仍然存在着效率不高的问题。1956年底,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完成以后,1周其仁《中国农村改革:国家和所有权关系的变化(上)-—一个经济制度变迁史的回顾》《管理世界》双月刊1995年第3期
2武力《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道德预设和“阶级斗争”——从道德层面对1978年以前中国经济运行的分析》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
在生产企业中,由于既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也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督、考核、惩罚等管理机制,无论干部还是工人,并没有表现出原来预期的道德水平。干部中官僚主义盛行,决策随意性大,一些人并不关心国家财产的保值增值;而许多工人则在收入已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少付出劳动,以减低自己的成本,即出现所谓的吃“大锅饭”思想。在农村,合作社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露,比如,普遍实行合作化后,由于农村基层干部的经济利益已经与合作社联系在一起,出现了合作社干部与社员一起变相抵制国家统购统销政策(少报少卖或以次充好)。也就是说,在毛泽东归纳的“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中,人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其次是集体利益,最后才是国家利益。这显然是与实现计划经济国家大工厂的目标不相容的。
起初,决策者(中央)试图通过重塑各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来解决体制中的这些问题以提高经济效率。在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中,对于工业生产,中央政府进行了下放权力的尝试;而在农村,建立了“一大二公”人民公社。然而,这些尝试不但未能解决体制中已经存在的问题,反而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这表明,试图通过在所有制和国家控制管理方面的变革来提高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效果已经不可能。于是,依靠强化精神激励的思想革命就成为维持这种体制的必然选择。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在“大跃进”造成的严重经济危机中,以学习榜样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革命运动大规模的展开了。这一运动首先出现在工业领域。对于国有企业职工来说,既然不能提倡物质刺激,又无法采取解雇或降低工资的惩罚措施,鼓励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就自然成为重要的激励办法。而此时,大庆油田恰恰树立了这样一个榜样。大庆油田的开发建设过程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一直大力提倡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尤其是会战中提出的“先生产后生活”的无私奉献口号,“宁肯少活20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决心,以及“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工作态度,都是60年代经济建设面临重重困难而迫切需要的精神状态。于是,“工业学大庆”运动的出现也就顺理成章了。在农村经济方面,由于产业性质、规模和所有制不同,不能简单的以大庆为榜样。于是,山西省昔阳县的大寨大队作为一个典型被推举出来。大寨被树为农村集体经济的榜样,政府大力推行“农业学大寨运动”,看中的仍然是大寨所表现出来的以集体为重、以国家为重、不计较个人利益的精神。对于其他各行各业乃至整个社会,基于同样的考虑,也树立了学习的榜样,那就是人民解放军。1963年,以毛泽东的“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为标志,全国各行各业掀起了学习雷锋的活动,由此拉开了全民学习解放军的序幕。“人民解放军”成为学习的榜样,主要是军队所表现出来的不实行物质刺激,强调牺牲精神、严明纪律和绝对服从等特点与计划经济条件下反对“物质刺激”和强调精神激励相一致。
三
通过树立榜样来激励工人、农民和一般社会大众的劳动积极性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提高计划经济体制运行效果的作用。但这种非强制性的精神激励机制不可能解决这一体制由于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所有问题,甚至是主要问题。特别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处于关键环节的各级官员,由于拥有巨大政治经济权力,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获得个人私利的机会较多,也非常便利,所以受到的诱惑也更大,精神激励的效果不是很理想。比如,在农村国家控制的集体经济中,本来存在国家用党政等级升迁对管理者进行激励,但对处于正式官僚等级制以外的大队和生产队干部而言,此种激励不充分。但他们在实际上控制着农村经济剩余的生产
和初级分配,因此这批集体监管者就利用这种“剩余控制权”来分享剩余,并以实际剩余的获得量来平衡自己监管努力的实际供给量。即以贪污腐败的形式对来源于对农户、集体福利和国家既得利益的侵占。这就是说,集体经济的监管者自发地追逐经济剩余权变得不可遏制。在物质激励手段被批判,精神激励效果又大打折扣的情况下,惩罚的方法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的选择。于是,“阶级斗争”被重新提了出来。在单一公有制的条件下,本来并不存在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界定的“阶级”,尤其是“剥削阶级”,毛泽东之所以重提阶级斗争,主要是把它作为一种惩罚对社会主义制度(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构成威胁的人和思想的手段。1963年,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一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农村主要是针对基层干部进行的“四清”运动 (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在城市主要是针对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开展的“五反”运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这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实际上就是运用阶级斗争方式对不满意的“代理人”进行惩罚的一种尝试,它的主要目的之一仍然在于提高计划经济体制的效率。应该说,历时三年多的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于纠正干部多吃多占、强迫命令、欺压群众等作风和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方面的许多缺点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四清”和“五反”运动总体上来说还是在政治体制内自上而下进行的,也就是说只是在不同层级的代理人之间开展的监督惩罚活动,不同层级的代理人,特别是层级较高的代理人之间比较容易形成利益共同体,所以,这种运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代理人的道德风险问题。更重要的是,由于较为普遍的惩罚行动对体制内的领导干部形成了巨大政治压力,代理人为了化解压力,规避惩罚,理性的选择必然是对上级无条件的顺从。如前所述,这种投其所好的“顺从”又加重了体制内上下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使得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变得更加困难。怎样解决这一矛盾呢?看来,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展开自下而上的政治运动来对代理人进行监督与惩罚变得不可避免。因为,从逻辑上来讲,人民群众才是最终委托人,让真正的委托人亲自来监督代理人应该是有效的方法。实际情况也正是这样,从计划经济体制在中国建立开始,以反对官僚主义为中心的整党、整风等运动每隔几年就来一次,乃至后来发生的长达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正是反映出党和政府为纠正因信息不对称和缺乏激励机制而导致的低效率不得不采取群众运动的形式。
总之,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到1978年,为了提高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效率,我们曾经尝试在单一公有制范围内进行体制改革,也曾经开展了大规模的思想改造和道德建设运动,甚至还采用了以“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方式来对代理人进行监督惩罚,但“一场接一场的政治运动不仅同样耗费经济资源,而且损耗国家机器的政治合法性、意识形态的说服力和管理者的合理预期。”4解决计划经济体制存在的问题,也许只能从体制之外来想办法了。
3211 周其仁《中国农村改革:国家和所有权关系的变化(上)-—一个经济制度变迁史的回顾》《管理世界》双月刊1995年第3期
2后来,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被统称为“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运动。在1964年底至1965年初,毛泽东主持制定的《农衬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中,明确指出 “四清”要落实在建设上面,增产要成为搞好运动的标准之一。
3武力《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道德预设和“阶级斗争”——从道德层面对1978年以前中国经济运行的分析》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
4 周其仁《中国农村改革:国家和所有权关系的变化(上)-—一个经济制度变迁史的回顾》《管理世界》双月刊1995年第3期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1972年出版。
(2)《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出版。
作者简介:贾国雄,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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