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基础理论
第一章 建设工程造价概论
1、
2、 建设工程是指建造新的或改造原有的固定资产。 对固定资产损耗部分的补偿,并不替换原有的固定资产,也不增加新的固定资产。经常进行的大修理,它不属于建设工程投资。
3、
4、 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建设施工的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的总体。 新建项目是指新建的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或对原有项目重新进行总体设计,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建设项目。
5、 工业项目按设计生产能力规模或总投资,确定大、中、小型项目。非工业项目可分为大中型和小型两种,均按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总投资额划分。
6、 单项工程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在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效益或生产能力的产品车间(联合企业的分厂)生产线或独立工程等。
7、 单位工程指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但具有独立设计的施工图纸和组织施工的工程。
8、 土建工程的分部工程是按建筑工程的主要部位划分的。安装工程的分部工程是按工程的种类划分的。
9、 2004年7月16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即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政府投资的投资项目目录》外的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10、 无论是政府投资还是企业投资都分为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办理用地、招标等程序。
11、 建设准备阶段:施工图设计-办理用地-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备案-工程施工招标-委托建设监理-签订施工合同。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承包合同为准。-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12、 工程造价的两种含义
(1) 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2) 工程造价是指工程价格。即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
场、技术劳务市场以及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筑工程总价格。
13、 建设成本是对应于投资和项目法人而言的;承包价格是对应于承发包双方而言的。
14、 工程造价的特点:大额性、个别性、动态性、层次性、兼容性
15、 工程造价的职能:预测职能、控制职能、评价职能、调控职能,只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才为工程造价职能的充分发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16、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逐步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
17、 工程造价管理的两种含义。一是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二是工程价格管理。
18、 工程造价管理的目的不仅在于控制项目投资不超过批准的造价限额,更在于坚持倡导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最大投资效益。
19、 工程造价管理包括工程造价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两个方面。
20、 初步设计阶段。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初步设计总概算,经有关机构批准,即为控制拟建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
21、 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是指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把建设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批准在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
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22、 工程造价控制原理:1.合理设置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2.以设计阶段为重点进行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3.采取主动控制措施 4.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
23、 项目建设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1.投资决策阶段 2.设计阶段。是建设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3.实施阶段
24、 所谓咨询,是利用科学技术和管理人才已有的专门知识技能和经验,根据政府、企业以及个人的委托要求,提供解决有关决策、技术和管理等方面问题的优化方案的智力服务活动过程。它以智力劳动为特点,以特定问题为目标,以委托人为服务对象,按合同规定条件进行有偿的经营活动。咨询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和社会分工更加细密的产物,也是技术和知识商品化的具体形式。
25、 咨询业具有以下社会功能:服务功能、引导功能、联系功能
第二章 工程造价构成
1、 我国现行工程造价的构成主要划分为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2、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是由设备购置费和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组成的。
3、
4、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 我国工料单价法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
5、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费用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6、
7、 采购保管费用: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材料单价=材料原价+包装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用+材料的检验试验费用+其他费用+风险费用
8、 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理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其他费用
9、 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及维修费用。
10、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单位为进行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产和生活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备等费用。包括:i。
11、 检验试验费:是指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除此以外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如已有质保书材料,而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等应另行向建设单位收取。
12、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该项费用属于不可竞争费。本省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考评费、奖励费三部分,其中基本费属于投标人报价部分,考评费和奖励费属于招标人部分。
13、 规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安全生产监督费、劳动保险费
14、 税金: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15、 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
16、 装运港交货类。即卖方在出口国装运港交货,主要有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习惯称离岸价格,运费在内价(C&F)和运费、保险费在内价(CIF),习惯称到岸价格。它们的特点是卖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在装运港交货,只要卖方把合同规定的货物装船后提供货运单据便完成交货任务,可凭单据收回货款。
17、 装运港船上交货(FOB)是我国进口设备采用最多的一种货价。
18、 关税。由海关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货价(FOB)+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外贸手续费率
第三章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1、 在工程建设中,为了完成某一工程项目,所需消耗一定数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这些资源的消耗是随着施工对象、施工方法和施工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工程建设定额是指在正常的施工生产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及资金消耗的数量标准。
2、
3、 工程建设定额的特征:真实性和科学性、系统性和统一性、稳定性和时效性 施工定额的作用
(1) 施工定额是企业计划管理的依据
(2) 施工定额是组织和指挥施工生产的有效工具
(3) 施工定额是计算工人劳动报酬的依据
(4) 施工定额有利于推广先进技术
(5) 施工定额是编制施工预算、加强企业成本管理的基础
7、 定额水平是规定在单位产品上消耗的劳动、机械和材料数量的多少,指按照一定施工程序和工艺条件下规定的施工生产中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消耗水平。
8、 施工定额的水平直接反映劳动生产率水平,反映劳动和物质消耗水平。施工定额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水平变动方向一致,与劳动和物质消耗水平变动方向相反。
9、 预算定额的用途和作用
(1) 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基础
(2) 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3) 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4) 是施工单位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的依据
(5) 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
(6) 是合理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报价的基础
10、 人工幅度差=(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系数(人工幅度差系数一般为10%-15%)
11、 概算定额的作用
(1) 是编制概算的依据
(2) 是设计方案比较的依据
(3) 是编制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4) 实行工程总承包时,概算定额也可作为投标报价参考
12、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1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特点
(1) 工程量清单充分体现市场性
(2) 工程量清单计价充分体现了竞争性
(3) 工程量清单的公平性、公正性
(4) 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
(5) 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
(6) 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
14、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作用
(1) 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符合我国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中“逐步建立以市场
形成价格为主价格机制”的目标
(2)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有利于将工程的“质”和“量”紧密结合起来
(3) 有利于业主获得最合理的工程造价
(4) 有利于标底的管理与控制
(5) 有利于中标企业精心组织施工,控制成本,充分体现本企业的管理优势
15、 “四个统一”,即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统一。
16、 “计价规范”的特点:强制性、实用性、竞争性、通用性
42、《计价表》的作用
(1) 指导招投标工程编制工程标底、投标报价和审核工程结算
(2) 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3) 一般工程(依法非招标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结算的依据
(4) 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
(5)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第四章 工程造价的编制与确定
1、 投资估算的阶段划分及作用
3、
4、 投资估算文件,一般应包括投资估算编制说明及投资估算表。 根据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要求。又将固定资产投
资分为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两部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静态部分包括:建筑安
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基本预备费等内容;而固定资产投资动态部分包括建设期价差预备费(亦称涨价预备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建设期贷款利息。
5、 设计概算的主要作用可归纳为
(1) 是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
(2) 是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和贷款合同的依据
(3) 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4) 是衡量设计方案技术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依据
(5) 是工程造价管理及编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6) 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
6、 工程量计算规则指建筑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定,包括工程量的项目划分计算内容、计算范围、计算公式和计量单位等。我国工程量计算规则是统一的。
7、 凡工程内容中未列全的其他具体工程,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或图纸要求编制,以完成清单项目为准,综合考虑到报价中。
8、 工程数量的计算主要通过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
9、 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按主要专业划分。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五个专业部分。P106
1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招标文件3设计文件4有关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5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1、 所谓“计价表”是指江苏省建设厅2004年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规范》和全统定额以及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市场指导价编制的专业工程计价表,它包括《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等(统称“计价表”)。所谓“计价表法”是将“计价表”作为预算定额编制施工图预算。它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2、 编制阶段的主要工作: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单价-编制补充单价-计算合价-计算各项取费和累计总价-填写编制说明
13、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
(1) 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 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 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
天
(4) 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14、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15、 工程变更是指全部合同文件的任何部分的改变,不论是形式的、质量的或数量的变化,称之为工程变更。其中最常见的是设计变更和施工条件的变更。
16、 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等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
内扣除。
17、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18、 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9、 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和水电的结算:双方进行结算时,应按预算用量与预算价格之积返还给建设单位。但施工企业退价时,应扣除现场包管费后退还给建设单位。
20、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21、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22、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3、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章 工程建设法律基本知识
1、
2、 我国法律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组织。
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 平等、自愿原则
(2)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 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4)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原则
4、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两者之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合同成立是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而合同生效是解决合同效力的问题;
(2) 合同成立的效力与合同生效的效力不同,合同成立以后,当事人不得对自己
的要约与承诺任意撤回,而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 合同不成立的后果仅仅表现为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为缔约
过失责任。而合同无效的后果除了承担民事责任之外,还可能应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
(4) 合同不成立,仅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问题,当未形成合同时,不会引
起国家行政干预。而对于合同无效问题,如果属于合同内容违法时,即使当事人不作出合同无效的主张,国家行政也会作出干预。
5、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五种,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7、 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 《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2、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1) 施工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条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3、 发现文物和地下障碍物的费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
顺延。
4、 索赔的内容包括费用和工期两类。
5、 费用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补偿自己的额外费用支出或赔偿损失的要求。
6、 工期索赔是指承包商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向业主提出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的
要求。
7、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也
不能克服的事件。
8、 在很多情况下,由不可抗力事件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应由业主承担,包括:
(1) 自然灾害(如风、雨、地震等)超过了合同规定的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标准;
(2) 社会动乱、暴乱等
(3) 施工中发现文物、谷牧、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
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
(4) 物价大幅度上涨,造成材料价格、人工工资大幅度上涨
(5) 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进行计划修改和调整
9、 因为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并不一定同时成立。例如,由于特殊恶劣天气等原因,
承包商可以要求延长工期,但不能要求索赔;也有些延误时间并不影响关键线路的施工,承包商可能得不到延长工期的承诺,但如果承包商能提出证明其延误造成损失,就可能有权获得这些损失的赔偿。
10、 常见的反索赔内容有:
(1) 工期延误反索赔
(2) 施工缺陷索赔
(3) 承包商未履行的保险费用索赔
(4) 对指定分包商的付款索赔
(5) 业主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商不正当地放弃工程的索赔
11、 索赔及其争议的处理方法
(1) 协商谈判
(2) 邀请中间人调解
(3)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2、 费用索赔均以赔偿或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实际损失可作为费用索赔值。实
际损失包括两部分:
(1) 直接损失。即索赔事件造成的财产的直接减少,实际工程中常表现为成本增
加或实际费用超支。
(2) 间接损失。即可能获得的利益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