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出版你的书
怎样出版你的书?
几乎每天,会有很多作者询问同一个问题:我的书写好了,该怎样投稿?怎样出版?可以印多少?有多少版税?一些作者花几年时间写完一本书,却不知该怎样出版自已的作品。有的作者对出版工作稍作了解后,感觉程序太复杂,或是难找出版社,或是因出版方需收些出版补贴等等,于是干脆放弃出版念头,这岂不是几年的心血白费了吗?其实,出版也很简单。关于怎样出版你的书,我认为:
第一步,是做好出版前的申报工作
首先,做好上报选题前的准备工作。你要准备的是:作者简介,书稿内容提要,全套书稿或书稿大纲(如有你作品的读者定位分析,市场调查,发行市场分析,版权证明等则更佳)及联系方式等。至于出版社是否都要这些,那是另一回事,你准备着总是好些。也许就因为这些,难以出版的书可以顺利出版,拟作自费出版的图书可以变为常规或合作出版。
其次,选择出版社。你写的是文学类稿件,当然得找文艺类或综合类出版社,不得乱投门。作者可以直接与出版社相关编辑室或编辑个人联系。当然,如图省事,找捷径,也可委托新闻出版局的图书出版(版权事务单位)代理出版(中国图书出版代理网http://www.tscbdl.com/)。要不然,全国500多家出版社,你要一下子选定是有难度的。何况全国文学类出版社每年要受理的文学选题是列入出版计划的数十倍以上。通过图书出版代理单位,出版社选择空间大,他们长期拥有出版计划,易于安排,出版方式灵活方便。
再次,荐稿。要有计划有目标投稿。你可以在相关出版单位网站发帖,也可以给出版单位发电子邮件。全部投打印稿不现实,成本高。没特殊约定的,尽量先发一个完整章节,一份作者简介,再附联系方式即可。有意向后再发完整的电子稿。当然,也有少数出版社只受理打印稿,所以都得准备一些,只要还未订立正式出版合同,可以一稿多投。在发自荐稿的同时,不要节约致编辑同志一封短信的时间。附上你对自已作品的看法,对出版有什么要求等等,以利出版社在立项时参考。
第二步,了解并确定出版形式
出版社改制后,出版形式与原来比相对要多要活,合作方式增多。常用的有以下几种,作者可以根据自已的选择,确定作品的出版形式。
常规出版(本版书)。选题符合出版法规,质量很好,预计发行市场看好的作品,不用作者多说,出版社那怕环节再多,一般都会很快通过选题论证,并顺利定为常规出版,即业内人所说的本版书。出版社不向作者收取任何出版补贴,也不需作者助销图书。作品出版后,出版单位还会另按国家有关规定或与作者的约定,向作者支付一定的稿酬,版税,另赠送部分样书。
合作出版。对于一些有出版价值而作者又要求出版,但发行市场又一般的作品,出版方一般列为合作出版。具体形式有多种,常见的是,出版方发一渠道,二渠道给作者发行。书出版后再按一定的折扣标准给作者多少册图书,以抵稿酬,不另开版稿费,也不另行收取出版费用。如第一版发行情况较好,需再版,第二版可另行约定,再版时可向作者支付稿酬或版稿。
自费出版。第一种,对一些达到出版水平,有出版价值,但因无发行市场,出版方不愿发行,而作者又要求出版的作品,一般可按作者要求,可以出版自费书。按作者约定的印数开印(即按需出版),管理费,审稿费,印刷费全部由作者承担,出版方只留样书。第二种,书稿质量很好,预计发行市场很好,而作者或某文化公司(含发行商),认为出自费书划算,自已可以发行一二渠道,要求出自费。这种选题占自费书的50%以上。很多文化公司,书商都是这样做成功的。第三种,是有些作者为评职称,或是出版个人纪念文集,印数很小,一般也是选择这种形式。该形式也是按需出版,时间也很快。
稿酬与版税
出版文字作品的有关报酬标准,是作者咨询较多的一个问题。对于纸质书的出版,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常有作者问:“我的书如可以出版,稿酬应是多少?”为方便作者朋友,在此作简要介绍,作者自已据此计算即可。当然,如果你觉得自已作品很好,想要更高稿酬,也可参照此标准与出版方另行约定。
一般来说,除著作权人是合作或自费出版且与出版者另有约定以外,出版社,报刊社出版文字作品,都应该向著作权人支付稿酬。
支付稿酬可以选择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或版税,或一次性付酬的方式。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指出版者按作品很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作者支付一定稿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据图书印数,以千册为单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权人支付印数稿酬。
基本稿酬标准。原创作品:每千字30--100元。
演绎作品。改编的每千字10-50元;汇编的每千字里3--10元。
版税,是出版者以图书定价乘发行数乘版税率的方式向作者付酬。版税标准和计算标准版税率:原创作品3%--10%,演绎作品1%--7%。
采用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付酬方式的,著作人可以与出版者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由出版者预付总报酬的30%--50%。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作品一经出版,出版者应当在六个月内付清全部报酬。作品重印的,应在重印后六个月内付清印数稿酬。
采用版税方式付酬的,著作权人可以与出版者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由出版者向著作权人预付最低保底发行数的版税。作品发行后出版者应当每年年终与著作权人结算一次版税。首次出版发行数不足千册的,按千册支付版税,但在下次结算版税时对已经支付版税的部分不再重复支付。
报刊转载或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应按每千字5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专业报刊经国家版权局特别批准可下调付酬标准。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人地址不详的,应在一个月内将报酬寄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代为转收。到期不按规定寄送的,加付应付报酬5%的滞纳金。否则,一旦被著作权人起诉,那费用可就更高了。
QQ:5950366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金编辑 电话:0715-8160686 [1**********]
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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