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优秀案例选题
关于征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提升辅导员工作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探索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规律和途径,交流湖南省各高校学生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展示近年来我省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各普通高校辅导员、班主任中征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工作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湖南省各高校辅导员、班主任
二、撰写要求
(一)案例的选择要体现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特点,涉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党团建设、班级建设、就业指导、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附件1),可结合具体工作撰写工作案例,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
(二)提供的案例要主题突出,措施具体,方法科学,特色鲜明,分析深刻,有较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对其他辅导员、班主任有借鉴意义,有推广价值。
(三)要求以填写表格的形式撰写案例,每个案例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分析处理、案例思考和工作建议三个部分,具体要求见示范样表(附件2)。
(四)案例选择须真实可信且有代表性,如特殊个体问题、群体问题、正面、反面、优秀典型等方面案例均可。
(五)文风力求平实、真切,一般不要作不必要的情景描写和气氛渲染。
三、投稿要求
(一)案例字数2000字左右。
(二)稿件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每所高校选送优秀案例2-4篇。请各高校认真组织初选,确保此次评选活动水平与质量。
(三)请各高校于2009年12月15日前将案例电子稿发至[email protected];打印稿(一式三份)寄送至中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校本部第二办公楼211室,邮编:410083),要求寄送的所有案例打印稿“所在学校推荐意见”一栏需加盖所在学校学生处公章。
四、评选与设奖
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对参评案例进行评选。此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案例将在第二届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上进行交流。
联系人:欧旭理 联系方式:0731-88836415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
案 例 参 考 选 题
1.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案例。
2.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导作用,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高质量全面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的案例。
3.大力建设校园文化、营造良好育人氛围的案例。
4.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案例。
5.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的案例。
6.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案例。
7.解决大学生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加强对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工作。
8.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工作的案例。
9.加强党团组织和学生组织建设的案例。
10.加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案例。
11.建立和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激励机制的案例。
12.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中保护引导大学生爱国热情的案例。
13.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案例。
14.奖助学金评审的公平、公正问题、程序问题的案例。
15.学生违纪处分、学籍处理的案例。
16.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应急事件处理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