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书2
房屋居间租赁合同书
NO: 2012Q00018
出租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居间方(下称丙方) 南宁市********************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下述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经甲、已、丙三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南宁市 区 第 栋 单元 层 室,户型 , 平方米的房屋,(实际面积以房产证为准)。
二、承租年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小写¥ 元。
四、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小写¥ 元。 五、租金缴纳方式:
㈠乙方可以按照以下的缴纳方式来缴纳租金(甲方如委托丙方代收租金、押金的,丙方在代收租金、押金时应向乙方开具公司收据单并加盖公司财务章有效);□委托 □不委托 ㈡按 口季度 口半年 口一年 口两年 口其它 。
六、甲、乙、丙三方已经一同前往现场视查了解房屋室内物品设配,乙方也同意以房屋现状承租甲方的房屋(房屋室内物品清单,详细请看第3页)。
七、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真实性、有效性,在正常状态下租给乙方,如有虚假,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方在交房给乙方使用前,应把该房屋前期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交清(如物业费、水电费)。甲方交房给乙方使用之日起,该房屋使用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物业费、水电费)。
九、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或引起事故的(如火灾等),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除零件老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
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如发现转租,甲方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所缴纳的房屋押金不给予退还;甲方也有权利要求新承租人马上搬出房屋,所缴纳的租金、押金不给予退还;如发现房屋室内物品设配有损坏、丢失的,甲方有权利要求新承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一、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搞非法行为,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的,一切后果自负。 十二、乙方应按时缴纳物业所应缴的相关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已确保租房正常使用,如没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被物业开罚款单的,乙方自行承担罚款费用。
十三、乙方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在每个(季度、半年、一年)末的后五天是缴纳房屋租金的时间,如逾期超过五天的,每天按月租金的2%收取违约金。次月如延迟十天未交房屋租金或联系不上得或都无人在家里的,属于违约合同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房门锁芯,押金不给予退还。甲乙双方还约定,在乙方承租途中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退租,甲方扣除违约金、物业费、水电费后,剩余押金当日退还乙方。
十四、乙方在签约租赁合同书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如违约,应向甲方赔付季度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除了不可避免、确实无能为力的特殊情况下)。
十五、合同未到期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赶走乙方,如违约,应向乙方赔付季度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除非乙方违约了合同的条款)。
十六、合同生效日起,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租赁期间要求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所缴纳的中介服务佣金不给予退还。
十七、本房屋租赁合同准备到期时,如乙方不再续租,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和丙方。 十八、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再继续承租该房屋的,乙方应把承租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等其它费用交清,经甲方到现场查看验证后均可交房离开。
十九、甲乙双方在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中途解除合同的或本合同到期的,本合同将自动作废,无任何的法律效力,日后甲乙双方再发生纠纷,与丙方无关,丙方也不参与协调处理。
二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及居间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承若:
甲乙双方已经认真的、详细的阅读了本合同书,甲乙双方均自愿、同意使用本合同书作为本次房屋租赁签约的合同书,如双方发生争议产生一切费用与丙方无关。
特别声明
本合同书上述的丙方只是为甲方和乙方提供一个房屋租赁信息交流平台,如甲乙双方发生有 纠纷事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与丙方无关,丙方只派经纪人帮助协商,如协商不了,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丙 方:南宁市****************有限公司 经纪人签字: 宋柏林 联系电话: [1**********]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