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出口工作流程
XXXX 局对外承包工程物资出口流程
第一步:收集预计发运货物清单(必须以固定格式进行填写),确定
箱量(提前10天进行操作,大约8个工作日,含周六周日)。清单完成后,订集装箱数量人员要注意:明确货物性质,确定实际箱量,防止因货物重量不符被船公司退货。
第二步:询价(附大体清单,必须以固定格式进行填写),确定港口
船期(提前9天进行操作,大约7个工作日,含周六周日),并告知单据制作人员。询价时,综合价格与服务双向考虑,为决策者提供辅助性材料(口头阐述即可)。
第三步:报关资料申请(提前7天进行操作,大约5个工作日,含周
六周日),同时将固定格式的货物清单交于单据制作人员,(提前7天进行操作,大约5个工作日,含周六周日),如货物需要商检,此时厂家必须提供商检凭条等。如果出口货物需要商检,请安排厂家提前进行商检,船期前5工作日提交商检凭条(通关单可减少至4天)。
第四步:报关资料整理,完成箱单发票(提前4个工作日,不含周六
周日)。箱单发票的制作尽量以退税和海关、船东监管为原则,结合清关要求,完善单据,做到海关或者船东查验时有理可依。
第五步:完成正式报关箱单发票,装箱,报关,集港(提前3个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
正式箱单发票的完成必须以实际出口货物为基准,完全满足
清关要求,做到报关与清关票面均无异议,保证单货相符。 第六步:货物出港,收集预录报关单,由厂家开具增值税发票。收集预录报关单要以正式报关单据为准,核实内容,保证大单单相符。 第七步:清关单据制作、审核。根据清关要求,完成清关单据,包括清关单据的审核。
第八步:将货物清关所需整套单据发往利比亚(明细表、清关单据等)。
此处要求联系厂家货物的相关负责人务必在货物发港口之前将装箱清单发于出口负责人,以保证利比亚清关、验收货物准确性。
第九步:船舶信息跟踪。以周为单位,为清关人员提供船舶动态。 第十步:完成海运费货款支付申请。费用确认严格按照实际发生为准。
备注一:厂家发货之前务必将最终版本合同传于出口负责人,防止多
报关、少报关、不报关等情况,同时也尽量遵循退税率最高的原则,增加出口退税。
备注二:此流程只适合于FOB 项下简单操作(refer to contract),
物资并满足对外承包工程物资限定条件,不适合CIF 等其他项下进行操作。
备注三:在L/C项下,请按规定执行(refer to L/C conditions and
contract condition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