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管理实施细则
07-11
保安管理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库区治安工作建设,规范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行为,推动库区现场管理顺利实施,保证蒲石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库区全体保安人员及所有外来人员和车辆。
三、保安工作职责
1、坚守岗位,24小时轮流值班,临时有事离开,须经队长同意,并安排其他保安人员接替。
2、上岗穿警服,戴警帽,举止大方,精神饱满,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3、负责规范进出库区车辆登记、库区治安情况。
4、严禁与公司员工及来访客人发生争执。
5、保持值班室卫生干净整洁,警用器械完好无损。
6、工作时间内严禁因私会客,打瞌睡。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消除火灾隐患。
8、上班期间严禁饮酒、赌博,禁止酒后驾车、无证驾车。
三、车辆管理
1、库区内车辆凭通行证进出指定区域。
2、库区所属货运车辆凭安监部开具的出门证进出库区(零公里岗亭)。
3、外来车辆出入,必须如实盘查,并由联系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后登记放行。
四、工作流程
每日7时30分、19时30分交接班,交接班时检查值班室内物品,缺少或损坏及时上报修补或更换。
六、治安管理
1、夜间巡逻人员每晚必须对办公楼、厂区、外围等地进行巡查。
2、遇到突发事件,需及时处理,情节严重或不能的处理的及时上报电站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