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旅游中的政府因素
区域旅游中的政府因素
【摘要】: 随着区域旅游经济的大踏步发展,区域竞争与合作中的各种因素的研究就显得十分重要。其中,政府因素在区域旅游发展和区域旅游关系的建立上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政府因素的调节、监督和促进作用。文章就区域旅游竞合关系中政府因素的作用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区域竞争; 区域合作; 政府因素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国内、国外的区域化发展问题已成为世人的关注热点。在各个研究领域中区域化也已经成为学者们的研究的重点。不例外的,旅游业中的区域化问题也成为进行旅游开发、旅游营销的一大重要概念。文章希望从影响区域旅游竞合因素中的一点——政府因素出发来进行研究。
一、影响区域旅游的竞争与合作因素
在区域旅游中旅游企业、旅游者与政府三者是区域旅游竞争与合作中的重要因素。它们既是区域旅游活动的参与者, 又是旅游活动中所有利益相关主体。区域旅游的关系主要就是由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来体现的。也就是说,由于各参与者之间存在竞争与合作两种关系,才导致了区域旅游的竞争与合作关系。我们来进一步细分一下就可以看出, 参与者之间可分为竞争者与互补者两种。竞争者是降低该区旅游产品对旅游者价值的参与者, 不同竞争者之间似乎只有竞争关系:争夺潜在旅游者、市场份额和所需资源。但实际上, 竞争之间也存在合作关系, 例如:我国相互竞争的各地旅游政府在面对共同竞争者——日本、韩国及美国等旅游国时, 往往相互合作, 集体协商市场战略, 以吸引国内外更多的潜在旅游者。互补者是能够提高本区旅游产品对旅游者价值的参与者, 互补者的存在增加了区域旅游产品的价值, 旅游企业和部门容易意识到自己与互补者的合作关系。如广东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由于彼此旅游产品具有互补性, 合作能极大促进各自的发展。两地政府紧密合作,“大珠江三角洲旅游区”应运而生。但互补者之间的关系并不都是合作, 相互产品互补性所创造利润的分配问题导致各互补者之间为扩大自己的收益而相互竞争。可见, 区域旅游活动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总是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并且相互交织在一起。由于竞争与合作并存, 任何一个参与者都应该意识到, 正确的战略选择不是单方面强调竞争或合作就可以的, 而是要将竞争与合作互动的结合起来。可见,区域旅游中的合作与竞争必要且必须同时得以重视和结合,因此,在下文中,作者将具体介绍区域旅游中的合作与竞争发生的方式与情况,以便更确切的体现政府这一因素在区域旅游中的作用和功效。
二、政府因素的作用
由于区域旅游中存在竞争和合作两种关系,且各影响因素之间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着相互 作用,因此文章重点突出政府因素在各个竞合方式中的作用来体现在区域旅游中政府因素是如何来影响整个区域旅游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