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管理方面的条款
煤矿安全规程(2009年版)有关瓦斯管理的规定
129条、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 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
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
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133条、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
涌出形式划分为:
(一)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
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二)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
于40m3/min。
(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135条、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
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36条、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
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38条、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
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
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
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 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
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
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139条、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40条、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
时,必须及时处理。
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
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
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
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
合本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
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
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
完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
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141条、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停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
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本
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149条、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二)、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如下:
1、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
2、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3次;
3、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四)、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五)、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本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六)、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情况。
(七)、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八)、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011-3-16 于云南富源恒鼎公司、四川煤建河兴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