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刑法犯罪的概念.特征和类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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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刑法犯罪的概念、特征和类型集锦
犯罪的概念、特征和类型
一、犯罪的概念
——严重危害社会,依法应当受刑法惩罚的行为
抢劫罪中的其他方法
1) 与暴力、胁迫在本质上都是人身强制的手段。
2) 目的都是为了非取财
3) 人身强制的手段必须作用于财物的持有人、保管人。如把被害人反锁在里屋,行为人要推门进来被害人推门不让进。
二、犯罪的特征
采用法大的的两特征说。“严重危害社会“是一个主观的判断
1、 形式特征
刑法典明文规定的,且应当受刑罚惩罚
2、 本质特征
1) 严重危害社会
有罪必有责,有责不一定有刑,因为实现责任的方式多样,刑罚只是实现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不是唯一、最主要的方式。刑事责任是不可以免除的,可以免除的是实现刑事责任的刑罚方法。应当受刑罚惩罚是犯罪的特征,而是否须要用刑法惩罚是实际用刑的问题,不涉及犯罪是否构成的问题。故犯罪的特征是在于应受到刑法惩罚性,而不在于须要给予刑罚惩罚。无罪即无责,故宣告无罪就无所谓免除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1、外交途径2、判刑3、免除刑罚4、只定罪不采取任何方式。 故没有判刑不等于有没有责任。
法条原文是“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如没问法条,则选“情节显著轻微”。
2) 应受刑刑罚惩罚性是指应当受法律的否定评价,所以才构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是不构成犯罪的条件,“情节轻微”是不用刑的条件,不用刑是建立在应当用刑而不用,不应当用刑就不存在是否须要用刑。
三、犯罪的类型
1) 根据法定刑的轻重分为轻罪和重罪
① 以三年为界
② 牵连犯和吸收犯是处断的一罪,本质是数罪,因为有数个危害行为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继续犯是本质上的一罪,只有一危害行为,只能改一次评价。想象竞合犯要从一重罪处罚,即一个行为有数个故意,与不同故意,结合构成不同的罪,但由于只有一个行为,所以本质上只有一罪,只能按一个罪处理,按重罪。
③ 在具体的罪数形态之中,以及追诉时效的判断,基准是法定最高刑,这个法定最高刑不是整个罪的最高刑。而是要看具体的个案:1先确定量刑幅度。2再比较各自量刑幅度的最高刑,最高刑相同的看最低刑,都相同的看有无附加刑,附加刑的轻重。如果全部都相同的话,牵连犯看目的手段和因果关系,用主行为定罪,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
2) 根据犯罪的违法本质分为自然犯和法定犯
① 自然犯是违反伦理道德的犯罪
② 法定犯是违反行政法的禁止强制性的规定的犯罪
③ 自然犯是违反了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伦理道德的犯罪
④ 法定犯所违反的行政法规定,是随着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而变化的,如计划经济下的投机倒把罪。
3) 身份犯和非身份犯,以行为人具备一般主体外是否还得具备特殊的资格身份来划分的。
4) 根据程序上是公诉还法院可以直接立案审理的分为亲告罪和非亲告罪
亲告罪:共5个犯罪
① 246条的侮辱罪、诽谤罪。
② 257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③ 260条虐待罪。
④ 270条侵占罪。
亲告罪只是自诉案件中的一类,还有证据证明的轻伤害案件,公诉案件转成自诉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要有不立案通知书,有证据证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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