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一药品采购目录管理(卫生厅)
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下发通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统一”药品采购目录管理
发布时间:2012-03-08 信息来源: 厅药政处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统一”药品的配备、配送和使用, 3月2日,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统一”药品采购目录管理的通知》,决定对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统一”药品采购目录实行挂网动态管理。
通知指出,明确采购目录是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配送、使用,夯实药品“三统一”实施效果的关键环节之一,为便于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工作中查询、使用,今后,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将结合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管理进展,对目录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并作为考核配备、配送和使用情况的基准数据。
通知对采购目录、目录查询网址等进行了明确。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对全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以及空标目录执行过渡政策所涉及的2008年大网招标结果进行了汇总整理,形成了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统一”药品采购目录,包括陕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统一”中标药品目录,即陕西药械集中采购网“2010年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中标结果”和陕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过渡政策的“三统一”药品目录,即因空标而执行过渡政策所涉及的2008年大网招标结果的药品目录两部分。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我省增补目录,但未列入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特殊管理药品和中药饮片目录,包括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抗艾滋病药品和中药饮片等,按照相关规定从原有渠道采购配送。
目录查询登录陕西卫生网(http://www.sxhealth.gov.cn/)“药政管理”栏内的“三统一”采购目录专栏即可。
通知要求各地药品“三统一”办公室要及时通知辖区内各相关部门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配送企业,严格按照目录配备、配送、使用药品,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