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平宾馆规章制度
轩平宾馆规章制度 轩平宾馆规章制度为了加强与规范宾馆管理, 切实把宾馆服务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充分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制定制度如下: 1、 诚实是员工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以诚实的态度对待工作是每位同事必须遵守的规章制 度; 2、 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互相尊重、谅解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础; 3、 以工作为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是每位同时应尽的职责; 4、本制度实行扣分制,按工资一元一分的处罚程序进行奖罚。 一、考勤制度 1、 到岗后必须签到,否则视为旷工处理;超过 30 分钟视为旷工半天,扣半天工资;超过 3 小时的视之为旷工 1 天,扣一天工资;无故旷工 1 天的,扣 3 天工资;无故旷工 2 天以 上(含 2 天)予以辞退; 2、 事假需提前一天通知领导并说明原因、病假凭医院正规证明(视病情) ,但需提前请假, 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并扣除休假日工资。 (前台是个特殊的工作岗位一年内 请假 3 次作自动辞职处理。 ) 3、 不得私自调班,如有需要必须事前向主管以上管理人员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否则双 方各扣 5 分; 4、 严禁代人签到签退违者扣 5 分。 二、仪容仪表 1、 员工上班时必须按宾馆制度统一着装,并按指定位置配工牌,工服必须干净整齐,违反 者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2、 男员工不留长发、胡须、鬓角,头发不盖眉,侧不过耳,后不超领;女员工留长发者要 盘起并用发夹夹好,不得披头散发,头上不得夹饰物,以上违反者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3、 员工应勤修指甲,不留长指甲,不涂彩色指甲油,除手表、订婚戒指、结婚戒指外不得 带任何饰物,违者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三、行为举止 1、 员工站立行走姿势要端正、得体,手不叉腰、抱胸、不插衣袋; 2、 员工在岗位上服务时必须微笑,目视客人; 3、 员工不得在岗位上吃早餐、零食,违者每发现一次扣 5 分; 4、 要团结同事,尊重他人,员工之间吵架,不分责任,各扣 10 分/次;打架各扣 20 分/次。 四、礼貌礼节 1、 员工在任何地方碰见客人都必须举动打招呼说: “您好! ”或点头微笑致意; 2、 员工应在客人入住到达第一时间向客人致欢迎语: “欢迎光临!;在客人退房离开时只 ” 告别语: “您走好,欢迎下次光临!; ” 3、 任何员工对客人的询问都是第一责任人,有义务热情为客人解答,使用礼貌用语,若因 语气生硬引起客人投诉的,每次扣 5 分(因情节而定) 。 五、操作规范 1、 平时卫生不干净,扣 2 分/次,计划卫生干净 20 分/次,计划卫生不搞 50 分/次/间; 2、 员工上班层卡丢失、下班不按时交、不及时汇报,相关人员各扣 20 分/次; 3、 客人报退是实,楼层未及时报总台消费生成一天房费者根据情况由当事人赔偿房费及消 费并扣 5 分; 4、 不爱惜设备设施扣 5 分/次; 5、 遗留物品不按时上交,扣 2 分/次,一起后果扣 10 分/次;6、 当班期间发生偷盗事故,视情节扣 10—50 分,引起严重后果的需当班员工负一定责任; 7、 擅自带人(包括宾馆员工)到客房住宿、洗澡、看电视、上网、打电话、闲谈等活动, 违反者按一天房价交纳房费; 8、 浪费水、电、一次性用品者扣 10 分/次,拿一次性用品送人或拿回家,按物品的价值 10 倍扣罚; 9、 不做公共区域和夜床扣 5 分/次; 10、工作不细心,将物品卷入布草内或数错布草造成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另扣 5 分/次; 11、楼层发现物品短缺照价赔偿,不爱惜布草间乱丢乱放扣 2 分/次; 12、未核实房号、姓名,擅自开门,扣 10 分/次;造成事故,赔偿客人的损失,宾馆楷不负 责; 13、楼层出现空楼现象,追究当事人责任:20 分/次。 六、劳动纪侓 1、男员工不得在岗位上吃槟榔、抽烟,上岗前不得喝酒过多,违者每发现一次扣 5 分; 2、员工不得在岗位上、办公室打扑克、字牌、麻将,每发现一次扣 10 分; 3、未经请假无故缺席各种会议者扣 5 分; 4、偷窃酒店及员工财物开除; 5、辱骂、恐吓、威胁 、殴打客人、员工及主管人员者开除; 6、向宾馆竞争对手提供宾馆保密材料损坏宾馆利益者开除; 7、私自带消费品在宾馆内销售的一经发现者开除; 8、 前台不准私自挪用、 借支公款给他人及自己, 违者开除, 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前台未按规定开房及收费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前台刷卡的当班人负责赔偿,一切后果 宾馆慨不负责; 7、不遵守安全条例准则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开除。 七、工作方面 1、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当场顶撞上级,影响工作每次 10 分; 2、严格准确的交接班,如因交接班不清楚,导致客人不满的对当事人扣 5 分,如出现客人 重大投诉的扣 20 分。 八、奖励制度 1、员工委屈奖,奖 10 分; 2、对改革宾馆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奖 10 分; 3、在工作中成绩优秀者,奖 10 分; 4、修旧利废,节约成本,做出显著成绩者,奖 10 分; 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保护公共财产, 保卫宾馆安全, 见义勇为或为宾馆挽回经济损失的, 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奖励; 5、 拒收他人贿赂维护宾馆利益的,奖 5 分。 九、补充内容 本规定需不断的完善,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需大家多提建议。并在 日常工作中互相监督,不断提高水平,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