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云南电网公司招标管理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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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电网公司发布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职责................................................................................1
5 内容与方法..........................................................................1
5.1 招标管理原则......................................................................2
5.2 招标管理总要求....................................................................2
5.3 职责与分工管理....................................................................2
5.4 工作纪律..........................................................................3
5.5 招标范围..........................................................................3
5.6 招标方式..........................................................................4
5.7 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5
5.8 招标管理内容......................................................................6
5.9 招标计划管理......................................................................6
5.10 招标准备管理.....................................................................6
5.11 发标—开标管理...................................................................7
5.12 评标管理.........................................................................7
5.13 定标管理.........................................................................8
5.14 招标后期管理.....................................................................8
5.15 档案管理.........................................................................8
5.16 法律保障.........................................................................9
6 检查与考核.........................................................................10
7 附录...............................................................................10
7.1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云南电网公司招标评标人员管理流程图............................10
7.2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云南电网公司招标管理流程图....................................10
7.3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云南电网公司招标计划管理流程图................................10
7.4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云南电网公司招标准备管理流程图...............................10
7.5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云南电网公司发标—开标管理流程图..............................10
7.6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云南电网公司评标管理流程图....................................10
7.7 附录G (规范性附录) 云南电网公司定标管理流程图....................................10
7.8 附录H (规范性附录) 云南电网公司招标后期管理流程图................................10
前 言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等七部委制定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
行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原《云
南电网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云电办[2005]62号)、原云南省电力工业局《110~220kV输变电
工程项目设计招标评标管理暂行规定》(云电计[1998]104号)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原《云南电网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云电办[2005]62号)及原云南省电力工业局《110~220kV
输变电工程项目设计招标评标管理暂行规定》(云电计[1998]104号)予以废止。
本标准由云南电网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云南电网公司技术中心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红惠 、陈韬、赵琳、许娟、杨金、郭素平。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孙威、赵建宁。
本标准由廖泽龙批准。
本标准由云南电网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标管理标准
1 范围
为加强云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活动,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订
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县级供电公司除外)进行的各种招标活动管理。公司控
股或代管的单位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
2.4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
2.5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
2.6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
2.7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南方电网公司)
2.8 招标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电网公司)
2.9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标准(云南电网公司)
3 术语和定义
3.1 直接合同谈判:是指采购人根据已经确定的采购需求,提出直接合同谈判采购的条件和要求,向
潜在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经过特定的程序达到采购目的的行为和过程。有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
采购和询价三种方式。
3.2 定期协议式采购:是指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一段时期内相应货物的供应商及其供应产品的
型号、价格和服务承诺等,并以承诺书的形式加以明确,在供货有效期内,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按照承诺
书的范围进行分批采购的一种采购方式。
4 职责
4.1 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范围内招标活动的指导、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4.2 招标管理办公室作为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招标的归口管理及日常工
作管理。
4.3 公司总部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技术管理。
4.4 公司监察部负责对公司招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4.5 公司企管部负责对公司招标活动提供法律咨询。
4.6 各分子公司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招标工作。
5 内容与方法
5.1 招标管理原则
5.1.1 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招标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
司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5.1.2 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招标活动必须坚持“推荐、组织、评标、定标相分离”的原则,其中“组织”指招标组织管理。
5.2 招标管理总要求
5.2.1 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招标活动主要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项目的招标;设备、材料 等货物的招标;设备运输、仓储等服务的招标;公司明确规定的其它招标。
5.2.2 为了发挥公司批量采购的优势,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满足工程建设和生产需要,对一些常用的、
5.2.3 技术要求差异不大的设备、材料,采用在一定有效期内按照中标供应商承诺供货范围分批采购 的“定期协议式采购”方式;对于技术含量较高,数量较大、交货期相近的项目,采用“集中规模”招
标方式;对于大型重点项目的材料或临时性、有特殊要求及补充性的设备、材料,采用单项招标。
5.2.4 招标工作应积极推动先进节能技术的应用,优先采用节能降耗的设备、设计方案和施工措施等,加强招标工作中节能降耗的管理。
5.2.5 达到由公司统一组织招标条件的项目,由于特殊原因,难以进行招标而需要采用其他方式的, 须经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批准。
5.2.6 各分、子公司应按公司相关要求,成立招标组织机构,对本单位招投标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并
报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5.2.7 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的招标活动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对于采用国
5.2.8 际组织资金进行的招标活动按照其相关规定执行。
5.3 职责与分工管理
5.3.1 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为:
a)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领导公司的招标工作。
b) 负责审批公司招标工作的规章制度。
c) 负责审批各分子公司招标相关请示。
d) 批准招标方案和评标方案。
e) 批准评标委员会组成方案。
f) 负责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定标。
5.3.2 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为:
a)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公司招标管理的规定和实施细则。
b) 负责公司统一组织招标的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招标、评标细则和各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案;配
合人事部对评标专家库进行管理;负责招标管理的日常工作。
c) 负责公司范围内招标活动的信息沟通、收集整理和分析,及公司统一组织的招标活动资料存档。
d) 指导、检查各分、子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
e) 负责归口管理各分、子公司招标活动的备案。
f) 负责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5.3.3 公司总部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a) 根据职能管理职责制订年度、季度、月度招标计划,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出招标申请。
b) 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技术文件并进行专业审查,确保招标技术文件与项目特点和要求相适应。
c) 配合招标管理办公室编写招标商务文件和评标方案。
d) 配合招标管理办公室完成招标相关工作。
5.3.4 公司监察部职责
a) 依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和《云南电网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公司招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b)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投标活动有关规定行为的,提出书面监察意见,并负责向公司
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报告。
5.3.5 公司企管部负责对公司招标活动的制度建设、招标过程及招标管理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指
导处理法律纠纷,防范公司招标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其职责为:
a) 参与招标活动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审查,确保其合法、合规。
b) 参与招标方案的讨论、审查。
c) 对招标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d) 对招标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或其他服务。
e) 根据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f) 协助处理招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必要时代表招标人参与仲裁或诉讼。
j) 处理日常招标管理工作中的法律事务。
h) 承担其他需法律顾问参与的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工作。
5.3.6 各分、子公司职责:
a) 负责管理、组织本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b) 负责将各自范围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货物、服务的供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相
关情况,包括产品质量、交货或工程实施进度、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情况,及时反馈公司招 标管理办公室。
c) 负责将各自范围内已投产的工程及投运设备的运行情况反馈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d) 对本单位人员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招标工作予以支持,并提供工作方便。
5.3.7 评标委员会职责:
a)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招标纪律,保证评标过程的合法和客观公正。
b) 掌握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内容,熟悉评标方案和评标细则。
c)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一对投标人的相关情况进行认真评议。
d)依据对各投标人的全面评议和比较的结果,客观公正地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
5.4 工作纪律
5.4.1 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和评标委员会在
招标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a)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通过招标而发包,或以肢解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
b)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或在确定中标人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
判。
c)泄露标底、暗箱操作,向投标人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
5.4.2 所有参加招标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或者
接受好处。当本人的亲属、关系密切的朋友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参加招标活动的工作人员必
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5.4.3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限制和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为业
主单位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强制业主单位委托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
招标活动。
5.4.4 凡违反招标工作纪律的,按《云南电网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 招标范围
5.5.1 公司范围内的项目满足以下条件时,必须进行招标。
a)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b)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c)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运输、仓储、咨询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的。
d)非生产性购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e)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a)至(c)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
上的。
f)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5.5.2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公司统一组织招标:
a)公司在年度计划或其它书面文件中明确由公司统一组织招标的;
b) 货物单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
c)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800万元及以上的;
d)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
e)11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及小型基建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超过800万元的;
f)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
j)达不到上述规定标准,但采购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对公司有影响,可以集中统一招标的。
5.5.3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由各分子公司组织招标。由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书面授权各分
子公司组织招标的,须在相关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方案、评标结果等相关资料报公司招标
管理办公室备案。
a)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书面授权各分子公司组织的招标。
b)货物单价低于100万元的。
c)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800万元以下的。
d)11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及小型基建工程合同价款估算价低于800万元的施工招标。
e)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
f)大修标准项目、技改三零项目、配网项目中涉及的设备及施工达到招标条件的招标。
g)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各分子公司认定的应该招标的项目。
5.6 招标方式
5.6.1 公司的招标活动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5.6.2 公司统一组织的招标活动,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当招标项目出现下列情况时,经
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a) 工程项目的施工
1) 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 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 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b) 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
1) 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2) 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3) 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c) 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1) 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涉及生产事故、障碍抢修,要求在短周期内提供替
代、更换的设备、物资,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3) 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投资相比,得不偿失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d) 需要特殊运输工具、特殊存储方式和地点,或者涉及商业秘密项目的设备运输、仓储服务。
5.6.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a)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1)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 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b)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2) 抢险救灾的。
3) 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 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5) 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c)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供应商,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招标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
4)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增购,且单项合同估价未达到招标规定要求的。
5.6.4 对事故抢修、受施工周期制约的公司重点建设工程等具有特殊性和针对性强的项目,可以采用
直接合同谈判的方式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适宜的方式进行,但须报监察部门,并经公司招投标工作
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并在相关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报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5.7 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
5.7.1 公司人事部负责建立和管理按专业类别划分组成的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库的管理按照云南电
网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标准》执行。
5.7.2 评标委员会的确定,见招标评标人员管理流程图(附录A)。
a)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由招标管理办公室会同监察及相关部门的人员,在评标专
家库中按招标项目专业类别,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需经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
批准。
b)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
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管理办公室直接指定,也可以邀请公司专家库以外的专家参加,但
需经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批准。
c)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或由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确定。
d)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职责:
1)解释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保证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招标文件理解
的一致性。
2)协调评标过程中出现的非实质性问题。
3)批准评标过程中与投标厂商的澄清函件。
4)当评标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汇报招标管理办公室或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
5)汇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价意见,认真编写本次评标的总报告,并负责向公司招投标工作
管理委员会汇报评标情况。
5.7.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一经选定,未经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变更。招标管理办 公室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抽取的专家名单,通知本人参加评标工作并告知其所在单位,专家所在单位应对
专家参加评标工作给予积极支持。
5.7.4 评标委员会成员只对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不得向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以外
的单位和个人汇报情况,否则将视同违反招标工作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预审(推荐)和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5.8 招标管理内容
5.8.1 招标管理按时间顺序分为六个阶段,见招标管理流程(附录B):
a) 招标计划管理
b) 招标准备管理
c) 发标-开标管理
d) 评标管理
e) 定标管理
f) 招标后期管理
5.8.2 招标管理的各个阶段相互关联,互为依存。
5.9 招标计划管理
5.9.1 见招标计划管理流程图(附录C)
5.9.2 招标计划是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效率的重要前提,公司总部有关职能部门应对所管辖
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的需求进行统计,并按要求按时报送招标计划。
5.9.3 招标活动周期原则上为40个工作日。
5.9.4 各建设(项目)单位应根据公司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应由公司统一组织招标的招标项目
计划(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向公司总部有关职能部门报送。
5.9.5 公司总部有关职能部门,应统筹安排汇总各建设(项目)单位的招标计划,并根据项目进度要
求、招标活动周期和合理的交货期,分别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招标计划报招标管理办公室。所有招标
计划均需通过公司招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否则将不予受理。
5.9.6 招标计划应按时报送,原则上上月不报招标计划的项目,次月不组织招标。招标计划按下列时
间报送。
a) 年度招标计划应在每年1月20日前报送。
b) 季度招标计划应在每季末20日前报送。
c) 月度招标计划应在上月20日前报送。
e) 招标管理办公室根据公司总部有关职能部门所报的计划,整理汇总形成公司年度、季度招标计
划并上报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5.9.7 未报计划的临时项目,须报送临时招标申请,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送招标管理办公室,招
标管理办公室应根据工作情况,尽量在本月内安排招标;本月内无法安排的,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报送
次月招标计划。
5.10 招标准备管理
5.10.1 见招标准备管理流程图(附录D)。
5.10.2 招标任务的确定。
a)公司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报送招标计划。
b)公司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根据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招标计划,报送招标申请和经专
业审查通过的招标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
c)提交的招标技术文件需经过编制单位逐级校审并签字确认。
d)招标管理办公室根据招标申请编写招标建议书,制定招标工作安排、招标方式、评标方案等,
并经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监察部会签后,报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批准实施。
5.10.3 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
5.10.4 招标文件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技术文件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编写并进行技术专业审查,审查后随招标申请一同交招标管理办公室;招标商务文件由招标管理办公室编写并组织审查。
5.10.5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等其他内容。
5.10.6 标底的设置
需要设置标底的招标,招标管理办公室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在保密环境中编制标底,标底计价内容、计价依据应与招标文件完全一致,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干预标底的确定,标底在开标前密封保存,不得泄露。
5.11 发标—开标管理
5.11.1 见发标—开标管理流程(附录E)
5.11.2 招标方式的确认。
5.11.3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招标项目的类别和招标金额,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建议,经招标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批准。
5.11.4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5.11.5 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管理办公室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组建资格预审组。资格预审组人数应为五人及以上单数。资格预审组负责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推荐部分潜在投标人作为合格投标人,并将资格审查结果报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批准。
5.11.6 采用邀请招标时,应当同时向三个及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5.11.7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5.11.8 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5.11.9 投标人不足三家应重新组织招标。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同意,可采用直接合同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5.11.10 开标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
5.12 评标管理
5.12.1 见评标管理流程(附录F)
5.12.2 评标应封闭进行。招标管理办公室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做好评标保密工作。
5.12.3 监察部门应派员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统一管理参加评标人员的通信工具,并做好对外通信联络的控制工作,并按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廉洁自律保证书》。
5.12.4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方案,对投标文件在商务、技术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程度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和比较,采取实名打分的方式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评审,产生评标结果。
5.12.5 评标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其结果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12.6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5.12.7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a)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b)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c)废标情况说明。
d)评标标准、评标方法、评标因素一览表。 e)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f)对投标人技术力量、设施条件、技术方案评价的评价。 g)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h)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i)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需进一步协商的问题及协商应达到的要求。 j)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5.12.8 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5.13 定标管理
5.13.1 见定标管理流程图(附录G)。
5.13.2 公司招标项目的定标实行集体定标。
5.13.3 公司统一招标的项目由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集体定标;各分子公司自主招标的项目由各分子公司按相应规定组织集体定标,并按要求报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5.13.4 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应充分听取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情况,并应依据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一般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5.13.5 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召开定标会议,应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每一成员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具体表决方式可由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对意见比较集中的,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对意见不集中的,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招标管理办公室应作好定标会议记录,形成定标会议纪要,并经全体参加会议的成员签字。
5.13.6 定标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发布中标公告,并按规定退回未中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13.7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建设(项目)单位应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所订立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招投标文件内容的其他协议。 5.13.8 招标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将定标会议纪要和评标报告抄报监察部。 5.14 招标后期管理
5.14.1 见招标后期管理流程(附录H)
5.14.2 公司各分、子公司需将公司统一组织招标项目的合同签订情况,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报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将合同履约、质量、售后服务等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招标管理办公室。
5.14.3 招标管理办公室应收集、汇总相关反馈意见及评价意见并对供方进行管理。 5.15 档案管理
5.15.1 招标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招投标文件的归档工作。招投标归档文件,是指招标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的总和,即从招投标工作计划制订到工作结束及合同签定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字、图表、音像等材料。
5.15.2 招投标文件材料归档工作是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和上级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5.15.3 归档的招投标文件材料必须完整、齐备,能够准确反映招投标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招投标文件归档范围及顺序如下:
a)招标申请书
b)已批准通过的招标建议书(评标标准、评标办法) c)资格预审公告
d)资格预审文件
e)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回收登记表 f)资格预审评审人员及监督人员名单 g)资格预审评审表 h)资格预审评审报告 i)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j)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回函) k)招标文件及相应澄清、答疑文件 l)招标文件发出、回收登记表
m)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澄清及答疑文件 n)投标单位报价 o)开标记录表 p)评委抽取名单
QB)评标委员会及监督人员签到表 r)廉洁自律保证书 s)评标评审表
t)评标过程中的澄清、答疑函件 u)评标报告(商务、技术、综合) v)监督报告
w)定标会议签到表
x)定标会议纪要、标底(如有) y)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 z)其他有价值的相关资料
5.15.4 招投标文件材料的归档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其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地反映招投标的全过程。
5.15.5 招投标工作全部结束后,应在一个月内将需要归档的文件(含电子文件)材料整理、组成案卷,分类编号、排列整齐并填写保管期限,经有关负责人审核后,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或擅自个人保管。
5.15.6 对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妥善保管,对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除按规定保留正本外,还应将副本提供给建设(项目)单位和设计单位作为签订合同及技术协议的依据;对未中标的投标文件除正本外,其余资料保存半年后,按相关规定登记造册后销毁。
5.15.7 应归档的招投标文件材料整理完毕后,归档人员应进行相应的检查并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两份,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核准后向档案部门移交。档案部门接收时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认真核对移交清册,并按照移交清册对接收归档的招投标档案进行检查、核对,以备查考。
5.15.8 需要查阅招投标档案资料的,需经招标管理办公室同意并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查阅。 5.15.9 对保管期限已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招投标文件材料,不得以废纸出售,应按有关规定组成鉴定小组,对档案进行鉴定,提出鉴定意见,经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5.16 法律保障
5.16.1 为防范招标活动中的法律风险, 公司招标活动中应有公司法律部门或法律顾问参加,并提供法律意见。
5.16.2 招标文件须经法律部门或法律顾问审查。未经审查,招标文件不得发售。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可通过参加招标文件审查会或提供书面审查意见的方式进行。
5.16.3 对于招标管理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招标管理办公室应商公司法律部门或法律顾问后作出处理。
5.16.4 法律顾问参加招标活动应当遵循依法、谨慎、廉洁、独立、公正的原则,并对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晓的有关招标活动的信息予以保密。 5.16.5 招标监督
5.16.6 公司监察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受理有关举报。
5.16.7 在招标过程中,监督人员不参与评标和定标表决。
5.16.8 招标管理办公室应在发标前向监察部门提供招标文件等有关材料。
5.16.9 监督人员就评标过程是否履行规定程序、是否执行评标纪律出具监督报告。 6 检查与考核
6.1 公司监察部和招标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各分、子公司的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2 公司人事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评标专家进行考核。 7 附录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云南电网公司招标评标人员管理流程图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云南电网公司招标管理流程图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云南电网公司招标计划管理流程图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云南电网公司招标准备管理流程图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云南电网公司发标—开标管理流程图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云南电网公司评标管理流程图 附录G (规范性附录) 云南电网公司定标管理流程图 附录H (规范性附录) 云南电网公司招标后期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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