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调研报告
关于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兰山区农业局
2006年11月9日,区人大农经委、财经委主任带领区农业局有关工作人员就我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做了全面调研,特别对我区发展比较规范的兰山区兴蒙花生加工购销专业协会、临沂市兰山区种禽合作社等做了具体的考察了解。现将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先后制定了兰山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考核办法、管理办法,并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领导小组,指导我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与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目前,我区已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514个,拥有资产总额9000万元,农户会员达到3万户。其中专业协会497个,合作社17个。2005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6503多万元,带动农户人均年增收1533元,全区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立足区位优势,产业覆盖面不断扩大。我区的区位优势比较明显,经过几年的产业结构调整,全区发展了许多特色鲜明、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特色之乡”。广大农民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立足主导产业组建各类合作组织。产业覆盖种植、养殖、加工果品、蔬菜,肉禽、奶牛养殖等多个领域。这些合作组织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通过为成员提供
技术、信息、生产资料供应和农产品销售等各项服务,逐渐发展成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力量。
(二)形式灵活多样,主体呈现多元化格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区的专业合作组织有龙头企业组建的,有养殖大户发起的,有种植大户发起的,有运销大户领办的,有农技人员创办的,还有经营能人设立的。方式灵活多样,呈现多元化。其中,龙头企业组建的占多数,发展势头非常强劲。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建趋向理性,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三)拓展生产领域,合作层次逐年提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有效对接的基本手段。我区合作组织起步时大多数规模较小,主要从生产领域的合作开始,逐渐发展到流通、加工领域,形成了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的生产经营体系格局。现阶段,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规模呈现“滚雪球式”的发展。
(四)实施标准化生产,运营实力稳步增强。加快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新形势下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有机农业、无公害农业生产,推进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具有重要意义。专业合作组织利用农民流转闲置土地,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推广应用农业科学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综合实力得到了显著增强。去年,有5家由龙头企业组建的合作社年销售收入突破500万元,返还会员盈余4000余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引导农民有序进入市场,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农户的分散经营,规模小,信息不灵,生产往往存在自发性和盲目性。专业合作组织能够根据市场信息,按照市场需求组织农户有计划安排生产品种和数量,有计划地组织收购和上市,并为农户提供种苗、技术、加工、储藏、销售等一系列服务,较好地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顺利对接。兰山区种禽合作社是从事家禽养殖农户自愿加入的社团组织。免费为社员提供优质、平价的鸡苗,并向社员提供优质服务,如禽舍改造、注射疫苗、防治禽病以及市场信息,负责回收销售社员的禽类产品,并按交易量分配合作社盈利,有效地保证了农民收入稳定增加。比一家一户的个体经营显示出较强的优越性,增强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从而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
(六)加快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帮助政府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发挥科研机构、技术推广部门与农民之间的桥梁作用,成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一部分。专业协会既为科研机构提供研究课题,又把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到生产中去,从而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李官镇大桃产业协会,多次组织会员到山东省果树所、中国农业大学、北京金樱桃园艺研究所中心、潍坊甜油桃研究所等科研单位考察联系,先后引进了仓方早生、新川中岛、白丽等40余个品种进行了培育、繁殖、扩种,实现了桃树当年栽植、当年扣棚、当年投产,亩产鲜桃2206公斤,亩收入1.54万元,带动了周边村发展大棚桃220亩,仅此一项每年为农民增收200余万元。科研成果通过专业合作组织的传播,变得看得见、摸得着,农民乐于接受,容易推广。
(七)发展品牌农业,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产品要创品牌是一个系统工程,单家独户的农民是很难做到的,而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牵头可创建出名牌产品,实行产业化经营。从种子供应、生产、加工、包装,再到市场销售各环节,专业合作组织采用行业标准进行引导管理和控制。兴蒙花生加工购销专业协会利用自身优势,及时掌握生产技术和市场动态,建立花生种植基地100多万亩,组织、指导广大农户生产适销对路、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品种,并形成规模化生产,抓好品牌开发,产品出口欧盟、美洲、乌克兰等国家和地区。协会在2005年实现利润50万元,会员分红总额35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几年我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很快,成效明显。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协会领导成员文化层次较低,缺乏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大部分协会经济实力不强,服务范围狭窄,辐射带动面小。二是协会规模小,组织松散,规范化程度低,运行机制不健全,特别是与会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多属松散型,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尚未形成“一赢俱赢,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三是龙头企业发展缓慢,农产品精深加工不够,没有培育起带动能力强的专业大户,农业协会缺乏生机和活力。四是能人牵头组建的协会少,乡村组织牵头参与的协会多,还没有真正体现“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合作经济原则,农民乐意接受的服务内容少,协会对农民缺乏吸引力。五是部分乡村领导和干部思想守旧,对发展协会认识不够,支持不力,各种扶持优惠政策特别是资金帮扶难以落实,发展环境尚不宽松。
三、对策与建议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培育新型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农民、培训农民、带领农民发展经济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落实农村政策,发展农村经济,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动员农民共同建设好自己的美好家园。
(一)明确发展思路,把握正确的原则
如何把农村分散经营的千家万户组织起来,共同面对国内、国际两大市场,在千变万化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既是一个事关长远发展的战略问题,也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所急需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一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农民加入合作社(协会) ,不改变家庭承包关系,不影响生产经营自主权,不改变家庭财产关系。二是坚持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依托。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是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根基。合作组织要以产业为基础、市场为导向,紧紧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品来培育,并不断扩大规模,带动农户。三是坚持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民办、民管、民受益”是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合作组织必须以农民为主体,按照农民的意愿独立自主地开展各种合作,民主管理事务,通过无偿或低偿服务、市场价或保护价收购、盈余返还等办法,让成员充分享受合作利益。四是坚持以
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促进农民增收,是合作组织的凝聚力、生命力所在,能不能使农民得到实惠,实现增收的目的,是衡量专业合作组织办的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志。合作组织要积极组织成员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通过创建品牌、质量安全、加工包装、市场开拓等提升产业,提高经营效益,不断促进 成员增收,带动更多的农民共同致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解决许多社区组织“统”不了、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包”不了、一家一户“办”不了的事情,实现农村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二) 加强民主管理上,健全章程和制度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优化配置农村生产要素,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打破所有制、区域和行业界限,紧紧围绕某项专业生产、经营或专业服务,实现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更大领域的流动组合。在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过程中,要注重健全合作组织章程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通过发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较好地把农村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共同抵御和防范自然与市场两大风险,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通过内部利益机制动作,减少市场中间环节,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拓展利润空间,扩大农民增收的机会。通过社员内部开展资金合作,解决了农民生产的资金短缺问题。通过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避免恶性竞争,稳定生产,促进发展。
(三) 规范内部动作,提高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几年来,我区许多专业合作组织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探索实行了一些成功的运行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要充分利用农
民专业合作社这一形式,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搞好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实施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通过合作组织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组织社员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满足龙头企业加工原料的需求,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合作组织与企业直接对接,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努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合作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丰富合作内容,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大到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从提供生产互助、技术信息、加工、仓储、运销等单项服务,向实行产加销综合服务方面发展。要不断优化内部动作机制,引导合作组织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促进合作组织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联合,由劳动联合向劳动与资本双重联合发展。
2006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