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6 08:45:59 发布者:单金玉 来源: 【字体:小大】 浏览量: 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和驻集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三日
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对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黑龙江省处置恐怖事件总体预案》和《黑龙江省公安厅处置恐怖事件分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恐怖袭击事件是指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县实施恐怖袭击,给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或现实重大威胁,并产生重大影响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生物恐怖事件、化学恐怖事件、爆炸恐怖事件、攻击国家和民用信息系统(包括金融网络系统、证券交易信息系统)的恐怖事件、大规模袭击平民的恐怖事件和劫持火车、公共汽车等恐怖事件。
一、监管与预警
(一)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县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组成,县公安局设立处置恐怖事件联络员,在各派出所设恐怖事件信息员,在社会物建秘密力量,形成全县对恐怖事件四级控制的防范网络。各级监管机构应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完成对恐怖事件的预测、监督工作,并按时上报工作情况。
(二)监管范围和种类
监管范围:县辖行政区域。
监管种类:生物恐怖事件、化学恐怖事件、爆炸恐怖事件、攻击国家和民用信息系统(包括金融网络系统、证券交易信息系统)恐怖事件、大规模袭击平民的恐怖事件,劫持火车、公共汽车等恐怖事件。
(三)监管方式
各级恐怖事件监管部门应积极开展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各类涉恐信息的搜集工作,发现涉及恐怖事件的相关信息,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并及时报告恐怖事件监管机构。
(四)监管结果处理
监管机构要对搜集和各类涉恐信息进行科学研判,预测恐怖事件的发展趋势或发生可能,及时逐步上报。监管过程中应对各类线索及时做出反应,相关信息应记录备案。
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反应,组织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一)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公安机关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件简要情报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以110为中心的接警电话,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相关人员赶赴事件现场,及时判明事件的情况和性质,并将有关情况迅速反馈上级应急指挥机构。
(二)恐怖袭击事件的确认。利用生物制剂、化学毒剂进行袭击或者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施等重要部位、场所或者交通工具的;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袭击外国在我县设立的商务机构及其人员、寓所等重要、敏感涉外场所的;大规模袭击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却持火车、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造成或者有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以放火、决水、爆炸等方式,或者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盗窃、抢夺、抢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等方式,或者以其它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制造恐怖事件或者恐怖气氛,有可能造成大范围社会恐慌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有可能造成大范围社会恐慌的,均为恐怖袭击事件。
(三)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判明事件情况、危害程序等,组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置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物坍塌和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防止疫情和毒情扩散等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查或人质谈判、解救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当地应急指挥部要随时向县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处置工作结束后,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指挥部要对事件处置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处置预案。并按规定将事件处置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
三、保障系统
(一)组织保障
为有效应对恐怖事件,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肖瑞来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总指挥:黄英宝 县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彭万江 县财政局局长
闫照玉 县发改局局长
徐凤军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永才 县工信局局长
王 昕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鹤 县委办公室主任
闯少岩 县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张首杰 县煤管局局长
徐卫东 县水务局局长
高伍君 县人民银行行长
萧志林 县人防办主任
尹勋山 县科信局局长
徐伟煌 县农电局局长
刘海波 县供电局局长
齐振迁 县交通局局长
张党生 县教育局局长
张建民 县环保局局长
陈 阳 县邮政局局长
张 文 县卫生局局长
王 学 县文广新局局长
吴晓光 县安监局局长
夏远亮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景林 福利屯火车站站长
贾学森 县刑警大队长
指挥部及成员部门职责:
指挥部职责:负责对整个案件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启动或停止应急预案,决策有关重大事项。
县委宣传部:负责同有关部门及时拟定报道方案和对外口径,协调和组织对外报道及境外记者的采访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和跟踪国际舆论动向。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全市反恐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规划工作。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法律支持。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力量开展伤员救助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为防范、处置恐怖袭击和储备基本生活救援物资提供所需经费。
县信访办:负责指挥系统通信保障、现场作战通信保障、应急通信保障。
县公安局国家安全保卫大队:负责为侦查破案和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县人武部:负责处置生物、化学恐怖事件的救援、救护任务。
县武警中队:负责现场外围控制、武力攻击和常规救援任务,配合地方开展各项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提供人员、装备和技术支援。
交通局、佳木斯车各段福利屯站:负责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置恐怖事件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 兼任。
(二)资金和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资金,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指挥部应指定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处置工作需要,配齐必要应急处置物资和武器,资金由同级财政解决。
(三)技术保障。
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由公安、军队、武警、卫生等部门选派专门技术人员及事发地负责人组成,对恐怖袭击事件的各项要素进行科学分析,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其它事项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地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二)当地人民政府可对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对在处置重大恐怖袭击事件过程中失职、渎职及处置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应急预案根据重大恐怖袭击态势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五)本预案由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附件:
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操
作
手
册
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
县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1年5月
目 录
一、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二、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信息报告程序及要求
三、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四、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五、集贤县恐怖袭击事件分级标准
六、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七、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通讯录
八、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九、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及职责
十、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专家组成员联络表
十一、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监测预警网络
十二、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及分布
十三、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大型救援设备及相关物资储备
十四、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新闻媒体联络
一、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二、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信息报告程序及要求
(一)应急信息报告程序图
(二)信息报送要求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如遇特别紧急情况,可用电话直接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履行其他常规报送程序。信息报送要做到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三、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一)可预警恐怖袭击事件事前应急处置程序。
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应急指挥部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1.启动应急预案;
2.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4.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5.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应急指挥部除采取三级、四级警报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1.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3.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6.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7.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二)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程序。
1.先期处置
(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区)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2)立即组织力量(县公安局、武警大队),对恐怖分子给予打击、杀伤、制服,对场所展开控制。
2.分级响应
发生恐怖袭击(Ⅰ级)(Ⅱ级)、(Ⅲ级)后,应急机构立即宣告成立,立即上报市委、市政府,组织县公安局、武警大队开展对恐怖袭击的侦破,打击。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物质,全力保证恐怖袭击的社会影响降低到可控制范围。同时上报市公安局,动用在双鸭山的武装警察力量,对恐怖分子展开打击,杀伤,制服。
发生恐怖袭击事件(Ⅳ级)后,公安机关要立即成立专案组,同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第一时间开展案件的侦破与打击。
3.组织指挥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处置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1)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2)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3)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4)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5.保障行动
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预案要求和工作职责,实施资金、物资、通信、交通等保障行动。
6.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按照县政府新闻发布有关规定执行。
7.响应终止
恐怖袭击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县政府应当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8.后期处置
县政府对恐怖袭击事件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四、集贤县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发布单位
预案名称
县政府
《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五、集贤县恐怖袭击事件分级标准
级别
预警颜色
标 准
特别重大
(Ⅰ级)
红色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较大规模袭击或者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2)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或者进行核威胁的。
重大
(Ⅱ级)
橙色
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共聚集场所、主要军事设施的。
较大
(Ⅲ级)
黄色
大规模攻击国家党政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较大危害的。
一般
(Ⅳ级)
蓝色
其他恐怖袭击事件。
六、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成员单位
职 责
指挥部
负责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启动或停止保障预案,决策应急重大事项。
县公安局
武警中队
负责打击恐怖袭击活动,杀伤、制服恐怖袭击犯罪分子。
县委宣传部
负责按规定及时报道应急及善后工作信息。
县发改局
负责做好全市反恐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规划工作。
政府法制办
负责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法律支持。
县卫生局
负责组织力量开展伤员救助工作。
县财政局
负责为防范、处置恐怖袭击和储备基本生活救援物资提供所需经费。
县信访办
负责指挥系统通信保障、现场作战通信保障、应急通信保障。
县人武部
负责处置生物、化学恐怖事件的救援、救护任务。
县武警中队
负责现场外围控制、武力攻击和常规救援任务,配合地方开展各项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提供人员、装备和技术支援。
交通局、福利屯火车站
负责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通讯录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办 电
宅 电
手机
肖瑞来
县政府副县长
4661033
4688777
[1**********]
黄英宝
县公安局局长
4676155
[1**********]
张 文
县卫生局局长
4693501
4693917
[1**********]
彭万江
县财政局局长
4996655
4675091
[1**********]
徐卫东
县水务局局长
4663188
4688688
[1**********]
闫照玉
县发改局局长
4662659
[1**********]
徐凤军
政府法制办主任
4662805
[1**********]
王永才
县工信局局长
4663115
[1**********]
王 昕
宣传部副部长
4662657
[1**********]
张首杰
县煤管局局长
6182229
[1**********]
高伍君
县人民银行行长
4660572
[1**********]
萧志林
县人防办主任
4672437
[1**********]
尹勋山
县科信局局长
4662742
[1**********]
徐伟煌
县农电局局长
4662373
[1**********]
刘海波
县供电局局长
6183007
[1**********]
齐振迁
县交通局局长
4662391
[1**********]
张党生
县教育局局长
4663275
[1**********]
张建民
县环保局局长
4691245
[1**********]
陈 阳
县邮政局局长
4672888
[1**********]
王 学
县文广新局局长
4677101
[1**********]
吴晓光
县安监局局长
6182929
[1**********]
夏远亮
县药监局局长
4663312
[1**********]
张景林
福利屯火车站站长
2638202
[1**********]
八、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职务
姓名
联系方式
职 责
主 任
黄亚辉
[1**********]
负责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将案件的简要情况向本机公安机关,上级公安机关,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在警情稳定后,做好总结工作。
副主任
贾学森
[1**********]
副主任
马文学
[1**********]
成 员
黄继松
[1**********]
朱大成
[1**********]
高志国
[1**********]
耿柏松
[1**********]
九、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及职责
组别
组成单位
负责人
职 责
物资保障组
县发改委
闫照玉
负责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提供物资及财政保障。
县民政局
孙亚军
县财政局
彭万江
打击组
县公安局
黄英宝
负责在恐怖袭击发生后,第一时间开展侦破、打击、杀伤、制服。
县武警中队
王志臣
十、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专家组成员联络表
类别
姓名
单位及职务
手 机
处置恐怖
袭击事件
黄英宝
县公安局局长
[1**********]
黄亚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1**********]
贾学森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
[1**********]
耿柏松
县公安局刑警副大队长
[1**********]
十一、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监测预警网络
项目
监测机构
监测内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110综合
报警台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负责110、119、120接警项目
杨朝波
110、122、119
[1**********]
十二、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及分布
行政
区划
队伍
队 伍
负责人
单位及职务
办电
手 机
集贤县
50
王江
救援指挥中心
6182110
[1**********]
吴庆臣
县人民医院
4676756
[1**********]
崔凤龙
县人民医院
4672147
[1**********]
刘福祥
县中医院
4665276
[1**********]
十三、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大型救援设备及相关物资储备
(非生活物资)
物资及设备名称
数量
存储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抢险救援车
1
消防大队
王小山
4694119
[1**********]
举高消防车
1
消防大队
王小山
4694119
[1**********]
液压扩张机
1
消防大队
王小山
4694119
[1**********]
切割机
1
消防大队
王小山
4694119
[1**********]
机动电锯
1
消防大队
王小山
4694119
[1**********]
十四、集贤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新闻媒体联络
媒体单位
联系人
职务
办电
手机
县委宣传部
王 昕
副部长
4662657
[1**********]
张中滨
办主任
4662648
[1**********]
县文广新局
王 学
局 长
4677101
[1**********]
顾思成
办主任
4662224
[1**********]
双鸭山日报社
驻集贤记者站
韩庆权
站 长
4662648
[1**********]
县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左友江
负责人
4662740
[1**********]
主题词:公安 事件 应急预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纪委办。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集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13日印发
打字:刘夕源 校对:陈 兵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