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乡村情感
最近一段时间,在很多场合,我都在鼓吹文学的地域性。我说,自白话文出现已经近百年,同时,我们的白话文学发展也已经近百年。就小说和散文而言,我们会发现有一个共同的现象,那就是哪个作家的作品越具有地域性,他日后的文学地位越高。比如,以南方为代表的鲁迅,以北方为代表的老舍,以中西部为代表的赵树理。他们三人除语言具有浓烈的地域性外,在小说创作上,为中国文学以至是世界文学画廊分别增加了十几个人物形象。这在中国现当代作家中是绝无仅有的。
应该说,中国新时期文学(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发展的三十年,无疑是具有历史跨越性的,其总体成就可以被看做是继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前后三十年的又一次高潮。由于有很多复杂的原因,我们无法将这两个时期的作品决出高低上下,但做一番比较就会发现:第一,现代作家大多学贯中西,属于知识分子写作,是有准备的。当代作家则多属生活写作,带有很强烈的生活烙印,是无准备的。第二,现代作家注重自身的感受,从我出发,达到我们的共鸣;当代作家更多的是从我们走向我们的写作,虽然作品当时很轰动,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作品也跟着流逝。九十年代以来,尽管作家力图向内转,想通过我走向我们,终因我的积淀不深而建树不高。第三,现代作家从开始写作,就有意的着力于地域性和人物的经典性创造。当代作家中间,有一批颇有成就,应该说他们在这两方面够努力的了,可是终因他们某些方面的欠缺和不走运,给中国文学留下经典的东西还是少了些。鉴于这三点基本的比较,我觉得当下中国的文学,要想走出文学圈子,得到社会的认可,真正的从我走向我们,走向世界,就必须回到文学的地域性和人物的塑造上。
地域性在很大程度上等同于我们过去所说的乡土。乡土又类似于乡村。但文学上的乡土,绝不等同于乡村。它甚至还包括城市,如老舍笔下的北京。我以为,乡土文学是作家对所描写的地域的文化关照与情感关照的融合,是来自于乡土同时又是对乡土的反哺。近年来,有相当多的作家一直致力于乡土散文的创作。面对这样的一些作家作品,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他们写的散文能被冠以乡土散文吗?当前,有人还提出新乡土散文的概念。我觉得提法固然有一定道理,但若从理论上,或从创作实践上,选择一个或几个标志性的作家和作品,似乎还为时尚早。这需要创作的实践者和理论者认真地总结研究。
正是带着这么多的思考,我开始关注巴一的系列乡土文学作品。我和巴一相识于2003年,一同就读于鲁迅文学院全国文艺期刊主编高级研修班。那一年,他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虽然他在重庆做着很大的产业,当着老板,可在我们眼里,他就是同学巴一,对文学十分狂热的巴一。学习期间,我们交流很少,他只说他很看重我写的散文批评。毕业后,大家各奔东西,偶尔发个短信问候,极少见面。忽一日,在2004年第3期的《小说界》杂志上看到巴一的中篇小说《执迷不悟》,看后觉得有话可说,便写了推介性的评论文字推荐给《作品与争鸣》杂志。后来,又读了他的小说《淮北往事》和一些散文,发现他的作品地域性很强,具有浓郁地乡土气息,具体说是生他养他近四十年的安徽太和县赵庙镇巴楼村的气息。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出生地,都有自己的童年,都有自己的故乡。大凡写作者无一例外的都要写自己的故乡与童年。我于2005年曾主编一套10卷本的散文大系,其中有一卷名为《致故乡》,收录100篇现当代(含国外)作家描写故乡的散文,深受读者的喜爱。有人曾问我“何谓故乡”?我说,有人讲“母亲在哪里,故乡就在哪里?”我觉得这话不错。但这不是文学的故乡的全部。我对故乡的理解是:我们曾经不断记忆的和以后不断向往的那个地方。
以上,我说了那么多的话,似乎还没有进入正题。其实,这正是我欣然接受《大家》杂志之邀,为巴一发表在该刊2008年第3期上的乡土系列散文《故里笔记》写读后感直接原因。确实,读了这篇《故里笔记》让我联想翩翩,为同学巴一,也为我一直思考的地域性文学。
《故里笔记》大体上对巴一的家乡和巴一的成长经历做了粗线条的勾勒。当下,很多文学报刊,包括专发散文的期刊,特别爱发这种在一个总标题下由几篇散文组合成的系列散文,我对此基本持批评意见。这种系列散文大都不是有话要说,而是盲目的罗列,很像饭馆里的包桌,500块钱8菜1汤,管你爱吃不爱吃。我还想到音乐中的各种组合,这样的组合,你虽然记不住他们每个人的名字,但其组合的形式却能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歌手们为什么要组合呢?想必除了形式的需要外,关键在于每个歌手的独唱水平还不足以去单挑。散文也是如此,我们随便翻翻期刊中的各种散文组合吧,几乎没有一个系列能以每篇的独立艺术性而赢得读者,整体上就更难做到。毫不客气地说,有相当多的所谓作家,根本不具备写作散文的天分。当然,我不完全拒绝这种写作形式,正如我也喜欢看“黑鸭子”。但我更看好散文的单篇写作。
《故里笔记》并没有让我失望。相反,它让我感到亲切和兴奋。亲切在于,我虽生长在北京郊区,但同巴一却有着大致的成长经历。兴奋在于,巴一的散文创作已然形成自己的风格,这当然与他的地域性写作直接相关。地域性不仅具有鲜明的地理特征,也包括这个地区的历史、政治、文化、风俗、语言等等。不难看出,巴一创作的这组乡土系列散文,明显受着鲁迅、孙犁等前辈地域性作家的影响,有些篇章和段落使人很容易想到鲁迅笔下的《故乡》《孔乙己》《阿Q正传》和孙犁笔下的《荷花淀》,尽管在整体结构上还不太圆熟,但在语言叙述及对人物的刻画上已然有了属于自己的鲜明特色。这组人物散文,他充分借鉴了小说的手法,发挥自己的语言优势,将人物的白描、环境的描写,风俗的捕捉融于一体,构成了一幅美丽的淮北风俗画,使人看后久久回味,无法忘记。如在《正月二十七》中对看戏的描写:“人们像“挤尿床”(一种民间游戏)一样挤到了街西头的戏台子前。高高的戏台上,锣鼓喧天,声乐阵阵,尤其二胡拉出的美妙音乐,让台下一张张挤得涨红的脸充满了期待。唱戏的人脸抹得通红,像个“妈羔”(鬼脸);有的脸抹得“曲黑”(漆黑),像个“狗腚”(狗屁股)。这是台下的人急不可待,看着戏台上的人就这么嚷嚷的。……百鸟朝凤,打金枝,朝阳沟,三哭殿等老百姓熟悉的豫剧和曲剧唱段。有时,也播唱一段二夹弦、梆子、坠子的唱段。”又如在《双李河》中对上河工家庭的描写:“家庭的主要劳力,带上抓钩、铁锹、扁担、布兜子,到远在‘双码头’那边的‘茨淮新河’去,早出晚归‘上河工’。中午的伙食是自带的干粮,用‘抹碗手巾’包个‘卷子’馍,还有咸萝卜干,酱豆子。为了多挣工分,父辈们常常带上家人一起去,老年人和少年儿童除外。晚上放学后,奶奶是不急着‘烧茶’(做晚饭)的,等到大人们上河工回来,再烧一顿‘红谷鲁子茶’(红薯晚饭)。这期间,小孩子们实在饿得撑不住了,仅能啃一块干馍,就着一根淌着‘葱鼻子’的大葱,或者拿一个囫囵的辣萝卜,垫垫肚子。大多是挨到深更半夜,大人们有说有笑闹嚷嚷地回来时,我会爬起来再跟他们一起吃饭。有时,吃一顿面条,里面放一点大人们买回来的羊骨头,锅堂子里的火映得一家人脸膛热热的,大锅里热气缭绕,呼噜噜呼噜噜,家人连汤带水,吃个精光,刷锅水再泡上粉渣端到猪圈里。就这样,浑身暖洋洋的迎来第二天的黎明。”一篇好的散文,肯定由多种成分组成。好的语言尤其关键。许多写作者多次问过我,你心目中好的散文语言应该怎样?我这样回答:“好的散文语言,应该是那种平白朴素的能够表达出作者真正情感意蕴的话语。”也就是说,不管是书卷语还是口语,一定是平白朴素的。翻开那些经典的白话散文,其语言大都做到了这些。由此,我非常推崇巴一的口语入文。有了这个前提,加上他的丰富人生阅历以及对乡土的依赖,我想他是能够步入优秀的散文家的行列的。一句话,我看好巴一的地域性写作。
2008年4月12日 北京西坝河
责任编辑:朱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