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为保证员工利益,增强员工在企业的归属感,公司特为员工办理各类保险,目前所办保险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社会统筹保险,简称社保(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二、商业意外险。随着公司店面不断增加,为规范管理,特做以下规定:
一、社保管理:
1、为便于店面社保管理,公司特决定开设社保账户,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保
人员增减、缴费及报销工作,具体工作由人事部主管完成,总经理负责监督,公司董事会负责业务督导;
2、已开户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2.1、店面建立已经办理社保人员档案(模板见附件1),并每月进行 增减人员信息更新,并于每月1日之前将电子版发至人事部邮箱;
2.2、店面所有增加人员统一至人事部登记,人事部报店面负责人及人
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并于一周内收齐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照
片一张和办理医保本费用,按时办理各项险种新增。(注:登记信
息以员工身份证信息为准。)
2.3、已经办理社保人员离职,人事部第一时间办理社保停止业务,因
未及时办理导致损失者由人事部主管自行承担。
2.4、店面人事部主管每月1日前将已经办理社保人员扣款明细发至人
力资源部邮箱,人事部严格按照明细表内容从工资表中扣除个人
缴费数额。
2.5、人事部每月1日前将店面本月需要缴费数额发至店面财务,请财
务人员于当月15日之前及时缴费。
3、未开户店面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3.1、店面所有增加人员统一至人事部登记,人事部主管报店面负责人
及人事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并于一周内收齐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一寸照片一张和办理医保本费用,将所有资料报至人事部。(注:
登记信息以员工身份证信息为准。)
3.2、已经办理社保人员离职,人事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社保人
员,并第一时间办理社保停止业务,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损失者由
责任人承担。
3.3、店面人事部根据每月收到的已经办理社保人员扣款明细从工资 表中代扣除个人缴费数额。
3.4、各店人事部每月1日前将店面本月需要缴费数额经店总签字确认
后转交至店面财务,店面财务须于每月15日之前将所有费用转账
至社保代缴单位财务。
4、每年年中会进行缴费基数年审,年审结束需补交之前几月差额,人事部
计算补差数额后发至社保人员及财务,人事部须补扣个人差额并做好解
释工作;财务部须及时补交差额费用,以便社保业务正常办理。
二、商业意外险
1、每年初会为店面部分人员购买商业意外险,购买人员名单按以下要求确定:
1.1、易发生意外的岗位优先确定(厨部、保安、传菜等)。
1.2、各年龄段的员工尽量都有(55~20岁,男女均有)。
1.3、店面各岗较为稳定的员工(心态乐观、踏实肯干)。
1.4、参保人员可按占店面定编人数的5~10%进行确定。
2、参保流程
2.1、确定参保的人员,须缴纳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及建设银行卡卡面复印 件一份。
2.2、参保人员年保费根据保险公司规定为准。
2.3、人事部负责将店面所有参保人员名单打印,统一存放于店面指定档
案袋,便于店面管理人员用时查找。
2.4、店面所有参保人员名单的存放位置须店总、厨师长、楼面经理及人
事部主管本人均须知道,任何人用完名单后,第一时间必须将文件
归位存放。
3、意外发生后,店面操作流程:
3.1、意外报销的基本条件: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遭遇外来 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员工身体伤害。
3.2、员工意外发生后,部门负责人须第一时间通知店面当职最高管理者。
3.3、由当职最高管理者,一面确定员工看病所用名,一面安排受伤员工 及时看病。
3.4、重点:使用保单内的人员姓名;保单内有本人姓名的,一律使用本
人姓名;保单内无本人姓名的,则使用与受伤员工性别相同、年龄 相仿;所用名必须与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姓名、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 码完全一致。
3.5、 本店面没有合适参保姓名使用时可以联系人事部借用其他店面参加 意外险人员姓名。凡已经使用姓名各店面须做好记录,避免同一时 间段内重复使用。
3.6、员工治疗期间须将下列资料完整保存以便后期报销:
1) 、门诊病历(县级以上医院就诊);
2) 、事故者身份证复印件(保单内所使用的人员身份证);
3) 、就诊发票(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医院机打的或手写盖章的);
4) 、诊断证明(医院盖章);
5) 、事由经过(阐述时重点强调属意外原因);
6) 、手术记录(涉及手术时方有,否则省略);
7) 、长期/临时医嘱;
8) 、住院记录(涉及住院时方有,否则省略);
9) 、出院记录(涉及住院时方有,否则省略);
10) 、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治疗、用药、手术等均告知院方依照医保标 准进行);
注:以上所有单据姓名必须与参保人身份证姓名文字完全一致,方可享受 保险理赔。
3.7、店面若使用参保人姓名进行理赔报销时,须参保人提前办理银行卡一 张(最好为建设银行卡),并将空卡和密码统一上交至财务出纳处, 办卡费用由店面提前支付办卡人,此费用由店面承担。
3.8、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店面行政助理填写《员工意外伤害理赔申请表》
(附件4)并将相关单据附到申请表后,上报至人事部保险管理人处。
4、理赔范围:
保险公司理赔金额:100元起~10000元/次(每次理赔免赔额为100元,即在花费总金额的基础上减去100元是免赔的。)
5、保险理赔:
1)、保险公司审核后,符合理赔条件的,将赔偿费用返款至参保人银行卡内。
2)、理赔后返款通知:保险公司→人事部→部门负责人→店面出纳。
谢 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