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栏杆制作安装合同
不锈钢扶手制作安装合同
发包方(甲方):涡阳同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揽方(乙方):戚东杰(身份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同昇·御花园1-8#楼室外楼梯不锈钢扶手制作安装工程 工程地址:涡阳县谷水路以东育英路以西
工程要求: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制作安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
2、工期5天 开工日期:2014年6月20日 竣工日期:2014年6月25日
保修期: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合同价款
综合单价130元/米(开票价),数量以完工验收数量为准。
4、工程款支付:合同生效后材料到现场,甲方向乙方支付2000元,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 2 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乙方工程余款。
5、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按国标生产安装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6、保修、维修及售后服务
保修一年,终身维修,接电话24小时内到现场,72小时内修复。
7、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消或不履行合同。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其它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执行。
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等。
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10、合同附加条款
施工安全:施工安全由施工方自负
1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