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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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作者:滕学荣
来源:《商情》2015年第41期
【摘要】视同销售业务,就是作为业务本身不是销售,但在纳税时按照税法的规定要视同正常销售一样计算纳税,视同销售是税法范畴,而不是会计范畴。会计实务既要遵循会计规范,又要遵循税收规范,从而导致了某些特殊会计事项从会计规范上不是销售业务,但却要确认销售收入或者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这样的业务在会计实务中需要将其看作销售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关键词】视同销售;会计规范;税收规范
关于视同销售业务,就是作为业务本身不是销售,但在纳税时按照税法的规定要视同正常销售一样计算纳税,视同销售是税法范畴,而不是会计范畴。
从财务会计理论上讲,收入确认应同时符合五个条件,只要五个条件有一个不具备,就不应确认销售收入,对应的业务也就不是销售业务。但在会计实务中,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是“合二为一”的。会计实务既要遵循会计规范,又要遵循税收规范,从而导致了某些特殊会计事项从会计规范上不是销售业务,但却要确认销售收入或者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这样的业务在会计实务中需要将其看作销售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一、视同销售业务的内容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