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干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冻干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Donggan Kuangquanbing Ren Mianyiqiudanbai
Human Rabies Immunoglobulin,Freeze-dried
本品系用人用狂犬病疫苗免疫供血浆者, 采集含高效价狂犬病抗体的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或经批准的其他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灭活处理制成。含适宜稳定剂,不含防腐剂和抗生素。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 “凡例”的有关要求。 2 制造
2.1 原料血浆
2.1.1 血浆的采集和质量应符合“血液制品生产用人血浆”的规定。采用批准的人用10 IU/ml。 2.1.2 每批应由100名以上免疫供血浆者的血浆混合而成。
2.1.3 组分Ⅱ、组分Ⅱ+Ⅲ沉淀或组分Ⅰ+Ⅱ+Ⅲ沉淀应冻存于-30℃以下,并规定其有效期。
2.2 原液
2.2.1 采用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或经批准的其他分离法制备。原液生产过程中不得加入抗生素或防腐剂。
2.2.2 经纯化、超滤、除菌过滤后即为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原液。
2.2.3 原液检定
按3.1项进行。
2.3 半成品
2.3.1 配制
制品中可加适宜的稳定剂。按成品规格以注射用水或人免疫球蛋白原液稀释狂犬病抗体效价不低于100IU/ml,并适当调整pH 值及钠离子浓度。
2.3.2 半成品检定
按3.2项进行。
2.4 成品
2.4.1 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4.2 分装及冻干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分装后应及时冰冻,冻干过程制品温度不得超过35
2.4.3 规格 准的规格。
2.4.4 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2.5 病毒去除和灭活
生产过程中应采用经批准的方法去除和灭活病毒。如用灭活剂(如有机溶剂、去污剂)灭活病毒,则应规定对人安全的灭活剂残留量限值。
3 检定
3.1 原液检定
3.1.1 蛋白质含量
可采用双缩脲法 (附录Ⅵ B第三法)
3.1.2 纯度
应不低于蛋白质总量的90.0% (附录ⅣA) 。
3.1.3 pH值
用生理氯化钠溶液将供试品蛋白质含量稀释成10g/L,pH 值应为6.4~7.4(附录ⅤA) 。
3.1.4 残余乙醇含量
可采用康卫扩散皿法 (附录Ⅵ D)检测,应不高于0.025%。
3.1.5 狂犬病抗体效价
应大于成品规格 (附录Ⅺ J)。
3.1.6热原检查
依法检查 (附录Ⅻ D),注射剂量按家兔体重每1 kg注射0.15g 蛋白质,应符合规定。 以上检定项目亦可在半成品中进行。
3.2 半成品检定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 (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3 成品检定
除复溶时间、水分测定、装量差异检查外, 应按标示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 复溶后进行其余各项检定。
3.3.1 鉴别试验
3.3.1.1 免疫双扩散法
依法测定 (附录Ⅷ C),仅与抗人血清或血浆产生沉淀线,与抗马、抗牛、抗猪、抗羊血清或血浆不产生沉淀线。
3.3.1.2 免疫电泳法
依法测定 (附录Ⅷ D),与正常人血清或血浆比较,主要沉淀线应为IgG 。
3.3.2 物理检查
3.3.2.1 外观
应为白色或灰白色疏松体,无融化迹象。复溶后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清液体,可带乳光,不应出现浑浊。
3.3.2.2 复溶时间
按标示量加入20~25℃灭菌注射用水,轻轻摇动,应于15分钟内完全溶解。
3.3.2.3 可见异物
依法检查 (附录Ⅴ B),除有可摇散的沉淀外,其余应符合规定。
3.3.2.4 装量差异
按附录ⅠA 中装量差异项进行检查,应符合规定。
3.3.3 化学检定
3.3.3.1 水分
应不高于3.0% (附录Ⅶ D)。
3.3.3.2 pH值
用生理氯化钠溶液将供试品蛋白质含量稀释成10g/L,pH 值应为6.4~7.4(附录ⅤA) 。
3.3.3.3 蛋白质含量
应不高于180g/L( 附录Ⅵ B第一法) 。
3.3.3.4 纯度
应不低于蛋白质总量的90.0% (附录Ⅳ A)。
3.3.3.5 糖含量
如制品中加葡萄糖或麦芽糖等,其含量应为20-50g/L( 附录Ⅵ P)。
3. 3. 3. 6 甘氨酸含量
如制品中加甘氨酸,其含量应为10~30g/L。
3.3.3.7 分子大小分布
IgG 单体与二聚体含量之和应不低于90.0%(附录Ⅵ R)。
3.3.4 抗体效价
3.3.4.1 狂犬病抗体
应不低于100IU/ml。每瓶狂犬病抗体效价应不低于标示量(附录 XI J )。
3.3.4.2 抗 -HBs
按放射免疫法试剂盒说明书测定,每 1g 蛋白质应不低于 1.0 IU 。
3.3.5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3.6 异常毒性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F),应符合规定。
3.3.7 热原检查
依法检查 (附录Ⅻ D),注射剂量按家兔体重每1 kg注射0.15g 蛋白质,应符合规定。
3.3.8 根据病毒灭活方法,应增加相应的检定项目。
3.4 稀释剂检定
稀释剂为灭菌注射用水,应符合本版药典(二部)的相关规定。
4 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生产之日起,按批准的有效期执行。
5 使用说明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和批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