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度假区标准及规范文件
旅游度假区标准及规范文件
[来源:本站原创 | 日期:2011-03-24 | 浏览2069 次] 修改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程序
为确保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的公平性以及作为国家综合型旅游度假区的代表性,特制定本申报程序。省级度假区由各省因地制宜,参照本件自行编制申报程序。
1. 自评和问卷调查阶段
申报单位应按照附录A《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强制性指标》先行自评,并委托相应旅游主管部门指定的数据调查机构,根据本细则后附《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发放游客问卷。
满足附录A相应级别的全部条件并且问卷统计结果11.1~11.23综合满意度百分比平均值大于或等于75%以上的度假区可进入下一环节。
2. 材料准备阶段
申报单位根据《评定细则》的要求准备相应资料,资料包括:旅游度假资源评估报告及同类主干资源比较报告、细则所涉及的统计数据、图纸及支撑材料。材料备齐后向相关部门递交并申报。
申报单位首先应编写或委托编写该度假区的《旅游度假资源评估报告》,并根据细则要求,有选择地确定主干资源和其他资源,并提交相应的数据支持、图纸及支撑材料。如:度假区规划边界定位图、商业设施分布图、三星级以上厕所位置分布图等。
3. 审核筛选阶段
由省级或相应级别的旅游主管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并初步筛选。
旅游主管部门应依照评分细则逐条审核申报材料,审核时注重材料是否缺项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缺项或材料缺乏可靠支持,则要求申报单位补充完整。
4. 正式申报阶段
对于条件已经成熟的预备项目,度假区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组织编制正式申报文本,送达度假区申报办公室。申报文本包括正本和附件:正本中需包括度假资源评估、与同类度假区的比较、根据标准细则进行的自评、保护管理及旅游发展状况等;附件包括基础资料汇编以及相应支撑材料如图纸、幻灯、照片、录像或光盘等。
当一个省决定把某地提名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时,该省必须组织提名度假区填写自评表,并阐明支撑材料和得分理由。特别要提及的是,各省必须按照度假区申报委员会制定的标准,说明为什么某地独具重要性而要求列入旅游度假区。而且还要说明该处目前的保护和管理状况。
5. 审核推荐阶段
度假区申报办公室审核申报文件,如有缺项则要求申报单位提交补充材料,通过审核后向度假区申报委员会进行推荐。
推荐时应以书面形式阐述推荐理由和意见、建议。
6. 考察论证阶段
委员会在当年或下一年的适当月份组织专家组5-7人、技术组2-3人,前往申报单位实地考察、打分及撰写考察报告。
具体考察月份由申报单位根据度假区的特色确定,最好为拟申报度假区的旅游旺季,考察行程由申报单位与委员会协商决定。专家组及技术组现场对前期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论证,对于有疑问之处,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答疑及提供新的证明材料。考察期间,专家组应分工合作,适当组织暗访及讨论交流,最终由组长根据专家组整体考察论证结果撰写考察报告,综述考察情况,给出改进建议及是否支持挂牌等结论,并由各专家签名确认。各专家在充分讨论基础上采取背对背方式进行打分评价,打分结果由技术组统计人员汇总。技术组在考察前应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打分,对缺少材料的评分项应提前通知申报单位准备相应材料,实地考察期间主要对材料的真实性和补充材料进行审核。
7. 宣布结果阶段
由21名成员组成的度假区申报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会议,就上一年度的所有申报单位进行讨论,根据考察报告、打分情况及其他综合考评内容,最终决定入选、推迟入选或淘汰的名单。
各参评度假区可派人参加会议。
8. 复查阶段
2年后委员会派遣相关工作组对度假区进行复查。
针对度假区某些条件未达到细则要求,但其他条件尚好且通过评价细则,可暂列国家旅游度假区的,由度假区签订承诺书,以书面形式保证未来几年内完成整改,并在相应年份申请复查。如果实地检测无法通过,将被给予黄牌警告,而如果情况不能得到改善,则将红牌警告,再严重的会取消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称号。
9. 定期自检与不定期抽查
通过评审的挂牌度假区,其申报数据将转化为监测数据库,度假区每年应根据实际情况更新数据库信息。国家旅游局相应机构也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对于不再符合条件的挂牌度假区将采取警告、限期整顿或摘牌等措施。 由于我国综合性度假区还处于摸索阶段,评价标准也应不断更新,对挂牌度假区的监测将有利于这一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在不断完善评价细则的同时更好促进中国度假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抽查与淘汰制度将有利于促进度假区不懈发展的态势,避免“一评定终身”带来的时代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