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内部稽查监督管理办法
XX 收费站内部稽查监督管理办法
一、内部稽查遵循的原则
1、每次稽查要求必须两名以上内部兼职稽查人员参与,而且检查之后的情况要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2、内部稽查坚持以批评教育为主,第一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按照规定进行扣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3、被分公司以上单位稽查后扣分者,站内不再重复扣分。
4、对于入口收费员的处罚,按照从轻处罚的原则,每分经济处罚30元。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当事人1分。
1、不按规定着装、佩带标志不齐全、岗中未按规定插入工号牌者。
2、办公室、票管室、电工值班室、收费亭物品摆放凌乱,卫生不干净者。
3、出、入收费亭,未及时上锁者。
4、上班期间迟到、早退、或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者。 5、有闲杂人员在站区拦车、搭车、卖东西者,站区有闲杂人员和滞留车辆不及时督促保安上前制止者,站区卫生不干净,不及时督促保洁员,发现一次班长连带1分。
6、在收费站区及收费亭内吸烟者。
7、当班班长不记考勤、不及时记录特殊事件、并弄虚作假者。
8、交接班不明确,造成物品损失及站区设施损坏者。 9、当班班长见省公司、分公司领导不打报告者。
10、当月发卡差错率(按上交废卡)高于千分之三、售票差错率高于千分之五、不认真输入三位车尾号、以及长款不上交者。
11、当班期间班组人员、保安、保洁员被分公司考核办、稽查队扣分者,班长负连带责任。
12、遇有特殊事件不及时向站领导汇报,私自处理者。
13、票管室对无关人员进入不及时制止者。
14、交完卡、票款以及核对特殊事件后在票管室逗留者。
15、大额现金(100元)不及时投进保险柜内者。
16、携带与收费无关物品进入收费亭,票箱内物品凌乱者。
17、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私自调班者。
18、办公室人员对上级来电不及时上报站领导者。
19、入口发卡打错车尾号、被其它站打电话投诉者。
20、当班电工每天巡查不到位,记录填写不清楚者。
21、对于办公楼内、收费亭内、广场上的灯的开启和关闭分别责任到人,具体办公楼内灯由夜班班长负责,收费亭
内的灯由亭内当班收费员负责,被站领导发现一次不关者,扣1分。
22、在站区私自拦车者,扣1分。
23、不严格履行上下班交接程序、不严格落实标准化作业程序、值班日志记录填写有空白者,扣班长1分。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当事人2分。
1、不使用普通话、文明用语,不打手势、不按规定上报特殊事件及免费车者。
2、不按规定随意降档、收改免,私自处理特殊车辆,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无计重者。
3、售票、发卡速度慢,或者未及时叫保安疏导车辆,造成人为堵车者。
4、收费员当班期间私自顶班发卡或售票者,以及不在监控镜头下工作者。
5、不认真落实服务承诺,拒绝回答司乘人员正常询问者。
6、当班期间串岗、脱岗、睡岗、工作涣散者。
7、票管员未按规定与银行人员一起收款者,夜间金库未及时上锁者,放置夜间金库的房间未开灯者。
8、票管员不认真审核监控、班长特殊事件,或审核后不签名者。
9、票管员打印各类报表后,不签名者,不找领导核对签名者。
10、收费员不认真填写“车道票据交接登记本”、“个人备查帐”、“IC卡使用单”、“现金交款单”,造成记录本有错误者。
11、收费员对特殊事件的处理未按标准化作业程序操作者。
12、废卡、司机不要的票据不及时上交者。
13、电工违章操作、或者停电超过5分钟不及时发电者。
14、办公室人员不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造成站领导工作被动者。
15、票管、财务人员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受到上级通报者。
16、入口发错卡或司机倒回不要的卡,不作为废卡上交而把该卡发给另一辆车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当事人3分。
1、遇到重大事情不及时报告、不请示,擅自做主者。 2、不服从管理,顶撞上级领导或内部稽查人员者。 3、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
4、私自关闭车道封道器、私自关闭计重收费设备、以及私自打开站区中间隔离栅者。
5、违反规章制度被稽查扣分而拒签者。
6、班长未落实制度两次、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者。 7、私放人情车或不及时治理闯卡车者。
8、无论任何原因或借口与司乘人员发生争吵,给站上造成不良影响者。
9、为违纪人员做伪证者。
10、制造职工内部矛盾、恶语伤人、出手打人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上报分公司处理。
1、贪污票款、收钱不给票、与司机串通闯卡、倒卡者。 2、盗窃票证、财物者,或私自截留通行费款者。 3、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被新闻媒体曝光者。
4、拉帮结派、搞不团结,给站领导工作造成被动或在站内造成极坏影响者。
XX 收费站
二〇一〇年X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