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安全责任状
工程现场安全责任状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_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工程现场安全责任状”,有关条文如下:
一、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工地) 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
2、乙方必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负责、层层把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专职安全员。对进场职工进行安全交底及安全教育。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相关记录、资料必须归档报备,方可进场作业。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病残人员。
3、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刷卡进场。
4、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事故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止该部位的施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
5、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四口”、“五临边”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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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口”:施工现场凡结构预留孔短边尺寸在25cm (含25cm )以上及柱孔坑槽深度在1.5m 以上时,均视为洞口,主要指通道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 楼梯口。
“五临边”:凡作业高度2m (含2m )以上,无围护设施的工作面均为临边。主要包括:平台或阳台边、楼梯侧边、框架结构楼层周边、屋面周边、深坑周边。
以上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宏业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手册》要求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7、施工现场必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严禁搭建其他建筑或堆放可燃材料。如果条件有限,防火间距不够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2)乙方在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动火处必须按规范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并保证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并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更换。
(3)乙方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和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明火作业实行动火审批手续,落实防火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进行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施工期间对于高层建筑的每一楼层必须设置消火栓,屋顶设消防水池或水箱,确保消防水管24小时常出水。
(5)供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6)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7)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操作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8、施工期间,各种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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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10、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1、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象的发生。
二、安全教育
每月组织召开安全教育会议、特殊工种安全教育会议,并有教育培训记录;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必要时请甲方代表参加。
三、开工及施工
1、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2、按照要求组织对项目的临时设施、临时用电及消防设施的策划与布置工作:编制临时设施搭设方案、消防应急预案等,及时报送甲方审批;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四、事故发生处理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把损失缩小到最低限度,并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灭火以后要保护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
五、丙方职责
所有上述行为都由丙方和甲方对乙方进行监督实施,丙方负责监督乙方现场安全情况,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相关联系单、通知单和罚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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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核
1、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有事故隐患,或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项目经理部,管理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同时根据事故大小做出最少100元、最高不封顶的处罚。
3、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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