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文明办 丽水市教育局 共青团丽水市委 丽水市妇联
丽水市关工委 处州晚报 丽水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丽文明办„2010‟1号
关于开展全市首届未成年人 “读好书,做好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关工委、新华书店,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未成年人节假日文化生活,提升未成年人的文明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首届“读好书,做好人”活动。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全市中小学生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活动主题:读好书,做好人
三、活动内容:
㈠“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征文活动
1.作品要求:学生们根据“读好书,做好人”活动推荐书目(附件2),选择自己最喜爱的一本书,在假日期间认真阅读,并写出读后感。作文字数要求:小学生500-800字以内,中学生800-1200字以内,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小标题必须注明读后感的书名。
2.评选要求:征文活动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加莲都区评比,下同)。10月底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各推荐10名学生的作品及推荐表(附件3)寄送至市教育局基教处,参加全市的评比,届时在“丽水市教育网”上公布参赛作品,通过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20名,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3.报送要求:征文要求用A4纸打印,文章作者、所在学校、班级、联系电话以及指导老师的评语(字数不少于100字)另起一页附在最后。
㈡“微笑·感恩”小学生自编手抄报现场制作大赛
1.比赛要求:①学生们在假期通过搜集资料,每人编写
一份以“微笑·感恩”为主题的手抄报。②选手们自行准备好编辑手抄报的内容资料、制作材料及绘画工具带进比赛现场,但不能在制作手抄报的画纸上提前完成一些内容,必须带空白的画纸进赛场。③自编手抄报纸张规格为4开卡纸。④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上作者姓名、学校和辅导老师。⑤现场比赛时间为三小时。
2.比赛时间和地址:9月底前,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举行现场比赛。
3.上报名额及时间:10月30前,各县(市、区)各推荐10名学生的作品及推荐表(附件4)寄送至市教育局基教处,参加全市的评比,届时在“丽水教育网”上公布参赛作品,通过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优秀奖20名,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㈢“微笑·感恩”体验活动
1.内容和形式
①感恩父母。通过动员学生开展为父母多做事,对父母多说知心话,为父母过生日,为父母说开心的故事,为父母揉揉肩、捶捶背、洗洗脚,帮助父母做家务等,使学生感受父母的艰辛和不易,培养学生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情。
②感恩老师。动员学生通过写一封信,谈一次心,做一张贺卡,献一束鲜花,送一句祝福,做一件感动老师的事等真挚朴实的方式,来表达对老师的感激之情。
③感恩他人。开展做一件感动同学的事活动。回忆对自
己帮助较大、恩情较大的1-3个人,然后把他们对自己的帮助恩情通过一封信、短信、电话、互联网等通讯工具表达感恩之情。
④感恩自然。开展爱护自然,爱护环境活动,如利用节假日每个学生主动种一棵树,养一盆花,保护一片绿地,自觉成为保护环境的志愿者。
2.活动要求
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段身心特点、生活体验和成长需要,创新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微笑·感恩”体验活动,确保体验活动贴近未成年人生活实际,取得实际效果。
3.活动案例推荐名额及时间:10月30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推荐10个“微笑·感恩”体验活动案例和5个其他相关“读好书,做好人”活动主题的创新案例,报所在地文明办汇总,由各县(市、区)文明办连同其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一并报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
㈣“读好书,做好人”创新案例评选活动
1.征集范围和内容
2010年以来开展“读好书,做好人”活动的创新案例,包括以地域、部门、单位(含学校、社区、行政村等)为主体开展的各类活动。
2.评选条件和要求
①报送的案例要突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的主题,深受未成年人欢迎,具有时代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措施具
体,特色鲜明,形式生动,效果显著。
②报送的案例要突出“新”、“实”。要陈述清晰,避免套话。要说明其产生背景、主要做法、基本成效、推广普及、社会反响等情况。
③报送的案例应该是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而且现在正在进行着的活动,并具有良好的发展态势。
3.征集评选办法
创新案例推荐以县(市、区)或市级部门为单位,采取书面和网络相结合的申报方法。申报的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各地文明办和各部门请于2010年10月30日前将案例申报表(附件5)报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并标明“2010创新案例申报”。市文明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的案例进行评选,评出年度10大未成年人“读好书,做好人”活动创新案例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推荐参加全省未成年人创新案例评选活动。
㈤千名美德少年评选活动
1.评选范围
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坚持在家中做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凡未满18周岁,在热心公益、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勤奋好学、乐于助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全市中小学生及其他丽水
籍未成年人均可参加美德少年评选。各县(市、区)文明办会同当地教育部门负责本地中小学生的评选。
2.奖项设置
首届美德少年设“热心公益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助人为乐模范”、“勤奋好学模范”五类。
3.推荐时间
7月1日前将参加市级美德少年评选的名单及推荐表(附件6)报送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
4.分配名额
这次活动共评选美德少年1000名,其中:各县(市、区)每类各评选20名,共评选100名,确认为县(市、区)级美德少年;在此基础上,县(市、区)向市文明办每类各推荐3名,共15名。按照一定程序,经媒体公示后,表彰100名市级美德少年,并推荐参加中央文明办美德少年的评选。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首届未成年人“读好书,做好人”活动的领导,市里成立活动组委会(附件1),下设办公室(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读好书,做好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县(市、区)文明办和教育局、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新华书店等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重视调动各级各类学校、社区和群团组织的力量,充分发挥他们
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年底或明年初将表彰一批“读好书,做好人”活动先进单位。
2.发动学生参与。各地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把这次主题道德实践活动作为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作出具体安排,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广泛参与,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家长要言传身教,从生活细节入手,引导孩子养成良好道德习惯。社区要积极行动起来,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期间,为未成年人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搭建平台。
3.注重宣传引导。市本级和各地要组织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以专栏等多种形式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宣传,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未成年人和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
附件:1.丽水市首届未成年人“读好书,做好人”活
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2.丽水市首届未成年人“读好书,做好人”活动
推荐书目
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征文推荐表
4.“微笑·感恩”小学生自编手抄报现场制作大赛
推荐表
5.丽水市首届未成年人“读好书,做好人”活
动创新案例申报表
6.丽水市美德少年推荐表
(此页无正文)
丽水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文明办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妇联
处 州 晚 报
共青团丽水市委 丽水市关工委 丽水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2日
附件1
丽水市首届未成年人“读好书,做好人”
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任韩高 市委宣传部
副主任:叶晓华 市文明办
王志鹏 市教育局
朱丽军 团市委
潘瑞卿 市妇联
庄育平 处州晚报
吕锦丽 市关工委
苏 健 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成 员:赵东权 市教育局
邓君妙 团市委
林瑞月 市妇联
叶笑菲 市文明办
胡建金 处州晚报
何朝健 市关工委
汤 勇 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叶笑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东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丽水市首届未成年人“读好书,做好人”活动
推 荐 书 目
附件3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征文推荐表
学校名称:
注:此表于10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
附件4
“微笑·感恩”小学生自编手抄报现场制作大赛
推 荐 表
注:此表于10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
附件5
丽水市首届未成年人“读好书,做好人”活动
创新案例申报表
注:此表与10月30日前报送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可另附页)
附件6
丽水市美德少年推荐表
注:此表与10月30日前报送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
主题词:未成年人 活动 通知
抄送:省文明办,市委办、市府办,市文明委主任、副主任 丽水市文明办 2010年5月13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