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农村环境污染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农村环境污染
【关键词】农村污染、污染转移、产业转移
【背景材料】
材料1:
一段时期以来,我国沿海城市出现以下现象:一面是发达地区关停污染企业,另一面则是欠发达地区的招商引资团蜂拥而入。这一现象,被人们戏称为“污染转移”。近年来,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在招商引资的旗号下,不断承接沿海城市的污染项目,局部地区的生态恶化趋势越来越严重。
材料2:
城镇垃圾转移农村,加剧环境恶化。由于目前仍没有垃圾处理场,乡镇垃圾收集房等环卫设施也不齐备,生活垃圾、工业建筑垃圾、医疗废弃物被转送乡下,
造成二次污染。
某地村民告诉记者,珍珠养殖户受利益驱动,实行高密度养殖,过量投放鸡粪等有机肥,造成水体污染;珍珠养殖水体排出的废水发黑发臭,未经处理直接
排入沟港,导致他们无水可饮。
某县政协委员**告诉记者,该县6家大企业虽然添置了排污设施,但排污设备很少按环保要求正常运行,均不同程度地排放着“三废”,对大气、水体、土壤造成持久性危害。有个别企业甚至采取夜晚偷排方式,躲避环保部门的检查管
理。
【考点分析】
一、简要概括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问题,主要表现有:
(1)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区域转移。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盲目招商引资,承接沿海城市污染项目,导致农村生态恶化。
(2)城镇生产、生活垃圾转移农村,导致污染事故频发,城乡矛盾突出。
(3)过度发展。受利益驱动,高密度种植养殖、农药化肥使用及污水的随意排放,污染水源。
(4)工业“三废”危害农业经济,带来安全隐患。个别企业采取偷排方式,躲避环保部门的检查管理。
二、谈谈产业转移中的污染项目转移的应对之策?
(1)观念方面。强化宣传,加强引导领导干部树立发展观和政绩观;政绩考核与环境保护挂钩;实现领导人负责制。
(2)规划方面。对于引进外资和新上项目,科学的规划、严密的论证及环评,避免引进污染环境、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污染不能治理达标的项目。
(3)技术方面。对污染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减少其排污量、控制其污染指标;增加环境污染成本;政府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进行技术更新和产品升级换代。
(4)执法方面。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立法,严格落实。加大环境监督,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5)增加公众对项目引进的话语权及公众监督。
2012年公务员联考申论热点预测之分配公平
公务员申论热点之分配公平
【关键词】
收入分配 分配公平
【热点背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积极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众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所占比重。温家宝称,2011年,中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民生优先,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他表示,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
【考点分析】
一、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
1、居民收入财富占国民收入分配比例低,国富民穷。
2、贫富差距拉大,两极分化严重,不利于拉动消费和经济发展。
3、劳动收入占初次分配比重小,助长投机取巧心理。
4、行业差距收入拉大,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差距大。
5、税收调节不合理,中低收入者承担了大部分税收。
二、促进分配公平的意义
1、缩小贫富差距,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培育良好社会心态。
2、促进社会消费总量,活跃市场,吸引投资,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3、激发创造力和发展活力,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发展。
4、使人们安居乐业,增强凝聚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三、促进分配公平的措施
1、政府首先应该让利。政府要厉行节约,认真控制行政成本和投资冲动,多向企业让利,多向百姓让利。调整税收杠杆,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最低收入保障线。
2、垄断企业要向整个社会让利。如何真正管住垄断企业的成本、价格和利润分配,国家必须拿出实实在在的办法。
3、资本要向员工让利。要在企业当中实施工资集体谈判制度和工资定期增长制度,特别是要赋予并保障工人进行工资集体谈判的权利。
4、权力资本必须得到扼制。不仅要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更要在市场经济当中,减少审批事项,淡化权力的作用,让权力无租可寻。
5、要用制度手段缩小城乡差距和东西部差距。要通过建立农产品价格补贴机制、环境补偿机制、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等,为缩小收入差距建立制度保障。
公务员申论热点之环境保护
一、关键词: 重金属污染 群体性抗争 环境保护
二、热点材料:
近年来,随着化工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很多地方出现了重金属污染。从陕西凤翔铅污染、湖南浏阳镉中毒、山东临沂砷污染、云南曲靖铬污染,再到柳州的镉浓度超标,重金属污染一次次刺痛人们的神经。如果说,重金属的污染集中在内陆地区,而且污染的主要是土壤和饮用水的话,那么,近期备受关注的PM2.5监测则指涉的是空气颗粒物的污染,而频繁的漏油事故更是将“污染之手”伸向了海洋。
环保部每年接到的环境复议案件数量在急剧上升─2008年环保部受理的复议案件数量是前十年的总和,2009年又在此基础上增长87%。实际上,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当前全国群体性事件的十大原因之一,位列第九。其中环境污染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的年增长率为29.8%。大部分未能妥善解决的环境事故引发了群体性抗争,而一些影响面广、危害长远且难以修复的污染,一旦“失控”,引发的则可能是一场公共安全危机。这种趋势,在前些年的松花江污染中和最近的柳州镉浓度超标事件中有所体现。
三、应对环境污染中存在的问题
1、污染受害者求偿难:一方面,由于环境责任保险立法滞后和很大一部分环境污染跨流域乃至跨国界,造成肇事者责任不好认定。另一方面,由于现行的环保部门直接由地方政府领导和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存在,地方环保部门身份尴尬,执法力度有限。
2、理性途径走不通,极端维权频现:现行的污染治理体系高度地行政化,当整个地方行政体系偏向于追求经济高速增长的时候,隶属于行政体系的环保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管。因此环境污染的受害者维权求偿的难度极大,导致部分受害者采取极端维权方式。
3、引发暴力抗争,行政部门被迫出面解决问题,而抗争措施因过于激烈而违法,给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最后获得解决的是群体性事件,而不是污染事件,污染只是不继续发生,已造成的污染还在搁置; 村民还没有获得赔偿,污染造成的损失没有解决。
四、遏制污染的措施
1、解决我国环保立法存在的经济处罚罚款低落实差,刑事处罚量刑偏弱的问题,提高法律上设定的行政处罚上限,提高环境违法成本。
2、法律部门应为受污染损害的民众及时提供司法救济,积极探索、建立环境司法保护的新机制,尝试推行环保公益诉讼。
3、建立独立负责任的环评体系,严把审批关从源头控制污染。建立事前环境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在环境管理上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建立对于环保部门环评审批权的约束机制,对环保部门及其负责人的环评审批权进行有效制衡。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养老保险逐步全覆盖
【背景链接】
2012年3月5日,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今年年底前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加强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加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多渠道增加社会保障基金,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监管,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社保服务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各类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整合归并,有些服务可委托银行、商业保险机构代办。加快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
【标准表述】
关键词:全覆盖
我国社会保障建设史上的里程碑事件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在今年年底前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这一目标振奋人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表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我国社会保障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能够在今年全面实现养老全覆盖的目标,并且提前8年完成任务,十分不容易,这显示了中央政府完善社会保障、加快民生建设的决心。
关键词:均衡化
加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
去年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680元,有5700多万人从中受益。国家已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在实现了基本养老全覆盖的目标后,政府未来的工作重心应该放到如何实现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养老保障均衡化上来。我国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在完成养老全覆盖的任务后,如何按照“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向平衡不同群体间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问题,成为我国养老制度面临的最大问题。他指出,应加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让同等学力、同等资历的企业人员能够享受到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相同的养老待遇。此外,还应该逐步缩小社会保障的地区差距,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措施,让不同地区居民享受到同等的社会保障水平。
关键词:增来源
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多渠道增加社会保障基金,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监管,实现保值增值。增加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突破口就是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金全民共享机制,将国家资源和国有资本产生的收益用于增加社保基金。
宋晓梧介绍说,我国目前社保基金管理总体情况不错,每年平均实现了9%以上的收益。但也应看到,目前社会整体资金面比较紧张,很多企业面临融资难,一方面是大量资金躺在社保账户里,一方面是大量企业需要发展资金。应打通瓶颈,在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同时,为经济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社保基金首要的目标是安全,养老金是大多数人的养命钱,因此对于养老金入市必须慎之又慎。我国当前资本市场还在健全过程中,波动风险相对较大,需要慎重对待养老金入市问题。在当前情况下,可以考虑划定一个比例,比如20%以下的养老金用于股市投资。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健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加大投资比例,既满足社会融资需求,又能实现养老金保值增值。
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保障性住房
【背景链接】
在2011年元旦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冒着严寒,在北京市实地考察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各族人民致以新年的祝福。民生无小事,民生最关情,胡锦涛总书记时时惦念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29日上午,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等陪同下,来到北京市一些基层单位,深入到困难群众家庭,详细了解民生工作落实情况,给大家带来了党中央的真情关爱。
帮助低收入群众解决住房困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胡锦涛一直把这件大事放在心上,这次特意前往朝阳区管庄路保障性住房常营项目建设区考察。一路上,总书记听取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总体情况汇报。他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增加用地供应,确保工程质量,建好配套设施,搞好管理服务,向低收入群众提供更多实用价廉的住房。
[深度分析]
在2008年的低迷和2009年的高潮之后,2010年的中国楼市站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调控成为年度最热的词汇之一。从2010年1月份的“国十一条”开始,房地产调控疾风骤雨般地展开,“新国十条”、“国五条”、提高首付门槛、三套房停贷、“限购令”和“限外令”等让人眼花缭乱、力度空前的“组合拳”使房地产市场调控成为2010年中国经济最吸引眼球的部分。与以往的楼市调控相比,2010年中国楼市的里程碑意义在于,保障性住房的重要性已经被调控部门充分理解,居有其屋的概念也被重新认识,廉租房和公租房将成为保障性住房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住房保障方式也将从“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
继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后,北京市于4月30日制定《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再推十二条调控措施。作为第一个积极响应“新国十条”的地区,北京出台的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这是全国范围内“限购令”的开山之举,旨在对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实施严厉打压,成为北京楼市年内的一枚重磅炸弹。几个月后,深圳、上海、广州等十余个大中城市陆续颁布“限购令”举措。
[权威观点]
向低收入群众提供更多实用价廉的住房。——胡总书记
[表现和影响]权威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已经开工建设580万套,北京市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2.5万套,超额完成全年新开工13.6万套的任务。相当数量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一方面可以让无力承担高房价的中低收入者居有其屋,一方面将改变中国楼市供应结构,缓解供需矛盾,改变“只涨不跌”的预期,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拿出了2011年新增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天量”计划,国土资源部再曝光土地违法,2010年年末有关部门的这些表态和举措传达了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坚强决心。中国楼市已经开始从“价高者得”的野蛮生长走向注重普通人福祉的平民时代。
[措施]
一是完善准入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确保住房保障资源真正用于需要保障的对象。
二是完善动态监管机制。依托“数字房产”信息管理平台,与社保、税务、银行、证券等机构的信息管理平台合作,积极探索建立资格审核协查机制,实行动态监管。
三是完善退出机制。为促进房源合理配置和流动,强化退出机制的刚性和力度,对年审未通过而需要退出住房保障体系的对象实行逐步退出,并引导和鼓励退出家庭通过自行买房或租房实现“住有所居”。
2012年国考《申论》热点:地沟油重现问题
一、背景链接
近日,公安部指挥浙江、山东、河南公安机关破获一团伙生产销售食用地沟油案件,一条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六大环节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这是公安机关首次全环节破获地沟油大案,这起案件也暴露了我国在地沟油监管机制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案件上报后,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挂牌督办。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作出批示,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一查到底,彻底摧毁犯罪链条,确保人民群众餐桌安全和生命健康。
为牟取暴利,不法商贩把这些来路不正、自己不敢食用的油,批发给一些粮油店,或者经灌装零售给周边的宾馆、饭店、工地食堂、夜排档、油条摊。部分地沟油还被贴上某著名食用油品牌商标。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对油样出具了检测结论,指出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含有多环芳烃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其中有相当部分具有高致癌性。
二、事件观点
为何难查:环节众多,销售隐蔽。在这起案件中,警方共查获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成品100余吨、已灌装为假冒品牌食用油100余箱。地沟油案件看上去链条清晰,实际上,由于环节众多,而且不同环节在„罪与非罪‟上界限不太清晰,这给警方侦查带来了不少困难。比如,仅仅收购地沟油原料一般不构成犯罪,对地沟油进行深加工也不一定是犯罪,因为它可以用于正当目的; 把地沟油
当作食用油销售很可能涉嫌犯罪,但这个环节往往比较隐蔽。这也是地沟油传闻很多却鲜闻案发的重要原因。
这起案件的侦办实践证明,食品安全案件环节多、链条长,隐蔽性强、跨区域广,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相互交织等特点十分鲜明。 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的工艺流程仅是简单的物理分离。所生产出来的油根本不符合食用油生产标准。许多指标严重超标,对人体的危害性极大。
有何缺失:执法部门监管不力。本案背后更折射出我国在地沟油监管机制方面存在的三大问题。一是标准缺失。从外观、色泽上看,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与正常的食用油很难区分。现在国家对什么是地沟油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定标准,如果只是按照现有的食用油标准,甚至会得出地沟油符合标准的荒谬结果。 二是监管不力。在警方侦破的这起地沟油案件中,在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我们都没有看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身影……结果,涉及多个环节的地沟油犯罪往往成为监管盲区。此外,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按属地监管,跨地区监管在不少地方基本变成谁都不管。一旦“地沟油”产业链把不同环节放到不同区域,如从四川、浙江等地收购粗炼油,到山东等地进行深加工,销售到河南等地,“自扫门前雪”的监管就失去作用。三是出口不畅。只要有餐厨垃圾就会有地沟油,地沟油原本可以作为生产生物柴油等化工品的原料,但格林公司为什么要冒险生产食用地沟油呢?
怎样杜绝:应出台地沟油检测标准。地沟油问题被揭露出来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为此出台《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但通过破获的案件人们惊讶地发现,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披着正规工厂的外衣,并实现机械化规模生产,销售渠道更具隐蔽性,足见地沟油黑色经济链正越来越猖獗。打击“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杜绝“地沟油”毒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
建立一个各部门共管的网络,显得相当迫切。各职能部门如能资源共享,群策群力,对涉嫌制售“地沟油”的线索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同时充分调动社会群众积极性,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平台,方便群众提供线索,打击地沟油的行动必将取得更为突出的效果。国家应尽快出台针对地沟油炼制食用油检测标准,并对真正用地沟油生产生物柴油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分析:村民反暴力拆迁被碾死
【背景链接】
2011年7月11日17时许,位于赣县茅店镇的精达模具厂在未与当地村民达成协议的施工工地上强行施工,前来阻挠施工的茅店镇罗坑村窑前组村民谢绍椿被挖掘机,压在机下而亡。引起当地部分村民不满,家属情绪激动,百余名村
民聚集在323国道茅店路段,造成国道交通受阻,附近高速公路路段交通受到影响,前来阻挠施工的茅店镇罗坑村窑前组村民谢绍椿被挖掘机碾压致死。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双方的矛盾、冲突,特别是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而这个矛盾应是人民内部的矛盾。但现实是:少数地方,却成了强行拆迁。这类新闻,时常见诸报端,人们似乎早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这类暴力强拆,对政府而言是践踏自己的公信力,对党而言是有悖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社会而言是扰乱公共秩序,对被拆迁方而言那是对生命的亵渎。
[暴力拆迁的危害]
暴力强拆现象是中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不完善、拆迁单位肆意侵害他人权益而引起被拆迁户强烈不满,奋起反抗甚至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的一种无奈之举。其危害是深远的:
一是严重影响和破坏党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二是暴力拆迁,易导致大的社会的不稳定,甚至动乱,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 三是正确理解和处理两类不同的性质的矛盾,增强法制意识,避免出现自焚、压死人等惨通事件,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对策措施]
人事考试教育网教育总结如下措施:
第一,坚持用毛泽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精神指导我们的拆迁工作。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树立正确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态度和方法。
第二,官员要有法律意识,要学法,懂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拆迁。严格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 要认真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不能只用GDP 去衡量地方政府和干部的政绩、升迁。 一些地方在征地拆迁中之所以惯用“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的做法,其追求土地财政、与民争利的政绩观可见一斑,凸显地方经济发展方式亟待加快转变的问题。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预测:取消土地双轨未触及要害
在现实语境下,取消“土地双轨”或许是众望所归。但在政府垄断一级土地市场的状况下,“取消土地双轨”却又令人难以乐观。“除军事、保障性住房、
特殊用地可以继续划拨使用……”怎样的住房才算保障性住房? 什么才是特殊用地? 领导一张条子、一把手一声招呼,是不是土地就变成特殊用地了? 大家永远不要忘记,“特殊”、“其他”等用语就是一个框,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
【热点评述】
政府已经攥在手里的地,谁敢争,谁又能争? 依有关专家解读,以后政府行政办公用地,能源、电力等行业用地,学校、医院、博物馆等使用土地也要通过招拍挂形式有偿出让。那么,若政府办公用地也要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这是否意味着,政府一手收钱拍出土地,一手掏钱取得土地———这不等于左手倒右手吗? 除了增加交易费用外,实在看不出这种做法有任何好处。或许有人认为,价高者得,政府在其中也是民事主体,应该平等参与招拍挂的竞争。可在当前的体制之下,这有点像天方夜谭。
土地市场中存在的根本性问题不是双轨不双轨,而是制度性的“暗箱操作”。及其背后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如果存在一个中立、有足够约束的政府,即便是多轨,那又何妨? 就拿现在的经营性用地来说吧,全国上下都已经实行了招拍挂,可暗箱操作的空间似乎并没有因此减少。这些年,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地方政府或相关领导。原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就提到,“查到的十个贪官当中也许有八个都会跟土地有关系”。招拍挂的本意是为了反****,结果不但成了****的温床,反而把地价、房价拉得那么高。
同样一块地,种粮食和盖大楼,价值有天壤之别。但在中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政府的这种规制,使得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本应获得的收益,在政府参与的“流转”中被“合法”地剥夺。而这种行为,又与不透明的审批制度联结在一起,这样一来,掌握一方权力的人物,实际上都掌握着对土地的处置权。在这种制度框架之下,所谓的“取消土地双轨”,根本就没有触及改革的重心,也注定不过是一个伪命题而已。
【点评】
公益性用地本来就应该由政府埋单,若政府将招拍挂的范围扩张到公益性用地,就脱不
了为了“土地财政”而大甩包袱的嫌疑。
上海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预测:构建和谐社会
(一) 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二) 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1、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日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2、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
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
3、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4、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
5、。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
6、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形成;
7、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
8、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三)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城乡之间不和谐。社会结构存在两种独立体系,一个是由市民组成的城市社会,另一个是由农民构成的农村生活。
2、区域之间不和谐。近年来,中国的东中西部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这表现在:(1)经济总量的差距越拉越大。(2)人均GDP 的差距越拉越大。
3、不同利益群体之间不和谐。这主要表现为不同的利益群体的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由社会根源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
(四) 构建和谐社会的途径
1、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2、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3、制度是社会公平的根本保证;
4、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
5、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食品安全“一把手”如何负责
只有监管责任落实了,才谈得上责任的追究与惩处。
面对此起彼伏的食品安全事件,在反思道德滑坡、制度缺失的同时,一些地方也把视线转向政府监管。最近,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相继明确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统筹推进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实现各环节紧密衔接,形成全链条监管。
在一些地方监管不力甚至你推我搡的背景下,将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这不仅是对食品安全政府责任的宣誓,也抓住了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关键。
然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力。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其实并非制度缺失,而是因为制度被架空、被消解。这也意味着,让领导干部的“帽子”与百姓餐桌挂钩,通过政绩考核保障食品安全能否实现初衷,同样面临不小的考验。 我们不曾忘记,同样是政绩考核重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在一些地方却曝出了这样的令人尴尬的新闻:“多省现矿难瞒报现象,部分矿工家属因利益纵容”;同样是政绩考核重要内容的节能减排,一些地方对普通居民的拉闸限电,也曾引发“节能减排”异化的担忧。我们也还记得,即使是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也曾建立过相应考核评价制度,监察部门也一直在加大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力度,但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那么,对于这一次食品安全的考核,我们能否杜绝这种变形和异化,能否真正“考核”见效?
政绩考核的有力抓手是问责,问责的前提则是明确责任。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面临不少难题,往往是由于体制机制不畅、监管责任不明所致。这就难怪,每当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人们常会听到“标准不明确”的遁词,看到“这个不归我管”的推卸。正如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有关负责人所言,“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监管边界不清、监管重复和空白并存等问题”。因此,在强调“一把手”负总责的背景下,只有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才能让工作有抓手,使权责能一致。
由于我国食品安全采用的是分段监管加综合协调的模式,客观上会形成缝隙,这就使得综合协调的兜底、补充作用非常重要。然而,眼下由于认识水平不同、监管资源不同、产业基础不同、饮食习惯不同,各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差异化很大,甚至不少地方机构、职能、人员不落实的情况较为普遍,为食品安全监管埋下隐患。当务之急,各地要从实际出发,落实监管人员、资金、技术,让监管职能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监管责任落实了,才谈得上责任的追究与惩处。 构建周密明晰的权责制度,才可能避免只纳入、不考核,或者只考核、不问责的尴尬。而以往的实践更提醒各地,要确保政绩考核有实效,还要不断加大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的保障,以公开透明避免弄虚作假,以阳光问责防止“高起轻落”,进而发挥好考核问责的威力和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