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成本核算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总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三条 成本核算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流程,明确责任,确保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和分公司性质的分支机构
第二章 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成本核算是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包括: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
一、定额管理
第六条 各单位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订先进、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七条 定额的制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要考虑各单位生产发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兼顾各单位目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使定额既先进又可行。
(二)要保持定额相对稳定,以利调动职工积极性,使分析和考核建立在可比基础上。但随着各单位生产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已不适应的定额应适时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三)要注意各种定额之间的内在联系,防止相互脱节、彼此矛盾的情况出现。
(四)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定期检查分析,保证定额的贯彻执行。
二、原始记录
第八条 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
(一)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材料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包括:材料物资的分类编码、验收入库单、领料单、定额领料单、超定额领料单、退料单、材料切割单、工具请领单、委
托加工材料单、委托加工入库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单等,并做好工具借交登记簿和材料 仓库台账的记账工作。
(二)劳动工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贴等项记录。
(三)设计及工艺改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设计改动、工艺路线变化、工时材料定额变动等项的记录,如产品设计修改通知单、工艺路线变动通知单、定额变动通知单等。
(四)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从材料投入至验收入库的过程,如产品代码、制造单号、路线单、投料单、半成品领用单、转工单、废品通知单、零件短缺报告单以及零部件和产成品交库单等,并做好产品投入产出数量管理和工时统计工作。
(五)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如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调拨单、在建工程转固验收单等,并做好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台账的登记工作。
(六)动力消耗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根据动力电的实际耗用量,并做好动力电消耗统计报表。
第九条 各单位应指定专职管理原始记录的机构和人员,统一规定各类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审核、签署、传递、存档等要求,保证原始记录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计量验收
第十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验收制度,并保持计量工具的准确性,对材料、工具、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的收发和转移,都必须进行计量、点数和质量验收。
四、内部结算价格
第十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各单位的工作业绩,分清各自的经济责任,公司应当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内部价格体系,进行内部经济核算。
第十二条 内部结算价格的制订
(一)部门之间内部转移的材料物资、产成品以基于市场价格的内部转移价格作为内部结算价格。
(二)公司辅助部门的劳务供应,可以市场价为基础,由公司主管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成本情况审定结算价格。
(三)生产的零部件、半成品在生产部门内部进行转移时,采用定额成本作为转移价格。
第十三条 各种内部结算价格,每年修订一次,如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动,影响成本的准确性由有关部门协作研究修订,经批准后施行。各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价格标准。
第三章 二级成本核算
第十四条 公司二级成本核算的形式为:二级财务负责统计生产工时、材料物资消耗、产品产量等成本核算所需基础资料,协助公司财务部进行产品成本分配核算。
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设置成本核算组,负责成本核算有关工作的协调及制度的修订,负责公司产品成本的计算和分析。
第十六条 公司二级财务为研究所(直属工厂)级成本核算机构, 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 第十七条 二级财务成本核算机构和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制度在研究所(直属工厂)的宣贯和实施;
(二)加强存货管理,确保存货账实相符;
(三)负责本单位的内部结算有关工作;
(四)在本单位领导组织下,会同其他职能机构和人员,加强成本管理基础工作;
(五)协助本单位领导对生产费用耗费进行控制,贯彻成本管理责任制;
(六)协助本单位领导对内部各级机构或人员在执行成本计划和经济技术指标方面的实际效果进行考核。
第四章 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 正确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满足公司成本管理及内部经济核算的需要。
第十九条 准确计算产品成本,客观反映产品实际成本。对于已实际发生的生产成本,必须及时、准确地归集和登记;对于尚需发生的成本,应进行科学、合理地预计。应当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成本的界限、在制产品成本与已完工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第二十条 真实、准确、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产品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第五章 产品成本项目
第二十一条 成本项目包括直接费用和制造费用
(一)直接费用
1.直接人工费 指直接生产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等;2.直接材料费 指生产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等的费用;3.燃料动力电 指生产过程中耗用的动力电。
(二)制造费用
指生产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生产组织管理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水电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 研究所直接生产人员是指研究所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包括研究室及车间生产人员;直属工厂直接生产人员是指工厂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即车间生产人员。
第二十三条 下列支出不得列入产品成本:公司及各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公司因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六章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第二十四条 •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一)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公司以每一批次产品或配件为成本计算对象。
(二)确定成本项目。公司产品成本采用制造成本。
(三)设置下列各种成本和费用明细账:
1.生产成本明细账,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生产部门发生的生产费用。
2.制造费用明细账,按生产部门和明细项目别核算发生的制造费用。并按规定进行分配核算,月终不保留余额。
3.待摊费用、予提费用明细账,根据划清本期成本和下期成本的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
4.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明细账,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
5.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根据销售清单及出库单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四)二级财务对本单位的原始单据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对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归集;财务部对所有已发生费用进行审核,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产品成本还是期间费用。
(五)财务部按照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设置分产品别的成本计算单(或称成本二级明细账)。据归集的全部生产费用和成本核算资料,按成本项目计算各种产品的在产品成本、产成品成本和单位成本。
(六)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第七章 材料费的核算
第二十五条 公司材料物资应按其性质进行分类类别的规范与调整由总库负责,并书面通知财务部。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设“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明细账,按材料类别设置二级账,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入费用。库房按材料品种和规格设置三级明细账;按低值易耗品类别、品种、规格设置辅助账薄,以控制其数量,掌握使用状况;库房保管设置数量卡片。材料三级明细账根据采购验收单和领料单逐笔凳记。
第二十七条 材料的计价采用实际成本法。材料采购成本包括:
(一)购入材料的原价(不含增值税;不包括购入材料包装物或容器的押金);
(二)购入材料的外地运杂费;
(三)符合生产中心制订的、材料运输途中定额损耗率限额内的损耗;
(四)材料入库前,整理挑选时发生损耗的净损失及其整理费用;
(五)进口材料的国外进价,进口环节的各种税金和其他进口费用,以及应分摊的外汇价差。 委托其他单位代理进口的商品的采购成本为实际支付给代理单位的全部价款。
以上第1项应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第2、3、4、5项,凡能分清的,可以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的,应按材料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
第二十八条 核算生产耗用的各种材料,要根据经批准的材料出库、退库原始凭证,按材料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对于尚未付款已经入库材料的领用,要按计划成本或合同估价入账。所领用的材料应计入当期成本,不得任意提前或延迟实际领用期。出库材料成本的计价,除单独为某项产品采购的材料采用个别计价法外,其余采用加权移动平均法计价。
第二十九条 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材料费,直接计入受益对象;由几种产品共同负担的材料,可分别按消耗定额比例、耗用重量比例、产品数量比例等方法,在有关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对需切割(如钢板)的材料,应制定合理的消耗定额,在领料控制单中反映,库房填制移库单将整数单位的该类材料转移至生产现场,生产人员签收后在定额范围内使用,库管员定期不定期对该类材料进行核实清点。
几种产品共同使用的生产专用工具、工艺装备、油料、气体等,领用后在“制造费用 -机物料消耗”中核算,按制造费用分配比例分摊计入各种产品成本。
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无法再用于生产的废料、边角短料,应按月回收交库,还能再利用的应办理退库手续,并冲减当月完工产品成本。
第八章 直接人工费的归集与分配
第三十条 公司支付正式员工、临时工、合同工的各项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属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范围内的辅助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都应当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计算、支付、汇总、分配,计入不同的成本费用科目。
第三十一条 生产部门的人员工资由二级财务根据本单位内部组织机构按费用性质进行分配。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计入制造费用,车间及研究室人员工资计入直接人工费,科研及四技项目人员工资计入科研及四技成本,对于既参与产品生产又参与科研及四技项目人员的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分配率,分配后分别计入相关费用科目。
对于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直接人工费,根据工资单据直接计入受益对象;几个项目共同负担的直接人工费,可按以下方法在各项目之间进行分配:1.采用定额工时制的,根据工时定额分配计入生产成本。应计入生产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某一配件(工序)直接人工费=工时定额×单位工资标准某一产品直接人工费=∑某一配件(工序)直接人工费2.采用计件工资制的,根据完工量分配计入生产成本,应计入生产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某一配件(工序)直接人工费=完工量×单件工资标准某一产品直接人工费=∑某一配件(工序)直接人工费3.采用实际工时制的,根据实际工时分配计入生产成本,应计入生产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该法适用于研究所及工厂未实行1、2的人工费的分配。
直接人工费分配率=(当期直接人工费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实际生产工时总和)× 100%某产品应分配的直接人工费=该产品实际生产工时×直接人工费分配率研究室或生产车间实际生产工时可以按天也可以按小时统计。有条件的生产车间原则上应按小时计算,并与工时定额对比,作为修订工时定额的依据,研究室暂按天统计,多产品情况下,分别统计各产品工作天数。
第九章 动力电的归集与分配
第三十二条 为加强内部经济核算,公司电费管理部门应在生产部门安装电表,在其生产车间安装分表。每月向供电局支付电费后,财务部凭电费支付有关单据先在“管理费用 -电费”科目核算,月末根据电费管理部门编制的动力电分配表进行分摊,冲减“管理费用-电费”科目。
第三十三条 生产部门及其生产车间消耗的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动力电,根据电费单据直接计入受益对象;几个项目共同耗用的动力电,可按以下方法在各项目之间进行分配:
1.定额工时制下动力电分配率=(当期动力电耗用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定额工时总和)× 100%某产品应分配的动力电=该产品定额工时×动力电分配率
2.计件工资制下动力电分配率=(当期动力电耗用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直接人工费总额)× 100%某产品应分配的动力电=该产品直接人工费×动力电分配率3.实际工时制下动力电分配率=(当期动力电耗用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实际生产工时总和)× 100%某产品应分配的动力电=该产品生产车间实际生产工时×动力电分配率规模
相对较小、动力电耗费较少的研究所所属研究室及生产车间,暂不单独核算动力电,其支出在制造费用——电费科目中核算。
第十章 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第三十四条 制造费用发生时,先在“制造费用”账户归集,月末进行汇总并按一定标准进行分配,记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生产成本中。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制造费用分配率=(本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各成本计算对象 直接人工费 总和)×某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该产品直接人工费×制造费用分配率 第十一章 完工产品实际成本的确定
第三十五条 为了分期确定损益,在有未完产品的情况下,需要将按照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的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划分。其平衡公式为:完工产品实际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全部生产成本-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第三十六条 期末未完产品实际成本的确定采用约当产量法。
约当产量法是指将月末在产品按其完工程度折算为完工产品产量,并按在产品约当产量与完工产品产量比例分配在产品与完工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原材料不折算)。(为简化计算,暂采用 50%作为综合折率计算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 计算公式是: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月末在产品数量×完工程度本月完工产品(约当)单位成本(原材一次投入时不含直接材料费)=(月初在产品成本 +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本月实际完工数量+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
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材料费 +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本月完工产品(约当)单位成本
第三十七条 各种自制零件及自制售后用备件应按品种单独计算自制件成本。为简化工作,自制件成本的计算采用定额成本法,不分摊间接费用,“动力电”“制造费用”月末全部计入产品生产成本,自制零件作为材料进行管理。即:自制件成本=材料消耗定额+人工费定额各种自制零件及自制售后用备件期末无在产品余额。
第三十八条 各种用于销售的半成品应按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计算自制半成品成本,自制半成品作为成品进行管理。
第十二章 产品销售成本的结转
第三十九条 成品管理部门应会同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制定产成品出入库、退库流程,健全产成品库房管理制度,建立发出商品登记管理制度,确保产成品账实相符。
第四十条 月末,财务部根据成品库房编制的产品出库汇总表采用移动平均法结转销售成本。 第十三章 成本计算的分批法、分类法
第四十一条 根据公司产品生产实际,各单位零部件生产可以采用分批零件法计算零部件成本,进而计算产品成本。
第四十二条 根据公司产品多规格多型号实际,各单位同类产品的成本计算可以采用分类法,按品种分类计算产品成本,再以分类标准系数计算各规格、型号产品成本。
分类标准系数的确定方法:以该类产品标准配置的定额成本基数 1确定其他产品的相应基数。 第十四章 成本核算原始记录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 成本核算原始记录填制时可以用钢笔或圆珠笔,也可以采用计算机程序编制,签章齐全、字迹清楚。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填制的原始记录必须经审核签章后才能向接收部门传递。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记录,接收部门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记录,应返还经办人,重新填制或予以更正;原始记录有错误的,应当由填制单位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填制单位章或更正人个人名章。原始记录一般不得向外部单位报出。
第四十五条 成本核算有关汇总表、统计表、登记表、账、卡等的数据必须以审核过的真实的原始记录为基础,必须经过复核程序,由填制单位安排人员进行专门复核,填制单位负责人签章后方可向接收部门传递。编制单位不得对原始记录进行篡改和错误引用。
第四十六条 各种成本核算有关原始记录,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过时的记录,如认为没有保存价值,应呈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经财务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四十七条 公司对各单位成本核算的执行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 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成本核算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岗位混岗及岗位间不协调的现象。
(二)成本核算有关原始记录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原始记录的填制是否合规,传递是否及时。
(三)了解基本的生产流程和作业规程,检查生产程序是否合理,内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超限额领料责任处理情况。
各单位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成本核算中的薄弱环节,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四十八条 监督检查小组由公司 财务部 牵头, 经营部、生产中心 主要负责人参与,每月不定期检查,检查报告经参加人会签后报院长办公会通报,分送策划部备案,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订,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修改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生产成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部门受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直接领导,是生产成本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能是: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全面负责本公司的生产成本管理工作。
第二条根据全面预算管理与定额成本管理的基本内涵,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确立生产管理部门和物资供应部门为生产成本的专业管理部门。
第三条生产成本管理分工。
1.财务部。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成本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条例与制度。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预算管理要求,编制年度生产成本预算。
(2)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目标成本计划,测算公司目标成本控制指标。
(3)按照公司的机构设置,对各费用项目进行分解承包。对各费用承包部门及责任人进行考核。
(4)参与专业生产成本有关各项费用、消耗定额的制订与完善。
(5)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条例与制度,及时制订、修订与完善生产成本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6)负责生产成本的综合分析,找出生产成本的升降原因,提出降低成本的建议与措施。
(7)负责生产基地的成本核算和管理。
2.生产管理部门。
(1)根据公司的要求和安排,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月度各车间、半成品库的盘点工作。
(3)统计报送有关经济技术指标:
①每月生产月报表。
②每月盘存资料。
③月度生产计划。
④生产月度综合统计分析。
⑤试模计划等。
(4)负责检修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向财务部提交检修用工与检修费用情况。
(5)配合财务部门、原料仓库进行日常消耗材料的管理,各车间、各工序根据日产及材料消耗定额实行定额资金管理和限额领料制度。
(6)负责生产基地的节能管理工作。
3.物资供应部门。
(1)负责各种消耗材料的采购。
(2)负责组织内部材料计划价格的制定与调整。
第四条生产成本的预算编制。
1.各有关部门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在每年的十一月份,向财务部提供下一年度及每月的成本预算资料,财务部于每年十二月份编制下一年度成本预算,经总经理审查后,于十二月底上报董事长,经批准后贯彻执行。
2.财务部负责组织全公司生产成本预算的编制。与生产成本有关的各专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生产技术经济指标的制定、分管专业和生产成本的预算编制。
3.财务部根据公司预算管理要求,结合上年度的成本实际完成情况以及公司下达的年
度定额成本计划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生产成本预算。
第五条生产成本的控制。
1.按照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建立定额成本管理体系。
2.进行归口分级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进行生产费用的测算和事后生产费用指标的分解与下达,进行生产成本预算的调整(全面预算在生产计划下达后,财务部结合采购计划、材料价格、工资预算、销售计划、水、电、汽消耗等另行编制)。
第六条生产成本预算的考核。
1.按照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建立定额成本管理的监督体系。确立总经理为目标成本管理的第一负责人,确立由生产部长、财务部长、以及与生产成本管理相关的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目标成本监督小组。
2.各专业部门按照目标成本管理的要求,对所管理的费用项目进行事前控制,确保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生产成本分析。
1.由财务部组织专业管理部门进行生产成本分析。
2.财务部的成本分析报告应于月度8日内、季度8日内、年度10日内完成。
3.各专业管理部门分管指标的分析分别于月度3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财务部。月度主要分析生产成本与经济技术指标的偏差,季度主要进行专题分析,半年或年度分析主要进行成本综合分析,既要与上年同期比,又要与年度目标成本计划比。
4.分析的目的是揭示成本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充分暴露矛盾,制定降低成本的具体措施,保证目标成本的实现。
第八条按月、季、年召开成本分析会议,就成本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做出相应决议,定人、定事、定日期,并指定有关部门会后检查与总结,成本分析会议可结合经济活动分析会进行。
02成本核算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成本管理的有关法令和制度,准确及时地计算生产过程所发生的成本,以便结合产品各步骤生产特点,准确、合理地计算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分析成本资料,提供降低成本措施,为销售定价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产品分类成本的核算对象
第二条凡经一定的生产工艺过程而出售的产品部件均应进行成本核算。
第三章定额控制、分析考核
第三条按消耗定额、工时定额和费用定额制定单位计划成本,再按计划成本考核各产品部件的成本完成情况和经济效益的高低。对发生的差异要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关于费用的核算管理
第四条各项费用开支本着节约的精神,严格按费用定额考核。
第五条各车间直接购入的费用,除有发票外,必须附有车间领料单,写明数量金额,并
要求车间负责人签章,财会与车间同时记账。
第六条由仓库领用的费用,车间开领料单,仓库划价,一式三份,车间仓库同时记账,月终28日前仓库和车间核对后报财务部。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的办公用品,由公司总务部负责考核指标,并负责在领用单上划价,一式三份,三方记账(公司总务部、车间、财务部),公司总务部于25日把本月盘点表的金额和各部门车间领用的价值报到财务部。
第八条财务部要分部门计算费用的使用数额,定期公布超支节余情况。
第五章材料成本管理
第九条关于材料的管理。
1.领料应尽量由专人负责,凡能确定领料用途的一定要填写用途。
2.材料在领退库方面,分四种情况处理:
(1)车间一次领出易耗材料,存放于车间,月终由车间负责实际盘点,办理假退库手续。
(2)一般材料归库负责管理,每月要清点一次,车间要实事求是的领料。车间领出的料,月末要盘点退库,按实领数作为当月的消耗。
(3)半成品要按本月生产数加本月卖出数领料,车间卖出数开半成品入库单,连同提货单一起交半成品库,由半成品库记账。进料时要准确,要通知仓库点数。
(4)其他价值较大的材料则要求车间用多少领多少,车间月末不办理假退库手续。如车间月终存量过大,则应办理假退库手续。
3.由车间卖出材料时,要由车间办理退库手续,连同提货单一并交库。
4.供销仓库组负责费用定额的考核,并要按定额储备。
第十条关于半成品的管理。
1.半成品库应将半成品和成品件、外协件分开保管、记账。
2.半成品入库应同时有入库单。外协件入库要随时开入库单,月终结算时要和发票对照无误,要凭提货单和领料单提货。
3.半成品领用和卖出部件时,要凭提货单和领料单提货。
4.半成品库要账、卡、物相符,出入库手续制度健全,建立定期的盘点制度,及时提供盘点表。
5.半成品一定要通过半成品库,以便于计算半成品件数。如果车间和班组直接转递时,可同时写一张入库单(入库部门的)和写一张领料单(领用部门的)一起交半成品库,由半成品库组记账。
6.车间必须对生产和领用的半成品件进行统计和核算。
7.车间小组长必须在月末对半成品进行盘点,把盘点表交给车间核算员。
8.成品库组备发的半成品件月末也须盘点,把盘点表报财务部。
9.关于半成品的废件,要分别存放,不进行盘点。次件要分别盘点和存放。关于废件要由技术质量部拟出管理程序,按制度办事,不得任意处理。
第十一条成本科应在每月底,根据“制造费用明细分类账”编制“制造费用汇总表”及“制造费用分摊表”。
第十二条生产部应在次月3日前,呈送下列生产月报表:制一部生产月报表、制二部生产月报表、制三部生产月报表、材料月报表。以上各报表应一式两联,第一联自存,第二联送成本科。
第十三条成本科根据上列报表,编制原物料、在制品、制成品的收发存明细表。
第十四条成本科根据“耗用直接材料明细表”、“制造费用”及“直接人工汇总分摊表”(略),计算制成品及在制品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同时编制“成本计算表”。 第十五条成本科根据会计室编制的销货明细表再编制“产品规格类别损益表”。 第十六条成品的单位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其公式为:
(上月底结存总金额+本月生产总金额)÷(上月底结存量+本月总生产量)
第十七条成本科根据成本计算表来编制传票。
第十八条成本科根据“收发存明细表”。
第十九条成本科于每月结算工作完成后,应将其有关的成本报表汇总送会计室,供汇总财务报表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
03成本核算管理准则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成本会计事务处理准则及程序,除普通会计事务处理准则及程序和法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及程序处理。
第二条公司的成本会计事务由财务部成本会计处理。
第三条公司成本计算采用分步成本制,每月底计算成本一次。
第四条准则所称成本,系指以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所有一切支出为限,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第五条公司各类成本或费用,以权责发生制为依据。
第六条成本单位视实际需要设置各种辅助账,包括原物料明细分类账、在制品明细分类账、制成品明细分类账与制造费用明细分类账。
第七条公司产品数量与成本金额的计算,一律算至小数点以后二位为止,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八条公司生产过程中的损坏部分,应依其性质分别按下列方式办理:
1.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避免的损坏,其损坏部分的成本,悉由完好产品负担。
2.生产过程中,如因意外事故发生的损坏,其所耗用的成本,以非正常损失处理。
第二章材料
第九条材料的请购、订购、领用、保管、退料、盘盈(亏)及废料等的处理,依公司材料管理办法办理。
第十条成本科根据请购单、收料单及进货发票编制传票。
第十一条各单位在领用材料时,应填发“领用单”(略),注明领料单位、品名、规格、用途,并经主管签章后,方能向仓库领料。只要发料数量不超过核准的数量,仓库即可根据领用单发料。
第十二条领用单应一式三联,第一联领料单位存查,第二联仓库留存,第三联送交成本室。成本科根据领用单统计汇编“材料领用汇总表”,同时编制传票。
第十三条材料领用的计价方法,根据账面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其公式为:
上月底结存总价+本月份进料总价/上月底结存数量+本月份进料数量=本月份单价 第十四条计入产品成本的材料分为:
1.直接材料:凡直接供给产品制造所需,而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原料。
2.间接材料:凡间接用于产品制造,但并非形成产品本身;或虽形成产品本身,但所占成本比例甚微,或不便计入产品成本的物料。
第十五条材料盘点采用不定期盘点的办法,由成本科会同仓储室人员共同进行。盘点时应该填制“盘点单”三联,第一联仓储室留存,第二联成本科留存,第三联挂置于材料存放处所。成本科应在盘点后15日内,编制“材料差异报告表”共三联,第一联送仓储室,第二联成本科留存,第三联为编制传票的凭证,并登录“材料明细分类账”。 第十六条材料盘损应由仓储室负责出具报告,说明短少原因,并由上级主管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材料明细分类账”与“总分类账”的材料统驭科目,平时数额可不相等。但在月底,成本科应与会计室对账核符后,才可以开始结算材料的单位成本。
第三章人工
第十八条人工是指直接或间接参加生产而支付的一切报酬。管理及推销部门的人员,属管理及推销费用,不在人工的范围内。
第十九条计入产品成本的人工可分为:
1.直接人工:从事直接生产员工的报酬,可以直接计入该产品成本者,都属于直接人工。
2.间接人工:从事厂务、研究等工作,以及不直接从事生产的员工报酬,及不能或不便计入产品成本者,都属于间接人工。
第二十条公司总务部应设置“出勤卡”,每人每月一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统计。 第二十一条成本科根据薪金表,计算各生产部门及服务部门的直接人工和间接人工成本,并编制传票。
第四章制造费用
第二十二条制造费用指在生产过程中,除直接原料、直接人工外,所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其中包括间接材料、间接人工及其他费用等。
第二十三条为了便于计算产品成本,制造费用应该分为直接费用与分摊费用。凡公司总务部及技术部的制造费用,一概依据特定的分摊基础及方法,将其分摊于各生产中心。各生产中心摊列的费用,称为分摊费用。凡生产部本身直接发生的费用,则称为直接费用。
第二十四条制造费用发生时,应详细加以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及用途,并由相应部门负担。当能确定其归属部门时,应于传票中注明其成本中心;如属共同性的费用时,应按合理的分摊基础,分摊至各该产品中。
第二十五条凡非按月发生,而其效用及于全年;或者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成本,明显属不合理的费用,成本科应予合理分摊,并计算该月份应摊列的金额,同时列入制造费用项下。
第二十六条费用分摊的基础依下列方式办理。
1.供电费用:按各成本中心实际的耗用电度分摊。
2.给水费用:按各成本中心实际的耗用水量分摊。
3.供汽费用:按各成本中心实际的耗用蒸汽量分摊。
4.动力费用:按各成本中心机器使用的空气气压量分摊。
5.公司总务部及其他辅助部门的费用:按各成本中心员工人数分摊。
04成本控制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有关成本费用的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成本制度。
第二条在成本预测、决策、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等成本管理各环节中,以成本控制为中心,实现公司目标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成本控制,由总会计师负责组织,以财务部门为主,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将目标成本层层分解,建立成本中心。制定公司总部、分公司、部门、车间、班组、各岗位或职工个人的“目标责任成本表”。
第五条在生产、技术、经营的全过程中开展有效的成本控制。
1.从市场预测、设计、科研、工艺、试制等过程,进行成本预测、决算,确定目标成本,同时制订费用预算和成本计划,进行成本的事前控制。
2.从生产、制造等过程,实行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核算,分析和控制成本的差异,并将成本指标分解,进行成本的事中控制。
3.从销售、技术服务等过程,编制经营成果、成本指标完成情况以及成本报表,并对目标责任成本及降低成本的任务进行考核分析,完成成本的事后核算。
第六条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扩大和超过。对于乱挤成本、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的,财会人员有权力监督、劝阻,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向总经理直至上级财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以及有关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二章成本控制基础
第八条做好各种定额工作,要求数据完整、准确,达到平均先进水平。
1.产品的材料技术消耗定额应由技术部负责归口制订、管理。
2.产品的外购配套件消耗定额由设计部负责归口制订、管理。
3.设备的产品配件消耗定额由设备动力部负责归口制订、管理。
4.工具所消耗定额由归口部门制订、管理。
5.劳动工时定额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制订、管理。
6.成本费用及资金定额由财务部负责归口制订、管理。
第九条制订公司内计划价格,力求合理、稳定。一般在一年内不变,但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调价一次,减少价差。
1.材料物资计划价格由供应部归口制订,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2.工具计划价格由生产部归口部门制订,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3.备品配件计划价格由设备动力部归口制订,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4.工艺协作计划价格由生产计划部归口制订,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5.产品劳务计划价格由财务部归口制订、管理。
第十条整理原始记录,做好统计工作,要求做到凭证完整、数据准确、报表及时。
1.生产原始记录格式应由生产计划部归口制订、管理。
2.技术原始记录格式应由技术部归口制订、管理。
3.材料物资原始记录格式应由材料物资部归口制订、管理。
4.设备动力物资原始记录格式应由设备动力部归口制订、管理。
5.财务成本原始记录格式应由财务部归口制订、管理。
6.以上所有表单格式,由相应归口部门制订,印刷时则由财务部统一审核,总务部统一印制,最后交归口部管理使用。
第十一条配备好计量装置和流量仪表,要求做到计量科学、数字准确、计费合理。
1.材料物资的计量装置,由材料供应部归口购置管理。
2.三气、水、电的流量仪表,由设备动力部归口购置管理。
3.所有计量装置和流量仪表,由负责计量部门统一校正、维修管理。
第十二条建立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要求做到收发有凭证、仓库有记录、出公司有控制、盘存有制度,要保证账实相符。
1.材料物资的管理由供应部制订、管理。
2.设备及备件的管理由设备动力部制订、管理。
3.在产品、半成品的管理由生产计划部制订、管理。
4.产成品的管理由销售部制订、管理。
5.家具用具的管理由总务部制订、管理。
6.所有财产物资由财务部负责统一核算管理。
第三章目标成本
第十三条目标成本,是为了某一产品在一定时期所要求实现的成本水平。发展新产品和改造老产品,都应实行目标成本管理。目标成本管理要从产品设计入手,事前控制产品成本水平,使产品既保持其应有的功能,又能体现最低的成本。
第十四条目标成本管理的程序是,依据市场调查和经济预测及企业的目标利润,提出单位产品的目标成本,并以此作为设计产品耗用材料与工费的限额。
第十五条目标成本的制订,采用下列公式:
单位产品目标成本=预测销售价格-应纳税金-目标利润
1.预测销售价格工作由销售部门负责,在市场调查和经济预测的基础上进行预测。
2.目标利润是企业在计划期必须努力实现的利润水平,由财务部负责,目标利润应根据企业预期的销售利润率或资金利润率加以确定。
第十六条在产品投产前,应通过对成本与功能关系的分析和研究,开展价值工程,选择最佳方案,从而制订目标成本。价值与功能成正比,与成本成反比。如果要使产品保持应有的功能,同时又体现最低的成本,必须从改善功能和降低成本两个方面想办法,其途径是:
1.功能不变,而成本降低。
2.成本不变,而功能提高。
3.功能提高,同时成本降低。
4.功能略有下降,同时成本大幅度下降。
第十七条目标成本制定后,应以财务部为主,会同生产、技术、劳资等部门进行分解和分配,作为设计、工艺、试制、投产等过程的主要经济数据加以控制,并成为全体员工努力实现的目标。
1.按料、工、费等项目进行分解,分配给设计、工艺等技术部门以及生产、人力资源等部门。
2.按产品的部件和关键性零配件进行分解,分配给设计、工艺和科研等技术部门。
3.按可控制的现行成本进行分解,分配到各个部门、分公司、车间和班组。
第四章成本计划
第十八条成本计划的编制。
1.应以目标成本为方向,定额成本为基础,以切实地降低成本作为保证,形成先进可行的成本指标体系。
2.对有关业务计划(销售、生产、采购、人工等)和财务计划(现金、费用预计财务报告表等)进行试算平衡,使成本具有可操作性并达到先进水平。
第十九条成本计划体系。
1.年度成本计划,应该在为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目标中的销售目标和利润目标以及降低成本措施方案的基础上,以固定费用预算、生产费用预算和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作为重点。
2.季度成本计划,应以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计划和分公司、车间及部门的成本计划为重点。
3.成本计划的编制工作,应由总会计师负责组织,以财务部门为主,其他销售、技术、生产、计划、供应、劳资等部门应给予密切配合参与制订。
4.年度和季度的成本计划草案,由总会计师审查后,提交总经理批准,然后通知全公司执行。
第二十条成本计划的程序。
1.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目标中的销售目标、利润目标、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的预测进行平衡,从而确定计划期内产品成本的控制数字。
2.制订计划期内降低成本的主要措施,包括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改进经营管理等以节约物质消耗和劳动消耗的措施。
3.以成本计划控制数字范围和降低成本的措施,编制当期固定费用计划。同时拟订压缩主要产品的工、料消耗的计划指标,并据以编制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和生产费预算。 第二十一条成本计划的内容。
1.降低成本措施方案或增产节约的措施规划,包括技术革新、改进技术、降低消耗、修旧利废、改制利用、提高工效、降低废品、通力协作、增加销售、改进管理等多种增收节支措施。
2.固定费用的预算,包括基本固定费用和半固定费用预算。按销售目标和目标利润,进行“本量利分析”,用以确定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的控制数字。对半固定费用与产值变动的关系,应积累资料,统计分析,并确定相关比例。
3.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主要产品成本包括商品产品和自制自用的产品成本。工、料消耗,以原有的定额作为基础,并依据降低成本措施加以压缩。
4.按主要产品和成本项目分别编制产品成本计划。
5.生产费预算,即以固定费用预算和按产值确定的变动费用为基础,控制生产费用总额。调整计划期内在产品等的增减数额后,即反映出当期产品计划成本。
6.制造费用预算,按照规定的项目,同时考虑计划期内产量可能发生的变动,从而编制出一套能适应多种产量的制造费用的弹性预算。
第五章定额标准成本
第二十二条定额标准成本,即以材料技术消耗定额、劳动工时定额及费用预算定额为定额标准用量,以材料计划价格、每工时计划工资率、每工时计划变动费用分配率为计划标准价格,所计算出的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
第二十三条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制造费用、固定制造费用四个成本项目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直接材料定额成本=定额用量×计划价格式(1)
直接人工定额成本=定额工时×计划工资率式(2)
变动制造费用定额成本=定额工时×计划费用分配率式(3)
固定制造费用定额成本=固定制造费用预算式(4)
产品定额成本=式(1)+式(2)+式(3)+式(4)式(5)
产品实际成本=产品定额成本±成本差异±定额变更式(6)
第二十四条以定额成本作为依据,按毛坯、加工、装配等车间,分公司计算出各生产步骤的分步成本,据以计算产品的定额成本。具体计算如下:
毛坯包括铸、锻、板、原材料件,加工包括重大件、中小件和加工件,装配包括各种产品的装配。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材料定额成本=∑定额用量×计划价格式(7)
毛坯件加工定额成本=∑定额工时×计划工费率式(8)
毛坯件全部定额成本=原材料定额成本+毛坯件加工定额成本式(9)
加工定额成本=∑定额工时×计划工费率式(10)
加工件全部定额成本=毛坯件全部定额成本+机加工定额成本式(11)
装配定额成本=∑定额工时×计划工费率式(12)
装配全部定额成本=式(5)+式(6)+外购配套件定额成本+包装及其他材料定额成本 式(13)
产品定额成本=装配全部定额成本式(14)
第二十五条按下表,选择适用的控制制度。
成本类型适用的控制制度
变动成本
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
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
弹性预算
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
变动制造费用
固定成本
协商后的固定预算
根据专门决策预算而制订的固定预算
配置性固定成本
约束性固定成本
第六章成本差异分析
第二十六条直接材料成本差异按下式计算。
直接材料成本差异=直接材料用量差异+直接材料价格差异
直接材料用量差异=计划价格×(实际用量-定额用量)
直接材料价格差异=实际用量×(实际价格-计划价格)
第二十七条直接人工成本差异按下式计算。
直接人工成本差异=直接人工效率差异+直接人工工资率差异
直接人工效率差异=计划工资率×(实际工时-定额工时)
直接人工工资率差异=实际工时×(实际工资率-计划工资率)
第二十八条变动制造费用差异按下式计算。
变动制造费用差异=变动制造费用效率差异+变动制造费用分配率差异
变动制造费用效率差异=计划变动费用分配率×(实际工时-定额工时)
变动制造费用的分配率差异=实际工时×(实际分配率-计划分配率)
第二十九条固定制造费用差异按下式计算。
固定制造费用差异=固定制造费用效率差异+固定制造费用预算差异
固定制造费用效率差异=计划固定费用分配率×(实际工时-定额工时)
固定制造费用预算差异=固定制造费用实际开支数-实际工时×固定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
第三十条成本差异的有利和不利界定。
凡实际成本大于定额成本均为超支、不利因素,上式差异分析为正数;凡实际成本小于定额成本的为节约、有利因素,上式差异分析则为负数。
第三十一条成本差异的量差和价差。发现实际成本脱离定额成本而发生偏差时,就需要分析成本差异的量差和价差,以便进一步查明原因,并采取积极措施纠正偏差,以控制成本超支和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增收节支。
第七章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三十二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1.公司成本管理是在总经理领导下,由总会计师负责组织。以财务部为主,其他有关部门参加,对全公司成本进行预测、决策、计划、核算、控制、分析、考核和监督。
2.分公司、车间成本管理在分公司经理或车间主任领导下,财会室主要负责,有关部门参加,对本单位的成本进行计划、核算、控制和分析。
第三十三条建立全公司成本指标控制体系,实行归口管理。
1.生产计划部负责归口产品产量、品种和出产期等指标。
2.物资供应部负责归口原材料、燃料、外购配套件等消耗指标和材料利用率指标。
3.设备动力部负责归口动能消耗指标、设备保养维修指标以及设备完好率指标。
4.设计、工艺、科研等技术部负责归口试制新产品和改进老产品的目标成本,以及负责归**术革新、技术改造、设计图纸等费用指标。
5.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归口工资基金、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等指标。
6.质量管理部负责归口废品率、废品损失限额以及检验费等指标。
7.行政管理部负责归口行政管理费用指标。
8.工具部负责归口工具消耗和自制工具成本等指标。
9.销售部负责归口销售费用指标。
10.财务部负责归口利息、折旧费等指标。
第三十四条加强定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对原材料应实行限额发料、定额送料;对燃料、动力实行凭证或定量供应;而对各项费用按计划和预算控制,实行凭证凭本支用的办法;实行“公司内银行”核算控制,凭“公司内银行支票”办理领用支付结算,要经常检查定额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降低成本计划指标的实现。
第三十五条建立成本中心,按车间、分公司、部门、总公司四个经营层次实行责任成本管理。各责任成本以下述指标表示。
车间责任成本=可控直接材料成本+可控直接人工成本+可控制造费用成本
分公司责任成本=∑各车间责任成本+分公司的可控费用
部门责任成本=∑各分公司责任成本+部门的可控费用
总公司责任成本=∑各部门责任成本+总公司的可控费用
第八章成本分析考核
第三十六条成本考核指标。
1.考核总公司。
(1)主要产品(包括铸、锻、原、板件)单位成本(元)。
(2)百元商品产值总成本。
(3)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
(4)固定费用总额(元)。
(5)成本费用利润率(%)。
2.考核分公司、车间。
(1)铸件、锻件、原材料件、板焊件吨成本(元)。
(2)每工时加工费(元)。
(3)产品的单位成本(元)。
(4)百元总产值生产费用。
(5)制造费用总额。
第三十七条成本内部报表。
1.产品生产成本表。
2.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表。
3.产品生产和销售成本表。
4.变动制造费用明细表。
5.固定制造费用明细表。
6.销售费用明细表。
7.管理费用明细表。
第三十八条有关技术经济指标。
1.材料利用率(净重/消耗定额)。
2.工时利用率(定额工时余/实动工时)。
3.设备利用率(实动工时或开足班次/计划动工时或开足班次)。
4.废品率[废品工时或重量/产量(工时或重量)]。
第三十九条增产节约措施分析。
1.技术革新(革新前加工所需工时-革新后加工工时=提高工效增产工时,或革新前消耗-革新后消耗=节约消耗)。
2.改进设计(设计改进前消耗-改进设计后消耗=节约消耗)。
3.修旧利废(修复利用价值-废旧物资残值=节约价值)。
4.改制利用(加工改制后可利用价值-加工改制费用-材料残值=节约价值)。
5.降低废品(当月完成产量×废品降低率=节约材料或增产工时)。
6.节约消耗(当月材料物资领用定额-实际领用=节约消耗)。
7.降低费用(当月费用预算定额-实际费用开支=节约费用额)。
第四十条建立内部成本分析考核制度。
1.利用成本核算资料与目标成本、上年实际成本和同行同类产品成本进行比较,并查明影响成本升、降的因素,揭示节约与浪费的原因,以便寻求进一步降低成本的方向和途径,从而拟定进一步降低成本的要求和措施。
2.以各责任者为成本考核对象,按责任的归属来核算有关的成本信息,用以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
3.在公司内部要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并与经济活动分析会议结合起来,把成本考核与工效挂钩,与效益工资、奖金结合起来,做到有奖有罚,以充分发挥成本分析考核的作用。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05成本费用归集与分配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生产费用归集分配问题是成本核算的核心问题。从生产费用要素归集分配到按生产费用分配的结果,就是成本核算的过程。
第二章生产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的分配和归集
第二条生产费用的总分类核算。为了按照经济用途归集生产费用,应设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或设置“生产成本”总分类账,下设“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两个明细账户),“制造费用”、“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生产费用总分类账户。
1.“基本生产成本”账户是为了归集核算企业基本生产车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计算基本生产产品成本而设置的。账户借方登记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及制造费用;贷方登记验收入库的完工产品成本;借方余额为基本生产的在产品成本。该账户下按产品品种、步骤、类别设置明细账户。
2.“辅助生产成本”账户是为了归集和核算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和计算辅助生产提供的产品、劳务成本而设立的。该账户借方登记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贷方登记辅助生产完工产品或劳务成本,借方余额反映辅助生产在产品成本及尚未转出的劳务成本。该账户下按辅助生产车间设置明细账户。
3.“制造费用”账户是为了归集和分配基本生产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该账户借方登记发生的各项制造费用,贷方登记分配转出的制造费用;除季节性企业外,该账户月末无余额。该账户下按车间设置明细账户(规模较大的辅助生产车间也可通过在“制造费用”账户下设明细账来核算辅助生产车间的组织和管理费用支出)。
4.“待摊费用”账户核算已经支付,但应分期推销,计入各月产品成本的费用。该账户借方登记已发生的待摊费用;贷方登记按月摊销,计入各项产品成本的费用;借方余额为尚未摊销的待摊费用。该账户下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户。
5.“预提费用”账户核算尚未支付,但应计入本期产品而预先提取的费用。该账户贷方登记预提的费用;借方登记支付已预提的费用;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已预提而尚未支付的费用。该账户下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户。
第三条生产费用的明细分类核算。企业在进行成本计算时,应根据企业生产的特点和管理的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核算方法,分别按产品品别、产品批别、或产品步骤设置“基本生产明细账”,并按成本项目设置专栏。
第四条各项生产费用的分配。各项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应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编制生产费用分配表,将费用按用途进行分配。凡是直接用于某一种产品生产而发生的费用,就应直接计入该产品的成本;对于几种产品共同耗用的费用,则应采用适当的分配标准,将费用在这几种产品间进行分配。
1.材料费用的分配。
各个车间为生产某种产品而领用的材料应直接计入该种产品的生产成本,无需进行分配。若领用的材料是为生产多种产品而共同耗用,则应采用一定的分配标准在各种产品间分配,然后,再将各产品应分配的费用数额分别计入各有关产品的成本。分配标准有以下几种:
(1)按定额耗用量比例分配。定额耗用量是以单位产品的消耗定额和实际生产量计算的耗用数量。在消耗定额比较准确的情况下,材料费用可按定额耗用量比例分配。
(2)按产品重量比例分配。如果几种产品共同耗用某种材料,而材料的消耗量与产品的重量有直接关系,则可以按产品的重量分配材料费用。
(3)按系数比例分配。不同规格的同类产品耗用同一种材料时,可根据各产品所耗该种材料的多少,确定各产品耗用材料的比例关系,即选择其中一种产品为标准产品,系数为1,再将其他产品耗用材料的数量按标准产品折算,求出相应的系数,并以此作为分配材料费用的依据。
2.工资费用及应付福利费的分配。
直接进行产品生产的生产工人工资,应根据工资结算和分配的凭证计入各种产品的“直接工资”项目;按工资总额14%计提的应付福利费,也应分配计入各产品的“其他直接支出”项目。
3.其他各项生产费用的分配。
除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之外的一些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费用(如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应在费用发生时,根据有关凭证,按其用途分别计入“辅助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通过“辅助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账户归集的费用,月末再转入“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并按工时或其他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种产品的成本。
第五条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分配。待摊费用按照收益部门进行分配。预提费用按照收益部门进行分配。
第六条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辅助生产费用通过“辅助生产成本”账户进行归集,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有关凭证记入“辅助生产成本”账户及各对应明细账户项目栏。月末,将按车间设置的明细账户所归集的费用,按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数量,编制“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将费用分配到各受益的车间、部门或产品。
第七条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企业发生的各项制造费用,根据有关付款凭证,各项要素费用分配表,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等,将有关费用记入“制造费用”账户及各明细账户有关项目栏。月终时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将这些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计入各产品成本的制造费用项目栏。
第三章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第八条月末计算产品成本时,如果某种产品全完工,该种产品成本明细账中归集的生产费用之和,就是该种完工产品的成本;如果某种产品没全完工,则明细账中归集的生产费用之和就是在产品的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生产费用不必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间进行分配。如果某种产品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则需将产品成本明细账中所归集的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计算出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
第四章成本计算的基本方法
第九条工业生产的类型与成本计算方法的选择。成本计算对象的基本方法有三种:
1.以产品品种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品种法。
2.以产品批别或定单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分批法。
3.以各种产品及其所经各生产步骤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分步法。
第十条产品成本计算的品种法。品种法是以产品品种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如果只生产一种产品,成本计算对象就是该种产品;如果生产多种产品,就要按产品品种开设多张成本计算。
第十一条产品成本计算的分批法。分批法是以产品批别或定单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一般一张定单为一批;如果一张定单中不止一种产品时,也可将这几种产品分为几批;如果一张定单中虽只有一种产品,但数量较大,则可按最优批量将其划分为数批;如果几张定单都定有同一种产品,且数量都不多,也可将其合并为一批;如果定单中只有一件产品,但较大型和复杂,生产周期长,也可按产品的组成部分将其分为数批投产。采用分批法,仍按会计结算期于月终归集生产费用。 第十二条产品成本计算的分步法。分步法是以产品的生产步骤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月末定期进行成本计算。计算出完工产品成本和在产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