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门卫管理制度
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第一道关口,至关重要。
一、门卫及安保设施配备
1、学校配备了专职门卫,每天至少有两名安保人员在校门口值勤。安全监督员为当周的值周领导。
2、学校的门卫值班室配有强光手电、橡胶棒、催泪瓦斯、防割手套、警用钢叉等安全保卫器材。
3、门卫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有值班记录和安保器材移交记录。
二、进出人员证件查验登记
1)非学校教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并由学生家长在请假条上签字,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老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试验药品,必须由实验室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进行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门卫管理制度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