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尖人才评选方案二稿2013.12.15)
让胡路区2014年度教育专业拔尖人才
评选实施方案
根据《让胡路区2014年度区属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对象
1、评选范围:让胡路区属中小学校。
2、评选对象:区属中小学校中的在岗任课教师。曾被确定为拔尖人才的教师可重新参与此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2.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3. 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群众威信高,社会公论好,业绩比较突出。
(二)具体条件
1. 为本单位或区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或在本学科领域中教育教学技术水平是出类拔萃的,被公认为学科带头人。
2. 连续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业绩突出。
3. 没有任何不良反应,无违法违纪记录(包括违规办班、乱补课等禁止行为)。
4.2014年退休的教师不参与评选。
三、推荐名额
各校按名额分配表向区教育局推荐人选。教育局专家领导小
组从各校推荐人选中遴选产生10名拔尖人才,经教育局班子会议研究后上报区人才办。
四、程序方法
1.宣传发动(12月16日—17日) 下发区委及区教育系统实施方案,各单位根据以上方案制定学校实施方案,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或其他行之有效方式,将此次评选的资格条件、程序方法等传达到每名教职工,确保人人知情,动员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积极支持和参与评选工作。
2.校级推荐申报(12月18日—12月23日) 凡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个人可向所在学校报名,学校也可推荐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各校召开班子会或一定层次的会议,集中研究确定申报对象,推荐两人以上的要排好序。在推荐人选时,各校一定要充分考虑教师的工作业绩、对学校的贡献、学生及家长和同行的认可度。拟申报人填写《让胡路区教育专业拔尖人才评选推荐表》,各单位要为每位拟上报人员撰写翔实具体的学校推荐理由,于12月22日之前一并上报至区教育局业务办。
3.教育局会审推荐(12月24日—30日) 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评选资格条件对参评对象进行集中审核,确认拟定拔尖人才。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初步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31日报区委组织部审查。
4. 研究审定 经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后,提交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确定2014年度全区拔尖人才名单。
5. 社会公示 对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的人选名单面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 落实待遇 区级拔尖人才享受每人每月500元政府津贴。在评选年度先优模时优先予以考虑,以更好地发挥拔尖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开展拔尖人才评选工作是区委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激发教师的参与热情,扎实做好此项工作。
2、严格程序,保证质量。坚持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不搞论资排辈。要统一评选标准和条件,严格评选工作程序,要严格审核,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准确,确保优秀的教育专业拔尖人才脱颖而出。要严格时间进度,按规定时间公示和上报。
3、严肃纪律,强化监督。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对故意压制、打击报复人才申报评选的,将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1. 让胡路区拔尖人才推荐表。
2. 名额分配表。
3. 学校推荐人员汇总表
大庆市让胡路区教育局
201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