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工业街道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
关于开展打击“两非”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居委会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落实“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的规定,有效预防和控制辖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根据市、区人口和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在辖区开展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广泛宣传教育,坚持严打“两非”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利益导向,实行全程服务,构建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坚决遏制辖区内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二、工作目标
1、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一批“两非”行为,进一步强化生育过程跟踪管理服务,加强和规范辖区内B超、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不断健全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2、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尤其
是有关“两禁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坚决依法查处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尤其是个体诊所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达到查处一例,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工作措施
1、设立5万元奖励举报机制。在区实行举报奖励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实行配套的奖励措施,对举报两非行为的,经查实的,在区计生局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的奖励。举报电话:84224865。
2、加大宣传力度。每个村居要悬挂2条以上相关宣传标语,并利用政务公开栏和计生三栏,张贴标语口号,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及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奖励举报机制,让群众了解打击“两非”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形成具有高压态势的计生宣传氛围,为计生专项治理工作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
3、加大排查力度。要切实加强和规范随访工作,完善随访档案。对符合政策的二胎生育对象,按照就近、就亲原则,由村党员干部实行重点管理、责任包干,特别是对农村一女户家庭实行个案管理,落实专人重点联系,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直到分娩。村计生服务员每月随访一次。推行未孕“空腹”审批制度,对符合政策的二胎生育对象,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时一律先进行B超孕情检查,对已妊娠10周以上的,原则上不予再审批,对要求办
理的,必须进行细致调查。若有涉及“两非”行为的,一律取消再生育指标,按计划外论处,征收社会抚养费,并逆向追查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对符合政策二胎生育对象怀孕后孕情消失的,要立即立案查处,并报告区人口和计生局,若有涉及“两非”行为的,一律取消再生育指标。切实抓好“三服务”工作,提高到位率和准确率。
4、加大跟踪督察。各村居计生管理员要及时收集打击“两非”工作情况,并及时向街道计生办公室汇报;办公室人员要结合街道开展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关于半月报制度,及时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整理形成书面材料,于每月15日和30日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
整个集中治理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及宣传排摸阶段( 月 日- 日)。 建立街道、村居两级联动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和社会舆论氛围。要在辖区内开展地毯式的排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重点对二孩生育男孩户,尤其是纯二女户超生一个男孩的情况全面调查了解。对未参加孕检而孕情不明的,要逐个查明原因,从中发现线索。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 月 日- 月 日)。按照国家11个部委《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国计生发[2002]111号)要求和职责,采取集中联合行动与分
散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每月开展两次以上的集中治理行动,要严格实行定点和凭证终止妊娠制度,落实出生、终止妊娠、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 月 日- 月 日)。认真总结集中治理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规范生育全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性别比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在11月5日前由街道计生办负责,将集中治理活动总结书面报送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人口计生局)。
五、组织领导
成立打击“两非”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尤匡敏
副组长:王永林 王英姿
成 员:林慧春 牟国满 吕滨 任利军 汪日新 牟宣伟 江贞国 傅先进 张平惊
下设办公室,由王英姿兼办公室主任。
成员:王国玉 柳 音 郑炳正 杨 波 杨华斌 管康国
李岩方 苏导全 周福苗 汪文勇 黄 伟
东城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
201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