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结算编制管理作业指引
1. 范 围
适合开发项目的预结算管理。
2. 控制目标
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率,合理地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
3. 3.1
职 责 财务部成本组
1) 本细则的制定、修改、解释、贯彻、执行、指导、监督检查;
2) 督促、协调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预算且始终参与施工图预结算的核对工作,确保其准确
性;
3) 对未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预算进行编制和审核; 4) 选择造价咨询公司;
5) 对现场设计变更、签证真实性及合理性进行审核; 6) 对各承包公司上报的结算资料、依据进行审核。 7) 建立付款台帐对结算结果进行最终复核; 8) 审核结算款。
3.2 设计管理部
1) 提供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一式两分,并同时交财务部成本组 2) 提供材料设备选型清单
3.1
工程管理部/项目部:
1) 负责现场设计变更及签证的事实确认;
2) 负责对结算件内容合理性、准确性、时效性进行初审;
3) 负责对财务部成本组提出的设计变更、签证疑问进行解释,有必要时需要出具书面说明; 4) 负责结算款支付申请的制定。
3.2
4. 4.1
预算编制作业指引 编制计划
财务部:负责提供项目支付款台帐,包括:已支付、已批未付等;
4.1.1 财务部成本组根据施工图的出图时间制定各项目的预算编制计划。 4.1.2 财务部成本组按计划要求各承包商上报预算。 4.2
编制工程预算
4.2.1 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采用清单招标时,财务部成本组编制或委托外部咨询公司编制招标工程量
清单及投标标底。
4.2.2 项目工程采用费率的形式时,由设计管理部提供经评审通过的施工图纸及预算资料,财务部成
本组审核资料合格后安排预算的编制。
4.2.3 施工图预算原则上是工程招投标的初步标底,其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书中的标准格式和工程
量;如果是属于开工后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财务部成本组应尽早与施工单位核对并确定,作为双方工程付款及将来的结算资料;
4.2.4 财务部成本组在施工图预算如钢筋抽量等主材计算过程中,应提高成本意识,如发现设计中经
济合理性不够及不明确的,应书面提交设计问题报告,经设计管理部经理确认后,由设计管理部在2天内与设计单位洽商寻求改进;
4.2.5 财务部成本组对施工图预算(含请外部专业机构编制的预算)的准确性负全部责任;财务部作
为对财务部成本组的监管部门,应视情况对财务部成本组编制或审核确认的预算找其他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复审。
4.2.6 预算编制步骤:
1) 设计管理部在图纸评审通过后的两天内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材料选型等其它相关工程资料,并在所提供的图纸资料上作标识(盖章),保证所有用于工程量计算的图纸资料均为现行有效的版本。
2) 所有施工项目都必须编制施工图预算。财务部成本组应在收到设计管理部提供的正式施工图及项目部施工方案后,原则上要求在15天内(小型项目7天内)与采购部、工程管理部协商确定设备及主要材料厂家及价格,编制完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前,不得确定施工单位及工程发包总价;如遇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时间,工程管理部负责确定;严禁任何部门单独与施工单位议价发包工程;
3) 原则上要求项目部应在施工图确定2天内,以书面形式,编制与成本有关的施工组织措施,采购部根据图纸型号提供不少于三家的主要设备、材料厂家;遇到大型项目可酌情延长时间,由工程管理部确定并协调相关部门。
4) 财务部成本组根据提供的相应资料、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有关规定,由财务部成本组或委托外部咨询公司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5) 主体工程施工图预算及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含钢筋抽量)可以请专业的乙级以上造价中介机构完成,财务部成本组负责监督、控制和抽查;中介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财务部成本组必须进行充分、详尽地审查,并编制工程预算核对情况增减分析,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定稿;
6) 若项目经营需要,确需先开工后编制施工图预算的,需项目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成本组、
工程管理部审核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若主体工程需先开工后编制施工图预算,还需报财务总监批准;
4.2.7 预算审核注意事项:
1) 财务部成本组应明确预算的编制要求。
2) 财务部成本组须参加工程的图纸会审工作,对施工图中标注不清、前后矛盾、缺项、漏项等问题提出建议;
3) 施工图预算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详细的施工图、已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国家定额、当地政府公布定额信息等计算工程量。按照合同规定的计价要求套用单价,分项工程的子项如无合适单价套用且不能换算,则应编制补充单价; 4) 预算审核中暂估的事项应编制审核备忘进行说明。
4.2.8 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需经财务部成本组、承包商等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4.2.9 标底完成后由财务部成本组进行商务评审,评审内容不限于价格合理性、工程量准确性、与成
本目标偏离分析等内容。根据实际合同要求,需要时提交到造价站核准预算书,财务部成本组到建设局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4.2.10 当工程合同发生变更,合同价发生调整时,按【合同管理制度】执行,工程合同价调整预算及
复核表作为变更合同审批的附件使用。
4.2.11 预算存档:预算一式三份,财务部成本组附合同审批各一份,必要时施工单位一份; 4.3
补充预算的办理
4.3.1 设计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根据现场需要,下达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等;
4.3.2 在每一份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完成后,工程管理部/项目部按合同规定或在相应工程内容隐蔽
前,应会同监理公司、承包商一起,对该项设计变更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4.3.3 承包商将经项目部和监理公司确认完成情况后的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等产生造价变更的工程
量,填写【签证单】,报项目部审核。
4.3.4 补充预算,由承包商编制补充预算并上报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对补充预算进行初审; 4.3.5 工程管理部将初审后的补充预算交由财务部成本组或造价咨询公司审核;
4.3.6 由财务部成本组对补充预算进行复核,经复核后的补充预算,财务部成本组及时与承包商联系
办理补充预算审批手续。
5. 5.1
工程结算编制作业指引
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和进度要求进行施工,按合同约定报施工进度工程量,按单体提出工程量结算申请报监理审核;
5.1.1 廉洁公正原则: 工程结算复核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
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不应将私人情感带入工作中。应廉洁严明、公正、客
观地进行复核工作。
5.1.2 准确高效原则: 工程结算复核工作是在工程结算初步结果已产生的情况下开展的,也是工程结
算数据产生的最后一关。要求以极高的准确性和高效性来完成。
5.1.3 可复查性原则: 工程结算复核工作应保存好真实、完善的工程资料、复核期间的会议资料和审
批记录、复核情况登记表格等,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5.1.4 责任共担原则:工程结算经复核人员确认复核完毕后,复核人员将与初审人员(咨询公司)一
起负责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5.2
一般规定
5.2.1 复核人有权要求经办人员提供工作所需的文件、档案资料等,并有权对经办人员无故拖延或拒
绝提供相关资料的行为向主管领导汇报;
5.2.2 复核人有权要求经办人员对初步审核结果及审核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并配合复核工作, 并有权
对经办人员无故拒绝配合的行为向其上级汇报;
5.2.3 复核人有权对复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自行修改或对工程量经抽查发现有误的项
目要求经办人员重新验算修改;
5.2.4 复核人有权就经办人员或外委单位的审核工作质量向总经理建议给予适当奖励或惩罚; 5.2.5 复核人应对经办人员提供的文字资料进行核验,查实;
5.2.6 复核人应对工程结算中有疑问的地方进行现场勘查、现场测量,并召集经办人员和知情人员问
明情况;
5.2.7 复核人应在复核工作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资料及填写好的【工程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归档整
理完毕,不得有缺、漏、丢失的情况;
5.2.8 复核人应如实向总经理汇报复核情况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5.2.9 复核人对未进行资料审查、现场踏勘承担失查责任; 5.2.10 复核人对工程结算最终结果承担30%责任; 5.2.11 复核人对在复核工作阶段进行的调整承担全部责任;
5.2.12 所有往来资料必须进行收发登记,要求责任人签名、填写日期。 5.3
复核的基本方法
5.3.1 开展复核工作前,先检查工程资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开始复核时,以初审的结算书为基础,
先对比初审结果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单方造价、钢筋含量、混凝土含量等指标以及主要材料的消耗量和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等费用占工程造价比例。将以上数据与同类工程历史经验数据对比,发现哪部分偏高则重点复核哪部分。
5.3.2 复核中采用全部复核与抽查复核相结合,重点复核与一般性复核相结合的方法。易于计算的工
程量如土建中的脚手架、安装中的设备、绿化中的树木等项目应全部复核;不易全部复核工程
量的项目如钢筋、混凝土、管线等项目宜抽查复核,举一反三。工程造价较大的项目如土建中的垂直运输费、防水单价、安装中的主材与设备费、绿化中的苗木价格等应重点复核,而对造价影响不大的项目如安装中的油漆工程等则一般性复核。
5.4
复核工作量的基本要求
5.5
复核工作内容是以对比、抽查为主,要求高效而准确。复核工作的持续时间应控制在初审时间跨度的1/5内,例如:初审历时15个工作日,则复核工作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发现初审结果有重大错漏,则持续时间可视情况顺延。
5.6
复核工作的过程控制
5.6.1 对工程资料的复核
1) 针对工程资料完整性的复核。工程资料包括:
a) 经初步审核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底稿); b) 工程合同(包括合同审批表),补充协议;
c) 材料价格(政府指导价格、市场价格、甲供材料、限价材料通知书);
d) 招标、投标文件等确定合同价格的文件(包括中标单位的投标书、双方达成一致的预
算书等);
e)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 f) 双方确认的所有工程变更签证及相应的预算书;
g)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期或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项目应提供相应的明确责任的说明); h) 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双方确认的协议、备忘录等。
2) 在上述工程资料中又要进一步核查完整性。例如:对工程签证单应检查其三方签章是否齐
备;竣工图上是否在存在变更的地方盖有变更图章或做出变更标识等。
3) 针对工程资料真实性的复核。例如:除合同有约定外,倒土费的结算应有承建单位提供的
收款凭据,并根据凭据,到倒土地点核实收费情况;在抽水台班的签证单上,应注意是否对水泵型号予以确认,并向现场管理人员核实其真实性等。
5.6.2 对工程取费的复核
对工程取费的复核是指:复核结算是否严格按合同或协议的条款规定,正确计取各项费用。包括:工程类别、取费的时段、造价下浮、甲供材料的扣减、水电费的扣减、材料价差的确定、
扣款项目、总包管理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预算包干费等。以上费用往往是有活口的地方,重点复核其依据是否充分。
5.6.3 对工程子目真实性的复核
对工程子目真实性的复核是指:核实结算中的工程子目是否实际发生、是否与实际做法一致,防止“无中生有”、“货不对板”以及“工程内容重复”的情况。复核工程子目真实性要求复核人员了解工程情况、对有疑问的变更签证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
5.6.4 对工程量的复核
对工程量的复核,是以抽查、验算为主,应以初审时的计算工作稿为基础,在初审人员配合下进行工程量的复核。并按下列要求复核工程量。 1) 土建工程量复核要求
2) 安装工程工程量的复核要涵盖50%以上的子目,具体要求如下:
3) 社区管网工程:参考安装工程进行 4) 园林绿化工程量复核要求 5) 精装修工程----主要核查占造价比重较大的项目的工程量。
5.6.5 对子目单价的复核
结算书中的子目单价分套用和非套用定额单价(一般以独立费表示) 两种。原则上所有项目都应执行合同或协议约定单价或参照定额单价执行。
1) 套用定额单价的子目,复核时应根据设计图纸、施工组织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核验其套用的
定额项目是否准确;有换算内容的项目,注意复核换算方法和数据的准确性。
2) 非套用定额的子目,有合同或协议确定价格的,按约定执行;双方未约定价格的,复核时
应询问初审人员确定单价的依据,分析其合理性。对依据不足又造价较大的项目单价,应通过细分构成、询问同行、找同类工程资料、市场调查等方式重新确认,并详细记录核实过程,修改内容填入【工程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
5.6.6 复核资料整理
1) 委托咨询公司审核的情况
复核人应在存档的工程结算书上对已复核的项目明确标识,初审结果中的偏差填入【工程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归入工程档案资料; 2) 内部复核的情况
复核人应在存档的工程结算书上对已复核的项目明确标识,初审结果中的一般化偏差经口头沟通调整,重大事项须填入【工程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中记录,并归入工程档案资料。
5.6.7 完整的工程资料要求
1) 承包方提交结算资料给项目部,以下统称为结算资料:
a) 【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其中包括:工程资料) b) 【工程验收单】 c) 【承包方结算报告】 d) 【合同清单】 e) 【补充预算汇总表】 f)
【补充预算审定单】(其中包括:签证变更审核过程稿)
2) 项目部收到结算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审核,合格后填写【工程结算资料确认单】
3) 财务部成本组收到项目部提供的结算资料后对其真实性进行复核,同时将复核结果填写在
【工程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工程结算(综合单价、包干价)复核表】和【工程结算分歧列表】。财务部成本组专业造价工程师将结果与承包商进行洽商,洽商过程由财务部成本组造价工程师、财务部成本组经理、承包商共同参与,达成共识后由财务部成本组填写【工程结算定案表】上报公司进行结算审批。按照最终审批结果由财务部成本组填写【结算书】,先由承包方签章后,凭【工程结算定案表】公司签章。
5.7
项目决算
5.7.1 财务部组织项目决算;
5.7.2 财务部做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5.7.3 工程管理部/项目部提交竣工图纸;
5.7.4 财务部收集项目结算资料和变更资料进行造价对比分析,积累数据和经验,并总结补充结算是
否控制在10-15%的范围,统计分类变更资料,反馈各部门进行总结研究;
5.7.5 财务部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内部评审,参加单位:工程管理部/项目部、财务部成本组、
设计管理部、营销管理部、采购部等,评审后提交工程管理部经理、财务部成本组、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5.7.6 财务部完成【工程决算报告】后,财务部及财务部成本组将成本信息和数据录入成本数据库。 6.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6.10.
相关记录 工程预算复核表
工程合同价调整预算复核表 工程结算资料确认单 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
工程结算(综合单价、包干价)复核表 工程结算分歧列表 工程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 工程结算定案表 结算书 工程决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