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食品安全法]知识考试卷
学习《食品安全法》知识考试卷
企业(个体户)名称 姓名 考 试 时 间 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2.5分,共50分)
l.《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 9月1日起施行。
2、食品安全标准是 强制 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
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3、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 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4、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
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5、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
食品。
6、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
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7、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
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8、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
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
可。
9、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等消化道传染病
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
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IO、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 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11、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 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12、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13、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14、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5、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6、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 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17、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18、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9、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
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0、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二、选择题(每题5分,共25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ABCDE )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A、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
B、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C、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
D、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E、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2、食品流通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ABCD )要求:
A、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持规定的距离:
B、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C、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D、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
口食品、原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3、《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 ABCDEFGHIJ )食品:
A、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B、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C、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D、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E、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F、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G、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H、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I、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J、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4、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 ABCDEFGHI )事项:
A、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B、成分或者配料表:
C、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D、保质期;
E、产品标准代号;
F、贮存条件;
G、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H、生产许可证编号;
I、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5、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 ABCDE )措施:
A、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B、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C、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D、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E、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5分)
1、我市哪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答:根据食品食安全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西安市工商局确定,我市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主要由14个工商分局和4个县工商局负责办理,工商所协助。
2、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总局,省工商局的规定,申请《食品安全法》,应提交
以下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使空间*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晶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九)经营设备清单; (十)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3、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时提交的食品安全制度文本包括哪些内容? 答: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时提交的食品安全制度文本包括: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5、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具备的其他制度。
4、哪些食品经营者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答:1、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出售其自产的食品;
2、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自制的食品;
3、销售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
4、农民销售自产食用农产晶;
5、从事专业食品仓储、专业食品运输、锖售供食用的初级农产品,食品现场加工、食品市市场开办者以及举办食品展销会等,暂不施行食品流通许可。
5、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如何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查? 答:抽样检验是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方式。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样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查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友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