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厅--河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推进农村公路管 理养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按照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年活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 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于 2011 年 11 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厅公路局备案。 附件:1.《河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 2.河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领导小组及领导 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主题词:印发公路管理方案 通知河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为确保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以下简称“管养年活 动”)取得实效,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 革,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各项制度,坚持“以县为主、 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 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确保“建即有养、养 即到位”,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管养年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 (一)总体目标: 养护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逐步提高农村公路管理 养护水平,做到“五个到位”,实现“四个提高”。“五个到位”即:管 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定执行到位,资金 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四个提高”即:提高管养能 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具体目标:构建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 (二)具体目标: 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 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农村公 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21.健全县、乡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县、乡级人民政府设立 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或有明确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比例达到 100%。 2.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覆盖率。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 100%; 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 100%,乡道不低于 60%,村道不低于 50%。 3.改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MQI),优良路率稳步提高,次差 路率大幅下降。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得到较大改善,县道和乡 道基本实现路面无坑槽。全省县道、乡道、村道路面(PQI)中 等路以上比例以 2010 年的 74%、71%、74%为基准,每年至少 提高 1 个百分点。 县道和乡道的路基、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等技术状况基本 达到技术标准要求; 村道应达到路基坚实, 路肩平整, 边坡稳定, 桥梁标志齐全,桥面排水通畅,涵洞无淤塞。 4.提高农村公路绿化率 (已绿化里程占可绿化里程的比例) 。 以 2010 年县道绿化率 61%、 乡道绿化率 39%、 村道绿化率 30% 为基准,全省县道、乡道每年提高 2 个百分点,村道每年提高 1 个百分点。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范围:纳入公路统计的县道、乡道、村道及所属 (一)活动范围: 的桥涵、隧道、附属设施等。3(二)参加单位和人员: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 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养机构,从事农村公路养护作业 的单位和人员。 (三)活动步骤:管养年活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 (三)活动步骤: 评比三个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2011 年 9 月至 2011 年 12 月):各级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调研摸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基本情况, 梳理完善 管理养护各项制度,制定管养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管养年活动 目标;全方位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宣传管养年活动的意义和农村 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各市、县要精心组织,利用报刊、 广播、电视等媒介进行大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管理 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6 月):各级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管养年活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细化措施,强化巡查,确保管养年活动各项措施贯彻到位;逐年 对管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对管理养护工作和目标落 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向社会公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状况。 总结评比阶段(2014 年 7 月至 9 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总结管养年活动的经验做法,评估活动成效,组织召开经验 交流会,宣传、推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对 管养年活动中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4四、有关要求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1.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管养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管养 年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制定管养年活动实施方案和 活动目标,完善管理养护制度;指导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 有关单位开展管养年活动,监督检查管理养护工作成效,总结推 广管理养护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2.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组建 活动领导机构, 明确具体落实措施,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市、 对县 区)管养年活动开展进行指导和定期考核。 3.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县(市、区)落实方案 并具体实施。要以管养年活动为契机,落实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 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的职责,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争取政 府的重视和支持。 要明确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农村公路管理 机构、乡级人民政府及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确保管养 责任落实到位,并指导乡(镇)做好管养年活动的相关工作。要 提请县级政府成立政府领导挂帅的管养年活动领导机构, 将农村 公路管养工作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形成强 有力的监督考核机制。 (二)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 1.健全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农村公路养护资5金筹集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农村 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明确养护资金的筹 集渠道和标准, 规范养护资金的申请、 拨付和使用管理。 设区市、 县(市、区)要根据省制定的办法,以政府或多部门文件形式, 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的管理办法,确保养护资金筹集管理到位。要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审计,确保养护资金专款专用。 2.建立养护巡查制度。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农村公路养 护巡查制度。省级巡查每年不少于 1 次,市级巡查每半年不少于 1 次,县级巡查每季度不少于 1 次,乡级巡查每月不少于 1 次。 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的单 位或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 3.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完善省、市、县三级农村公路管理养 护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建立以单位和个人为责任主体的考核体 系,加强对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评,考评结果与责任 主体的工作绩效、评先评优、奖罚体系挂钩。省交通运输厅会同 省直有关部门每年对设区市和县(市、区)进行一次考核,考评 结果提请省政府进行全省通报。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比照 省厅做法,严格落实监督考核制度。 4.推行管养信息化制度。以现有农村公路电子地图库、项目 库和桥梁动态管理系统为基础, 逐步建立“一路一档”、 “一桥一档”6的管理养护电子档案,构筑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电子基础数据库。 依据电子档案科学制定养护工作计划, 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 程及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信息化。 5.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信息报送制度, 及时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 存在的问题,向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出指导意见和指令。每 年 6 月 10 日和 12 月 10 日前,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省厅 报送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三)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活动实效。 1.认真落实农村公路管养资金。市、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 构行使农村公路行政职能及从事农村公路管理、 养护所需经费纳 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机构人员配备到位,管养经费投入到 位。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切块用于农村公 路养护的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地 方筹集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及养护工程资金,应按照《河北 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予以落实。 2.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奖励机制。省级设立农村公路养护专项 资金,每年 1 亿元,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下达给县(市、区)。 下达给各县(市、区)养护专项资金的数额,根据县级财政预算 安排的公路养护资金数额和到位情况、 年度养护工程落实情况和 养护效果综合考核评定结果确定。 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交通运7输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后下发。 3.严格执行农村公路管养规程。养护单位和人员要依照养护 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认真实施小修保养和大中修工程。要建立 “常态化巡查、定期清扫维护、专案修复”的日常养护作业制度, 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针对性养护。要加强养护工程管理,规范养护 工程计划编制与实施、设计、招投标、施工组织、质量控制和工 程验收等环节的管理。乡(镇)对乡村道路提出养护工程初步意 见,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养护工程计划编制和工程验收, 养护工程计划和工程验收报告报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作为省、 市监督考核的重要内容。 要因地制宜地施行市场化养护、 分段承包养护、专业养护等多样化养护模式,逐步扩大市场化养 护范围。 4.开展农村公路中、小修集中整治。以管养年活动为契机, 利用三年时间,重点对 2003 年以来修建的农村公路进行中、小 修整治,大大降低路面坑槽、网裂、松散、沉陷等病害数量,保 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常态 化、规范化。中、小修工程资金来源除利用省级财政切块各县的 定额补助资金外,各县(市、区)应按照不低于省补资金的标准 筹集,保障资金充足。 5.开展示范乡和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 和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是推进管养年活动的重要抓手,也将作8为今后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地要通过 创建活动,探索总结出成熟的经验。各设区市要按照符合实际、 切实可行的原则,制定示范乡和文明路标准。管养年活动中,每 个县选取不少于 2 个乡(镇)作为示范乡,选取不少于乡村道总 里程的 5%作为文明示范路予以推进。县道文明示范路由设区市 按照本地区县道总里程的 15%向省厅推荐,省厅统一规划后, 按照全省县道总里程的 10%实施创建,并在资金安排上给予倾 斜。 6.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力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 立“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充 实路政管理力量,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扩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覆 盖率,加大路面巡查力度,推进路政结案率稳步提升和超限超载 车辆逐步减少。 农村公路的管养单位或部门在农村公路上设置限 高、限宽设施,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河北省治 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 的有关规定执行。 要积极推行农村公 路安全社会化管理,建立农村公路路政协管员制度和有奖举报 制度,引导和鼓励养护作业人员、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保 护工作。 要利用国家和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 有利时机,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用地确权工作。 7.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县道和乡道设立养护责任公示 牌,公布管理养护主管单位、承养公司名称或承养人姓名和养护9质量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鼓励村道设立养护责任公示 牌。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报道、书写标语等形式营造 氛围,树立全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风气。 8.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交流培训。各地要加大对基层单位的 技术指导和技能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技术指南、实地指 导等方式,提高一线人员的技术素质和管理能力,保证农村公路 管养人员每年不少于一次的技术或技能培训。要按照因地制宜、 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当地特点,研究适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做好成果转化和推广,以科技应用提 高工作效能。 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公益性事业, 也是一项 实实在在的利民、惠民工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管养年活动,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和实施,确保管养年活动有序、 有效开展。 同时, 要加强向地方政府的汇报, 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争取政策支持,加强与发改、财政、公安、国土、水利、扶贫开 发、农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多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为推进我省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10河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 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华副组长:齐树平、赵同安、秘慧琴、王兴福、王江帅、李书 岐办公室 主 成 锁 任:从飞山 员:刘立明、刘秀菊、王冬梅、尹英群、臧燕勤、张贵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