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实验教学大纲
模拟法庭实验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模拟法庭 课程编码: 英文名称:MOCK TRIAL
学 时: 3周 学 分:3 适用专业:法学 课程类别:必修 课程性质: 实践课 一、制定本大纲的依据
根据06级法学本科专业的培养计划制定本大纲
二、本实验课程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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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实验课在该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模拟法庭是法学本科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法学专业必修的实践教学课程。对法学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的有机结合、法学思维方式和案件解析能力的培养提高具有不可替代的深远意义。
开设“模拟法庭”是为了体现法律专业特点,更好地把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结合起来,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
四、学生应达到的实验能力与标准
1.模拟庭审前各角色要熟悉案情,扣住要点,掌握庭审规程。
2.庭审中既要相互对抗又要注意相互配合,保证庭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道具的运用要规范,注意安全,卷宗整理及时完整并按时时作出实验报告。 4.要求学生能全面、系统地掌握刑法、民法、经济法、合同法、婚姻法、行政法、继承法等实体法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法理论知识,并能综合运用律师实务,检察实务、法律文书等知识分析、解决实际案例。
五、实验的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1)考核学生综合运用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考核学生法律文书写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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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方式 考察 3.考核标准
(1)学生模拟庭审准备情况(20%)、模拟庭审中的综合表现(40%)、撰写的法律文书(报告)(40%)
(2)模拟法庭成绩按等级制记,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85-100分为优;80-84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制定人:
审定:
批准:
200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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