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编制应急预案总则
第一节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防治我矿发生地质灾害,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吕发【2010】5号文件及柳政办发【2010】59、76、86号文件精神,我矿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煤矿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我矿同社会救援力量协通应对的能力,将事故预防做到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中央吕梁市委、吕梁人民政府的通知》、《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三节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第四节 应急救援体系
根据我矿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预案和专项预
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其中专项预案主要有滑坡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土地裂缝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地面塌陷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
第四节 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龙门塔煤业有限公司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三、分级管理,专辅互补。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
理、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充分利用现有专业救援队伍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队多能,一人专长,培养和发挥辅助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第二章 我矿的危险性分析
第一节 我矿概况
一. 交通位置
山西柳林龙门塔煤业有限公司地处河东煤田中部,位于
柳林县县城东南约5km 陈家湾乡闫家湾村,行政区划属柳林
县陈家湾乡管辖,其地理坐标为:东经 110°54′43″-110°57′14″,北纬37°25′13″-37°29′34″。
井田东南邻曹家山联办煤矿,东邻王家庄煤矿(已关
闭),西北与薛锄联营煤矿相邻,西南与兴无煤矿相邻。该矿区地处县城东南部5km ,矿区中部有县级公路相通过,距307国道5km ,距孝柳铁路青龙站4.5km ,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
二. 地形地貌
该矿区地处黄河中游东岸,吕梁山中段西侧,属黄土高
原地貌,黄土丘陵沟壑发育,形成黄土梁、塬、峁地貌特征。井田地势总体为两侧高,中间低,最高点位于井田西部,海
拔1037.3m ,最低点位于井田中部的沟谷中,海拔828.5m ,最大相对高差208.8m 。
三. 河流
该矿区水系属黄河水系,区域内有黄河支流之一,三川河由东向西经本矿区外西部在军渡汇入黄河。河流全长
166km ,长年流水,冬季仅上游结冰,下游在杨家巷附近,受地下水的补给水温增高,冬季不结冰,年平均流量为
5.34-9.45m3/s,洪水期最大流量为2260 m3/s。矿区内无常年性河流,沟谷均有季节性流水,雨季有雨时流水,冬季枯干,其季节性流水最后汇入三川河流进黄河。
四. 气象及地震情况
本井田地处晋西北黄土高原,为大陆性季风气候,暖温带半干旱地区,气温变化昼夜悬殊,四季分明,降水量有限,多呈干旱状态,冬春季多西北风,少雨雪,夏秋季雨量集中,有时出现暴雨洪水灾害。
据柳林气象站资料,各气象要素特征如下:
1. 气温:年平均8.8°C ,一月份最低,平均为-7.6°C ,极端值达-24.8°C ;7月份最高,平均为22.6°C ,极端值达37°C ,平均温差30.2°C 。一般气温降至0°C 的时间是10月中旬,回升到0°C 以上的时间是翌年4月中旬。
2. 降水量和蒸发量:历年平均降水量为519.3mm ,最大降水量在7月份,为1299mm ,最小在12月份,为3.6mm 。雨
量集中在7.8.9三个月,占全年的63%。蒸发量平均值为2141.9mm ,最大在6月份,平均为362.3mm 。
3. 风向及风速:风向多为西北,风速年平均2.5m/s,最大在3-5月份,风速可达3.1m/s。
4. 霜期. 雪期和冻土期:初霜期在10月份上旬,终霜期在次年3月份,一次最大积霜厚度为14-30cm 。最早冻土期在11月26日,最晚解冻日为翌年4月1日,最大冻土深度111cm 。
据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柳林县为抗震设防烈度6度区。据历年记载,未发生过大的地震。
五、采掘现状
1)目前井下布置有长壁高档机采工作面一个,两个炮掘工作面。现高档工作面采用7MG-200型双滚筒采煤机落煤,SGB630/150型刮板输送机,SGB640/40型转载刮板输送机运煤,运输顺槽采用SSJ-800/2*40胶带输送机运输,工作面采用DZ30-22/100Q型单体液压支柱配合HDC2600型π型钢梁支护顶板,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2)掘进工作面采用矩形断面,锚杆+菱形金属网
+W 型钢带+锚索联合支护顶板,两帮采用可回收塑料胀壳圆钢锚杆护帮。
六、矿井机构设置情况
1、山西柳林龙门塔煤业有限公司建立健全各种机
构及组织:
矿长对本矿的日常工作及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矿
长助理、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技术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具体处理落实矿井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地面日常工作。生产副矿长分管全矿的生产工作,下设各生产队(采煤队、掘进队、开拓队、运输队、调度队)及材料消耗;安全副矿长分管全矿的安全工作,下设安监站、质标办;技术副矿长负责全矿的生产技术、基建工作,下设技术科、通风科;机电副矿长分管全矿的机电工作,下设机电科、机电队;矿长助理在技术矿长领导下全面负责一通三防工作及职工培训总负责人,并协助矿长处理日常事务。
2、矿井人员基本情况(考核、工伤保险、救护协
议、培训教育)。
我矿现有职工410人,每年均缴纳一定数量的工
伤保险费用,达到了百分之百的参保。
我矿主要负责人均通过省安监局培训考试合格,各科队及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均通过县局培训,市局发证并接受公司的培训全部合格,持证上岗。 矿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两次集中培训,并实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为了提高职工技能,掌握井下作业知识,每年进行一次停产带薪学习培训,考试不合格者继续脱产学习,直到合格为止。
矿井每年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了事故应急预
案,同时为了确保事故发生后抢险及时,措施得力,将损失减少到最小,每年与市矿山救护队签定救护协议。
第二节 我矿危险目标及基本情况
我矿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目标及控制点为: 滑坡、泥石
流、地面塌陷。
1、龙门塔煤业有限公司地处县级公路主干道东侧,矿区依
山而建,由于山上植被较少,水土流失严重,易发生泥石流。 ,
2、地面塌陷主要由于洪水、暴雨(含大雨)、地震、
地质灾害、人为破坏、人防地下工程、地下城市基础设施和地下管线设施发生塌方、断裂、跑水、爆炸等引发的地面塌陷。 据柳林气象站资料显示我矿雨量集中在7.8.9三个月,最大降水量在7月份,最大降水量为1299mm ,容易出现暴雨洪水灾害从而引起地面塌陷。矿老采空区发生大面积塌方,也可导致地表塌陷。包括地下水、地表水、植被分布、地震等。这些因素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因素相互作用,密切相关,有诱发或加速地质灾害发生的作用。我矿采空区影响可能诱发庄上地面塌陷。
3、 修房、工程建设的加载作用对一些原本处于临界滑动状态的坡体下滑力增大,导致斜坡失稳下滑造成滑坡。我矿由于背靠昌盛农场,可能由于修房、工程建设引发滑坡。或本井田地处晋西北黄土高原,强降雨会使山体滑坡。
第三章 组织体系和职责
第一节 应急救援体系
我矿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矿长亲自担任,成员由采掘、通风、机电、技术等部门的人员以及各副矿长组成。
当煤矿发生地质灾害重大事故时,应参照预案的指挥机构设
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矿长、总工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挥,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一、成立应急指挥中心:
总 指 挥: 李树明(矿长)
常务总指挥:康保平(技术矿长)
副总指挥: 康万生(生产矿长) 车俊平(安全矿长)
张冰昌(机电矿长) 王二喜(矿长助理)
成 员: 赵虎旺(调度主任)
闫学军(通风科长)
李书兴(安检站长)
乔润润(技术科长)
吴树军(机电科长)
李永宁(办公室主任)
高振明(保管)
李玉峰(质标办主任)
王启元(保卫科科长)
郝建军、车宝平(车队司机)
指挥中心设在调度室,外线电话:4059236,内线电话:8038。
矿山救护队电话:0358——8210481 8210524
第二节 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辖区对受灾地进行紧急援救;协调人武部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检查、指导辖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2、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总指挥是处置事故的指挥者,在其他矿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置事故的作战计划。并负责抢险、救灾方案的决策组织、实施。
(2)、常务总指挥协助总指挥研究部署方案,现场组织安排抢险救灾工作,是总指挥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
(3)、副总指挥协助常务总指挥研究部署方案,现场组织安排抢险救灾工作,是常务总指挥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
(4)、生产矿长康万生领导应急小分队、物资供应组及车辆管理组三个小组。
(5)机电矿长张冰昌负责组织现场抢险工作及设备设施的供应保障、车辆调度等工作。
(6)安全副矿长车俊平领导治安保卫组、医疗抢险组及善后工作组三个小组,负责井口及矿区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设置警戒线疏散人员,组织伤员救治及有关善后工作。
各成员负责所属事故队组及各职能范围内的工
作,核实人数,报告情况并负责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
(7)通风科长:负责与气象局联系并发布本矿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监督监测点监测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人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8)技术科长、安监站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险、撤人和灾害处理。
3、各救援分队的组成与职责
1)、应急救援分队的组成与职责
为保证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有效地抢救,控制灾害蔓延,缩小事故范围,减少事故损失,我矿除与吕梁地区军事化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外,特成立应急救援分队:
应急分队队长: 闫学军
应急分队副队长:屈鹏启
成员:王建兴、郭探锁、杨全明、穆锦明、闫蛇
廷
职责:救援小分队由分队队长负责领导,组织学
习井下各种地质灾害事故的处理措施,抢救原则、熟悉矿井地质灾害措施,同时强化训练。事故发生后分队长要立即集合全体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听从指挥中心的安排,在救护队未到达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救护队到达后协助救护队抢险。抢险过程中,首先负责伤员的抢救,同时负责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防止发生二次灾害,并负责保护好现
场,设好警戒线,撤出灾区所有被困人员,禁止非救灾人员进入。
2)、医疗救护组组成与职责
医疗救护组陈家湾乡镇医院
组长:医院院长
成员:医院全体医护人员
职责:医疗组负责对伤员进行现场抢救处理工
作,对危重伤员及时转送县级医院治疗,不得贻误时机,并对抢险救援队伍实行医学监护。
3)、治安保卫组的组成与职责
治安保卫组由本矿保卫科全体成员组成
组长: 王启元
成员:全体保卫科成员
职责:治安保卫组负责对井口及矿区办公楼的警
戒保卫工作,疏散无关人员,保护好现场物资设备,疏通救援现场的道路交通,保障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畅通,同时禁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物资供应组的组成与职责
由本矿供应科成员组成
组长:高振明
成员:供应科相关科员
职责:负责及时准备抢险救援必备的器材、设备、保证救援物资及时准确到位。
5)、车辆管理组的组成与职责
由公司车队成员组成
组长:郝建军
成员:车保平
职责:负责车辆调度及时动送伤员和救灾材料设
备等。
6)、技术分析组的组成与职责
由通风队、生技科、机电科、安监站等各科室组
成。
组长: 技术矿长 康保平
成员: 通风科长 闫学军
技术科长 乔润润
机电科长 吴树军
安监站长 李书兴
及各科室全体成员组成
职责:按各自的专业职责提供必要的图纸资料,
并协助指挥中心研究事故发生地点的具体情况,分析可能涉及的范围及对事故破坏情况预测,对抢险救灾方案提出必要的补充措施及全理化建议等。
7)、善后处理的组成与职责
由办公室成员组成
组长: 办公室主任 李永宁
成员 :办公室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接待遇险人员家属并安排后勤保障
工作,清点统计遇难人员人数,姓名并进行核对工作,开展伤亡事故的民事赔偿工作等。
第四章 预防和预警机制
第一节 预防预警信息
一、 预防预警体系建设
1、成立预防预警小组:
由通风队、生技科、机电科、安监站等各科室组
成。
组长: 矿长助理 王二喜
成员: 通风科长 闫学军
技术科长 乔润润
安监站长 李书兴
及各科室全体成员组成
职责:根据本矿区内的雨情、地质等方面分析情
况,研究对策,根据需要抽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监测、信息、巡查等3个工作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撤退工作,并统计上报灾情。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矿区的
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并逐步完善本矿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监察、巡查组:由李书兴、乔润润、吴树军负
责组织本矿区范围地质灾害点监察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职工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中心报告地质灾害灾情。 监察巡查范围:本矿区、昌盛农场及庄上村庄。
2、信息组:由闫学军负责对全矿区域内气象、水
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滑坡、地面塌陷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并密切与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上级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县(市)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研究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灾情示警方式:敲锣、鸣鼓或呐喊传话
对地质灾害监测点有紧急异变或突发征兆时,监测人员或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以上述方式示警。
二、 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
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第二节 预防预警行动
一、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监察
监察、巡查组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监察,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应急救援中心报告。当地应急救援中心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职工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三、 “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职工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职工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职工及村民手中。
四、 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信息组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应急救援指挥部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职工及群众;各单位和职工及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节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 速报时限要求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矿区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矿井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二、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章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第六章 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第一节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我矿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职工及群众,对是否转移职工、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职工、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职工、群众避灾疏散。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应急救援
指挥部应上报公司、县、市、省领导,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
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
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
第二节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我矿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当发生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时应急
救援指挥部应将情况上报公司、县、市,在本市(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
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第三节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我矿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时应
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向公司、县、乡领导报告,在县(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乡)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乡)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第四节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我矿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矿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的领导下,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的领导下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向矿山救护队请求援助,矿山救护队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第五节 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第七章 应急保障
第一节 应急队伍保障
为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并做好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加强与其它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素质。
第二节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展,保证有充足救援
物资,我矿特配备充足的救援物资,由保管处专项保管。
救援物资表
第三节 经费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工作地日常费用进
行预算,经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审定后,列入年度预算;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劳资部门对应急处置费用进行如实核实。
第四节 通信与信息保障
加强我矿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
应急救援各有关人员的通信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保证有关方面联系顺畅。
各应急救援人员根据自己职责范围,收集、分
析、处理相关信息,并向救援指挥中心报送重要信息。
值班领导表
矿领导人联系方式
第五节 其它保障 为了应急救援和处置的快速反应,我矿与其他单
位签订了各类协议。保障了包括技术、治安、医疗等各项需求能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入现场,给与帮助。
矿上其他部门应根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要求,
全力服务于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安排调遣,为应急救
援工作提供一切保障措施。具体见“矿山救护协议”。
第九章 宣传与培训
1、宣传
加强职工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
预案落实后,要及时向职工宣传普及,通过分发资料、
张榜公布、利用广播介绍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等形式,增强群众地质灾害防御知识,提高自救能力,并积极主动配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有序展开,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培训
加强对各救援队伍的培训。指挥领导小组从实际出
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一次模拟演习。把指挥机构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
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2、宗旨
通过培训,使全体应急人员从思想上得到高度重视,技能上得到进一步锻炼,作战上得到协调配合,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3、目的
明确各自职责,使应急人员在事故救援中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适应救援的需要,能积极主动的发挥救援的作用,把事故造成的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保护我矿及人民的生产财产。
第十章 监督检查
1、安监部协同矿领导、应急救援指挥部对上述各项地
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并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2、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
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3、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第十一章 预案管理与更新
第一节 预案管理
关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我矿矿委会审核,并递交相关煤炭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节 维护和更新
本预案实施后,定期进行评审与复查,并针对我矿
实际情况,完全实现对本矿井的可持续性。做到实用有效,保证我矿应急救援工作长期有条不紊的进行。
第三节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制定,应急救援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章 责任与奖惩
第一节 奖励
对于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科队) 或个人,应给与表彰奖励 :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2、抢排险事故或者抢救人员有功,使企业和职工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明显;
4、有其他特殊贡献。
第二节 责任追究
对于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以下行为的,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如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
务;
2、不及时报告事故真是情况,延误处置时机;
3、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和指挥,在应急救援响
应时临阵脱逃;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物资;
5、阻碍应急救援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
6、散步谣言,夸大事故类型,扰乱社会秩序;
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地行为。
附则
第一章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二节 预案的实施
一、滑坡事故应急预案
当发生滑坡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滑坡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滑坡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主斜井区域必须做好一切有利措施,应急救援人员应迅速将排水渠、河槽等排水设施疏通,在主斜井井口附近将提前准备好的堵土、沙等的沙袋堆积,防止地面滑坡灌入井下,造成淹井事故。
副立井井口标高相对于主斜井井口来说较低,加
之副井井口只高出河床6m ,因此滑坡来临时,必须在副立井井口及护堤处应准备高度不小于1m 的沙袋。
主副井必须加强防范滑坡的管理。在滑坡发生
时,指挥中心应立即通知应急分队,应急分队队长在
接到命令后,必须派专人密切灾情,同时组织一部分人员利用刨锹、铁锹等工具对水路、渠道、河床等进行及时有效地疏通。同时指挥中心要及时通知井底人员全部沿人行斜井撤出地面。
二、 泥石流事故应急预案
当发生泥石流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泥石流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泥石流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主斜井区域必须做好一切有利措施,应急救援人员应迅速将排水渠、河槽等排水设施疏通,在主斜井井口附近将提前准备好的堵泥石流的沙袋堆积,防止地面泥石流灌入井下,造成淹井事故。
副立井井口标高相对于主斜井井口来说较低,加
之副井井口只高出河床6m ,因此泥石流来临时,必须在副立井井口及护堤处应准备高度不小于1m 的沙袋。
主副井必须加强防范泥石流的管理。在泥石流发
生时,指挥中心应立即通知应急分队,应急分队队长在接到命令后,必须派专人密切灾情,同时组织一部分人员利用刨锹、铁锹等工具对水路、渠道、河床等进行及时有效地疏通。同时指挥中心要及时通知井底人员全部沿人行斜井撤出地面。
五、地面塌陷应急预案
当发生地面塌陷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
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面塌陷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面塌陷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然后根据灾情状况及级别采取相应措施。
上述各种事故救援预案,应根据当时的险情,灵
活机动组织,各成员要密切配合,通力全作,尽心尽职,现明确如下:
调度主任全面负责人员核实,及时掌握井下实情,负责井上下联系及汇报工作。
机电、通风、安监、技术科长负责提供必要的图
纸资料,并配合指挥中心人员分析、研究制定最佳方案。
各队队长负责提供所属事故区域内本队人员安排
情况,人员出井情况及事故地点的设备、设施情况。
办公室主任负责车辆调配、信息传达、接洽矿山
救护队等工作。
医院小组负责危重病人抢救、运送及与上级医疗
机构联系。
保卫科长负责事故发生后的治安工作,接待遇难
家属等。
汽车司机随时听候调遣。
龙门塔煤业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