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措施
毕节卷烟厂安全设施(自动报警、
自动灭火)建设项目
夜间施工措施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1-12-16
夜间施工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根据我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现因本工程工期紧迫,需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杨家塘库区消防水系统安装,工程项目部作了夜间加班的决定,安排员工在杨家塘库区内的加工场地进行切管、套丝、管道制作、刷漆等加工操作,无室内及登高作业,特制定本如下措施:
1、夜间施工时间18:00—21:30,无特殊情况,夜间施工必须在
22:00前结束。
2、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无法避免在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夜间施工的有关手续。
3、各班组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估计当天22:00不能停止作业的班组,班组长应提前向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有关工作。及时上报项目部经理室审批,经项目部审批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申请书内容包括:作业部位、作业人数、照明安排申请作业时间、值班负责人安排、职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等。
4、夜间施工必须遵照国家及业主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安排由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5、对于工期不紧(非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
6、对于工期较紧(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
的作业时间,安排夜间作业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夜餐,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7、在人员安排上,夜间施工人员白天必须保证睡眠,不得连续作业。
8、项目部考虑到现气候寒冷,在加工场内提供充足的开水供施工人员饮用及一些御寒设施供施工人员使用。
9、根据现场情况,夜间施工尽量安排噪音小的工作,避免影响邻近居民休息。当因工程需要连续施工时,应提前征得居民的谅解。
10、夜间施工时,应保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能满足夜间施工需要,并准备备用电源。
11、夜间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12、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戒灯等标志,标志牌具备夜间荧光功能。保证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13、夜间气候恶劣的情况下严禁施工作业。
14、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建立夜间施工领导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加强夜间施工管理与调度。在项目经理部设置夜间值班室;在施工现场安排现场值班室。
毕节卷烟厂安全设施(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部
2011-12-16